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认购协议 样本条款

股份认购协议. 1、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股份认购协议. 1、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股份认购协议. 2015 年 11 月 2 日,蓝色光标与刘鸿、建信基金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书》。 蓝色光标拟向刘鸿、建信领瑞九智投资 1 号资管计划、建信领瑞九智投资 2 号资
股份认购协议. 2015 年 4 月 16 日,易食股份与募集资金认购方就本次重组事宜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为:
股份认购协议. 2015 年 6 月 15 日,就配套募集资金所发行的股份,太极实业分别与员工资管计划(资产管理人交银国信作为代表签署)、无锡创投、无锡建发、苏州国发等四名认购对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约定了股份认购的方式、价 格、数量和金额,认股款支付、认购股份限售期、违约责任、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等内容。 上述协议各签署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将在经过太极实业债券持有人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主管国资部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政府部门核准后生效。
股份认购协议. 2020 年 9 月 7 日,收购人朱家鸣(简称“甲方”)与皿鎏软件的股东上海皿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乙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对 本次收购涉及标的股份数量、股份转让的价格、股权转让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股份认购协议.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发行人分别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1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UBS AG、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传兴、董卫国、林金涛、吕强、王赤平、于海恒就本次发行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30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认购人同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后,认购人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 认购人知晓本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为 25,547.00 万元(含本数),其中认 购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 29,999,995.20 元的金额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4,761,904 股股票,认购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意以 12,999,999.60 元的金额 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2,063,492 股股票,认购人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同意以23,999,994.90 元的金额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3,809,523 股股票,认购人 UBS AG 同意以 19,999,998.90 元的金额认购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3,174,603 股股票,认购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意以 34,999,996.50 元的金额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5,555,555 股股票,认购人陈传兴 同意以 38,999,998.80 元的金额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6,190,476 股股票,认购人 董卫国同意以 9,999,996.30 元的金额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1,587,301 股股票, 认购人林金涛同意以 9,999,996.30 元的金额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1,587,301 股股票,认购人吕强同意以39,999,997.80 元的金额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6,349,206股股票,认购人王赤平同意以 19,999,998.90 元的金额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3,174,603 股股票,认购人于海恒同意以 14,470,022.70 元的金额认购发行人本次 发行的 2,296,829 股股票。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调整金额同比例相应调整。
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与建发纸业签署《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签署《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协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签署《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协议(二)》。
股份认购协议. 指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补充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 指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股份认购协议. 收购人与思普润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甲方:南京钢联、惟实一期、唐斌 乙方: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16 年 11 月 25 日 为实现乙方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满足乙方经营发展需要,乙方拟向甲方等投资人发行不超过 54,761,905 股(含 54,761,90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人民币普通股。 甲方同意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份中 54,761,905 股股份,其中,南 京钢联认购本次发行股份中的 29,571,429 股股份,惟实一期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 24,642,857 股股份,唐斌认购本次发行股份中的 547,619 股股份。本次发行的全 部股份的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3.652 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