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行政处罚 Clause in Contracts

行政处罚. 根据净化公司提供的处罚决定书、缴款凭证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净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近两年来受到主要行政处罚如下: 净化公司 违法超限运输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豫牟交执罚字〔2022〕 220035 号至 220041 号 罚款共计 1.35万元 轻微违法行为 新泓光谷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 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郑)应急罚〔2021〕 ZD1005 号 罚款 35 万元 一般违法行为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豫建执法罚决字 〔2021〕第 5 号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50 日 上表中新泓光谷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8 月 9 日,新泓光谷公司承建的学理路再生水管线项目工程发生一 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 2 人死亡。针对该安全事故,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做出(郑)应急罚〔2021〕ZD1005 号和豫建执法罚决字〔2021〕第 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泓光谷公司已缴纳了全部的罚款,接受了相应的处罚。 针对上述处罚,郑州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作出《安全生产情况 说明》,确认“2021 年 3 月 15 日,新泓光谷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应急罚〔2021〕ZD1005 号)所涉违法行为等次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 2022 年 9 月 30日作出《关于河南新泓光谷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说明》,确认: “我厅对该公司作出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50 日的行政处罚决定(豫建执法罚决字〔2021〕5 号),属于一般事故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属于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目前该公司的行政处罚已依法执行完毕”。 本所律师认为,新泓光谷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经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认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且新泓光谷公司已缴纳罚款并进行整改,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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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用集团、交易对方

行政处罚. 根据净化公司提供的处罚决定书、缴款凭证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净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近两年来受到主要行政处罚如下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发行有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占比超过5%的重要子公司受到的1万元以上行政处罚及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受到的环保、土地行政处罚情况如下表所示净化公司 违法超限运输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豫牟交执罚字〔2022〕 220035 号至 220041 被处罚人 处罚机关 处罚时间 文件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结果 性质认定 遵义市环境保护局 2018.09.20 遵市环罚字 [2018]16 罚款共计 1.35万元 轻微违法行为 新泓光谷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 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郑)应急罚〔2021〕 ZD1005 涉及排放超标的环 保处罚 责令改正、处罚款 20 万元 2021 年 1 月 5 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书面确认遵义杭播源积极主动整改,主动缴纳了罚款,该处罚不属于重大环境行政处罚。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 2019.03.11 遵市环罚字 [2019]6 罚款 35 涉及排放 超标的环保处罚 处罚款 20 万元 一般违法行为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豫建执法罚决字 〔2021〕第 2021 年 1 月 5 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书面确认遵义杭播源积极主动整改,主动缴纳了罚款,该处罚不属于重大环境行政处罚。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 2020.06.10 遵播环罚字 [2020]29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50 日 上表中新泓光谷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2020 涉及排放 超标的环保处罚 责令改正、处罚款 10 万元 2021 8 1 月 11 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播州分局书面确认遵义杭 播源已积极主动整改,并主动缴纳了罚款,该处罚不属于重大环境行政处罚。 杭播源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 2020.08.14 遵播环罚字 [2020]35 号 涉及未添加试剂的 环保处罚 责令改正、处罚款 4 万元 2021 年 1 月 11 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播州分局书面确认遵义杭播源已积极主动整改,并主动缴纳了罚款,该处罚不属于重大环 境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占 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02.05 [2020]播综 执乌字第 05 号 未经批准建设占用土地 用土地 6,162.42 平方 米面积上的建筑物及设 2021 年 6 月 9 日,新泓光谷公司承建的学理路再生水管线项目工程发生一 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 2 人死亡。针对该安全事故,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做出(郑)应急罚〔2021〕ZD1005 号和豫建执法罚决字〔2021〕第 日,遵义市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书面确认该处罚不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 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施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 2021.06.22 遵播环罚字 [2021]18 号 涉及排放超标的环 保处罚 处罚款 27 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播州分局书面确认遵义杭播源积极启动污水处理厂相关改造且目前稳定达标排放,并主动 缴纳了罚款,该次处罚不属于重大环境行政处罚。 被处罚人 处罚机关 处罚时间 文件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结果 性质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 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 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 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中艺生态 杭州市税务局 2020.07.09 杭税三稽罚 [2020]306 号 涉及发票的税务处罚 处罚款 41.738248 万 元 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 1 万元以下 的,可以并处 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泓光谷公司已缴纳了全部的罚款,接受了相应的处罚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 1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之规定,中艺生态受到的上述税务处罚为罚款金额区间低值,且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情节严重 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针对上述处罚,郑州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2 2021 9 1 27 日作出《安全生产情况 说明》,确认“2021 年 3 月 15 日,新泓光谷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应急罚〔2021〕ZD1005 号)所涉违法行为等次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 2022 年 9 月 30日作出《关于河南新泓光谷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说明》,确认: “我厅对该公司作出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50 日的行政处罚决定(豫建执法罚决字〔2021〕5 号),属于一般事故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属于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目前该公司的行政处罚已依法执行完毕”。 本所律师认为,新泓光谷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经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认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且新泓光谷公司已缴纳罚款并进行整改,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8 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书面确 认中艺生态已采取有效措施纠正不当行为,并积极配合,及时缴 纳了相应的税款、罚款和滞纳金,该处罚所涉事项未造成严重违 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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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说明书

