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變動 样本条款

股本變動. 本公司可不時根據公司法第45條通過普通決議案:
股本變動. 本公司可不時藉通過普通決議案,按照《法例》更改其組織章程大綱的內容,從而:
股本變動. 本公司可通過普通決議:
股本變動. 10.1 本公司可不時以普通決議案: (a) 將所有或任何股本合併及分成為面值大於現有股份的股份。在合併已繳足股份並將其分為面值大於現有股份的股份時,董事會或須以其認為適當的方式解決任何可能出現的困難,尤其是(在不影響前述的一般性原則下)須合併股份的不同持有人之間如何決定將何種股份合併為一股合併股。且倘若任何人士因股份合併而獲得不足 一股的合併股份,則該零碎股份可由董事會就此委任之人士出售,該人士可將售出的零碎股份轉讓予買方,而該項轉讓的有效性不得異議,並將出售所得款項扣除有關出售費用的淨額分派予原應獲得零碎合併股份之人士,按彼等的權利及利益之比例分派,或支付予本公司而歸本公司所有; (b) 註銷在有關決議案通過當日仍未被任何人士認購或同意認購的股份,並將股本按所註銷股份面值的數額減少,惟須受公司法條文所規限;及
股本變動. 公司可不時通過普通決議按照決議規定的金額增加股本金額,並按決議的規定將其劃分為不同類別及數量的股份。
股本變動. 本公司可通過普通決議案: (a) 按決議案規定的金額增加股本,並根據決議案將股本分拆為有關類別及面值的股份且隨附權利、優先權及特權(按本公司於股東大會所釐定); (b) 將其全部或任何股本合併或分拆為面值高於其現有股份的股份; (c) 將其現有股份或其任何部分拆為較大綱所釐定的面值更低的股份,或無面值的股份; 及 (d) 註銷截至決議案通過之日期尚未被任何人士認購或同意認購的任何股份。
股本變動. 本公司可不時按適用法律(特別是公司條例)准許之任何一種或多種方式變更其股本。根據本章程細則所作任何事宜,應符合適用法律所規定任何適用方式及受限於適用法律所施加之任何適用條件;而倘有關方式及條件並不適用,則根據授權如此行事之決議案之條款行事;而倘有關決議案並不適用,則按董事會認為最合適方式行事(特別是,可能發行任何附帶優先或合資格收取股息、本公司資產分派之權利以及可能有特別表決權或並無任何表決權之新股份)。 未獲兌現股息等事項 股本變動
股本變動. 本公司可通過普通決議案: (a) 增加決議案所規定數額的資本,並將該增加資本拆分為決議案所規定數目的股份; (b) 將其全部或任何股本合併和拆分為較現有股份面額更大的股份; (c) 在不損害董事會在細則下的權力的前提下,將其股份拆分為數個類別,且在不損害現有股份持有人先前已獲賦予的任何特別權利的前提下,分別對股份增設任何優先、遞延、合資格或特別權利、特權、條件或有關限制。為釋疑起見,在遵守指定證券交易所及╱ 或任何監管當局的規則的前提下, (i) 如本公司授權發行一類股份,則發行該類股份毋須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以決議案形式提呈,且董事可發行該類股份;及 (ii) 當本公司發行不附帶投票權的股份時,該等股份的指定應有「無投票權」一詞,而且如權益資本包括附帶不同投票權的股份,除了那些附帶最有利投票權的股份之外,各類股份的指定必須包含「限制投票權」或「有限投票權」一詞; (d) 將其股份或其中任何部分拆細為面值比章程大綱所設定者更小的股份(但此舉須受《公司法》的規限),並可通過該決議案釐定,在該拆細行為導致的股份持有人之間,一股或以上的股份可擁有任何有關優先、遞延或其他權利或須受任何與本公司有權賦予未發行或新發行股份的其他權利相比時屬限制的限制; (e) 註銷於決議案獲通過之日尚未獲任何人士接納(或同意接納)的任何股份,並於其股本中削減註銷股份的金額;或在股份無票面價值的情況下,削減其資本拆分股份的數目。 本公司可通過特別決議案以法律和指定證券交易所規則所允許的任何方式削減其股本或任何資本贖回儲備或其他不可分派儲備。
股本變動. 受限於條例的規定,本公司可通過普通決議:
股本變動. 主要係 105 年為降低負債比率、改善財務結構,辦理現金增資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