现金选择权 样本条款

现金选择权. 3.1 为充分保护万华化学异议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合并过程中将由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万华化学的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万华化工全体股东放弃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因此,万华化工不涉及向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情形。
现金选择权. 为保护双汇发展股东利益,减少本次吸收合并后存续方股价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投资损失,各方一致同意赋予双汇发展除双汇集团以及罗特克
现金选择权. 为充分保护公用科技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设定现金选择权,由投资者自行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公用科技流通股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由第三方中山市土地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对价后持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对价为8.15元/股。公用科技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和监管机关的要求及时对现金选择权的具体实施方案予以公告。
现金选择权. 为充分保护东南发电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合并将向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并由浙能集团和中金公司担任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以美元方式提供给东南发电股东。 在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可以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自行选择以其持有的东南发电股票按照 0.580 美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但下述股东除外:已承诺放弃现金选择权的东南发电股东;其他存在权利限制且届时未依法或按约解除权利限制的东南发电股东。 根据浙能集团、中金公司的承诺并经合并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应受让的股份数量范围及相应现金对价金额的确定方式为: 如东南发电股东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554,995,891 股, 则浙能集团承诺将在该等股份数量范围内,以 0.580 美元/股的价格无条件受让东南发电股东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并支付相应现金对价(对应的最大金额为 321,897,616.78 美元);如东南发电股东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 超过 554,995,891 股,则浙能集团和中金公司将共同担任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其中, 浙能集团将以 0.580 美元/股的价格无条件受让其中 554,995,891 股并支付相应现金 对价(对应的金额为 321,897,616.78 美元),中金公司将以 0.580 美元/股的价格无条件受让其余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东南发电股份数量,此种情形下,中金 公司最多应受让的东南发电股份数量为 131,434,149 股(对应的最大金额为 76,231,806.42 美元)。 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前,若东南发电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现金选择权价格和现金对价金额将相应调整。
现金选择权. 为充分保护启迪环境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合并将由城发环境及/或其指定的无关联第三方向启迪环境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现金选择权. 为充分保护公用科技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设定现金选择权,由投资者自行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将由第三方支付现金对价后持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对价为 8.15 元/股。公用科技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对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予以确认并公告。
现金选择权. (一)向甲方股东提供的现金选择权 本次合并中,金科投资将向除承诺放弃现金选择权以外的甲方所有股东提供一项现金选择权。享有现金选择权的甲方股东决定全部或部分行使该项权利的,由金科投资支付现金对价后收购甲方该等股东转让的股份。现金选择权的对价等于本次合并中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即5.18元/股(自新增股份定价基准日至现金选择权申报之日,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关于现金选择权的申报、实施的具体方案由甲方董事会另行制定并公告。 本现金选择权是本次合并的一部分,如本次合并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乙方股东会、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核准或终止实施的,则本现金选择权自动失效并终止实施。
现金选择权. 为充分保护ST东源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吸收合并中,金科投资将向除承诺放弃现金选择权外的ST东源全部股东提供一项现金选择权。享有现金选择权的ST东源股东决定全部或部分行使该项权利的,由金科投资以其经合法途径获得的自有资金支付现金对价后收购ST东源该等股东转让的股份。现金选择权的对价等于本次合并中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即5.18元/股(自新增股份定价基准日至现金选择权申报之日,ST东源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关于现金选择权的申报、实施的具体方案由ST东源董事会另行制定并公告。 本现金选择权是本次吸收合并的一部分,如本次吸收合并未获得ST东源股东大 会、金科集团股东会、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核准或终止实施的,则本现金选择权自动 失效并终止实施。 如 ST 东源在现金选择权计划实施完成前,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新的规定,ST 东源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调整。
现金选择权. 本次合并中,江阴市新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向除承诺放弃现金选择权的申龙创业以外的*ST 申龙所有股东提供一项现金选择权。享有现金选择权的*ST申龙股东决定全部或部分行使该项权利的,由江阴市新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对价后收购*ST 申龙该等股东转让的股份。现金选择权的对价等于本次合 并中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即 3.00 元/股(自新增股份定价基准日至现金选择权申报之日,*ST 申龙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关于现金选择权的申报、实施的具体方案由*ST 申龙董事会另行制定并公告。 本现金选择权是本次合并的一部分,若本次合并方案因未能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而无法实施的,则*ST 申龙股东不得行使上述现金选择权。
现金选择权. 1、为充分保护太光电信异议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合并过程中将由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太光电信的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在太光电信审议本次交易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