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样本条款

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地产行业税收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市场的供需形势,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从需求层面看,除少数年份外,税收政策的变化大多以抑制需求为主,对购房需求产生了实质影响,例如:2005 年二手房交易增加营业税,2009 年营业税免征时限由两年变为五年,2010 年二次购房契税减免取消 ,2011 年上海及重庆出台房产税试点, 2012 年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从严征收,以及 2013 年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由交易总额的 1%调整为按差额 20%征收。 2015 年 3 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 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 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 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 业税。而从供给层面看,历次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率变化,以及 2009 年开始从严清缴土地增值税等对房地产行业供给都具有较大的影响。 根据 2016 年房产契税新政策,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 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 90 平方米(含 90 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 1%执行。 公司所有发展项目均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目前,我国对环境保护的力度趋强,对原材料、供热、用电、排污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排除在未来几年会颁布更加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公司可能会因此增加环保成本或其他费用支出;同时,由于环保审批环节增加、审批周期加长,公司部分项目的开发进度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房建施工业务一直是发行人建筑业板块主要收入来源,该业务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较大。由于过去几年国内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增长较快,部分区域出现了房地产市场过热现象。国家为了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从金融、税收、土地、拆迁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提出了更明确、更具体的限定性要求,使整个房地产行业的产品结构、市场需求、土地供应方式甚至是盈利模式发生了较大改变。政府对房地产政策调控逐步趋紧,发行人房建施工业务项目承接以及资金回笼等或受到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其偿债能力。
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房地产行业受税收政策的影响较大,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契税等税种的征管,对房地产行业有特殊要求,其变动情况将直接影响公司销售、盈利及现金流情况。
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1)增值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等有关规 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款影响额分别为 686.12 万元、953.48 万元、1134.18 万元和 585.50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1.55%、13.11%、9.02%和 9.73%。未来,若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会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房地产行业涉及税种较多,政府税收政策的变动将直接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盈利和现金流。2008 年 12 月 20 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 号),规定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 5 年(含 5 年)转让免征营业税,改为超过 2 年(含 2 年)转让免征营业 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 2 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2010 年 6 月 3 日,国 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 全面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通知》抬高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下限。国税总局规定,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市预征率不得低于 2%,中部和东 北地区省市不得低于 1.5%,西部地区省市不得低于 1%。《通知》确定土地增 值税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 5%。2013 年 5 月《关于 2013 年深化经济体制 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是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内容之一。2013 年 12 月 2 日,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 惠政策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按照通知的安排,个人首次购买 90 平方米以下的改造安置住房,将按 1%的税率征收契税。此外,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将免征个人所得税。2015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免征 期限由 5 年改成 2 年。2016 年 2 月 19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文,将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9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1.5%的税率征收契税。
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地产行业税收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市场的供需形势,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从需求层面看,除少数年份外,税收政策的变化大多以抑制需求为主,对购房需求产生了实质影响,例如:2005 年二手房交易增加营业税,2009 年营业税免征时限由两年变为五年,2010 年二次购房契税减免取消1,2011 年上海及重庆出台房产税试点,2012年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从严征收,以及 2013 年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由交易总额的 1%调整为按差额 20%征收。 而从供给层面看,历次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率变化,以及 2009 年开始从严清缴土地增值税等对房地产行业供给都具有较大的影响。
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0 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使得一直困扰租赁业务发展的税收问题获得突破;中国人民银行出 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融资租赁登记规则》,有利于融资租赁公司公示租赁物权利、维护财产安全,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政策环境正在逐步完善。 营改增后租赁行业税负总体平稳,但征管要求趋严。因税收政策对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影响较大,后续税收政策的变化仍具有引发风险的不确定性。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公司主体及本次公司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AA+,本次公司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市场的供需形势,从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从需求层面看,除少数年份外,税收政策的变化大多以抑制需求为主,对购房需求产生了实质影响,例如:2005 年二手房交易增加营业税,2009 年营业税免征时限由两年变为五年,2010 年二次购房契税减免取消,2011 年上海和重庆出台房产税试点,2012 年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从严征收,以及 2013 年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由交易总额的 1%调整为按差额 20%征收。2015 年 3 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 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而从供给层面看,历次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率变化,以及 2009 年开始从严清缴土地增值税等对房地产行业供给都具有较大的影响。
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政府税收政策的变动将直接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盈利和现金流。国家从土地持有、开发、转让和个人二手房转让等房地产各个环节采取税收调控措施,以进一步从宏观上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国家进一步提高相关税费标准或对个人在房产的持有环节进行征税(如开征房产税),则将进一步影响商品房的购买需求,也将对房地产市场和公司产品的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 2016 年 3 月 24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于房地产行业对缴纳增值税缺乏实践经验,在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缴纳、增值税发票管理等环节还未形成成熟的操作模式,客户对缴税方式的转变也还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该项政策的出台可能对需求方和供给方同时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标的公司和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次交易涉及多项税费,交易双方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协议的约定处理相关事项。如果未来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
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关于认定浙江德力西国际电工有限公司等273家企业为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浙科发高[2009]166 号) 及编号为 GR20143300002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多赢网络于2014年9月2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多赢网络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可减按15%计收企业所得税;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向小葵科技颁发编号为浙 R-2014-0115号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小葵科技符合《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小葵科技在2014年、2015年免征企业所得 税,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次对标的公司进行价值评估过程中,按照相应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预测,虽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多赢网络和小葵科技均已分别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但在未来仍存在国家调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期满复审不合格而使其无法满足最新认定标准,从而导致标的公司无法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值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