行政处罚. 根据净化公司提供的处罚决定书、缴款凭证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净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近两年来受到主要行政处罚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存在六项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净化公司 违法超限运输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豫牟交执罚字〔2022被处罚人 涉及文件 涉及金 额(元) 具体事项 罚款缴纳情况 永福运维 2021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 “榕高税一简罚〔2021220035 号至 220041 号 罚款共计 1.35万元 轻微违法行为 新泓光谷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 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100.00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税 已缴纳 349 号”《税务行政处罚 决定书(简易)》 郑)应急罚〔2021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 申报 永福工程科技福州分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出具的 “榕高税简罚〔2021〕23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书(简易)》 100.00 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已缴纳 永福股份 2021 年 5 月 8 日出具的 “榕高税二简罚〔2021ZD1005 号 罚款 35 万元 一般违法行为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豫建执法罚决字 〔2021〕第 5 号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50 日 上表中新泓光谷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 定书(简易)》 100.00 自 2019 8 10 9 日,新泓光谷公司承建的学理路再生水管线项目工程发生一 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期间的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已缴纳 永福股份 2019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 “罗税简罚〔2019〕91239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书(简易)》 100.00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期间的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已缴纳 华超科技 2019 年 2 人死亡。针对该安全事故,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做出(郑)应急罚〔2021〕ZD1005 号和豫建执法罚决字〔2021〕第 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泓光谷公司已缴纳了全部的罚款,接受了相应的处罚。 针对上述处罚,郑州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2 月 21 日出具的 “榕鼓税简罚〔2019〕 90422 号”《税务行政处 罚决定书(简易)》 100.00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逾期申报 2016 年 11 月印花税) 已缴纳 永福股份 2018 年 11 月 7 日出具的 “榕高税简罚〔2018〕17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书(简易)》 100.00 自 2018 年 9 月 27 日作出《安全生产情况 说明》,确认“2021 年 3 月 15 日,新泓光谷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应急罚〔2021〕ZD1005 号)所涉违法行为等次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 2022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日作出《关于河南新泓光谷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说明》,确认: “我厅对该公司作出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50 日的行政处罚决定(豫建执法罚决字〔2021〕5 号),属于一般事故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属于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目前该公司的行政处罚已依法执行完毕”30 日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已缴纳 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本所律师认为,新泓光谷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经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认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且新泓光谷公司已缴纳罚款并进行整改,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境外法律意见书,同时经检索证监会网站、深交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网站、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公示信息,除上述行政处罚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包含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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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买卖合同纠纷

行政处罚. 根据净化公司提供的处罚决定书、缴款凭证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净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近两年来受到主要行政处罚如下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事项如下净化公司 违法超限运输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豫牟交执罚字〔2022〕 220035 号至 220041 号 罚款共计 1.35万元 轻微违法行为 新泓光谷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 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7 年 2 月 16 日,因电子科技丢失发票,福州市鼓楼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榕鼓地税罚[2017]24 号),对其处以罚款 4,800 元。2017年 2 月 17 日,对应罚款已缴清。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电子科技所受处罚已执行完毕并已超过三年。 2017 年 9 月 19 日,因厦门纵达未能取得发票金额 69,877.93 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厦地税火 罚(2017)16 号),对其处以罚款 2,000 元。2017 年 9 月 20 日,对应罚款已缴清。 2018 年 12 月 17 日,因广州睿图丢失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穗天税一所简罚[2018]3402号),对其处以罚款 20 元。同日,对应罚款已缴清。 2019 年 3 月 22 日,因广西易联众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所属期 2018 年 9 月、 2019 年 2 月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郑)应急罚〔2021〕 ZD1005 号 罚款 35 万元 一般违法行为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豫建执法罚决字 〔2021〕第 5 号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50 日 上表中新泓光谷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2020 简易)》(南高税简罚[2019]41438 号),对其处以罚款 200 元。2019 8 3 9 日,新泓光谷公司承建的学理路再生水管线项目工程发生一 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 2 人死亡。针对该安全事故,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做出(郑)应急罚〔2021〕ZD1005 号和豫建执法罚决字〔2021〕第 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泓光谷公司已缴纳了全部的罚款,接受了相应的处罚26 日,对应罚款已缴清针对上述处罚,郑州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2 2019 年 9 月 27 日作出《安全生产情况 说明》,确认“2021 年 3 月 15 日,新泓光谷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应急罚〔2021〕ZD1005 号)所涉违法行为等次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 2022 日,因民生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所属期 2017 年第四季度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地方教育附加、教育附加,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厦火税罚 [2019]230060 号),对其处以罚款 2,000 元。2019 年 9 月 30日作出《关于河南新泓光谷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说明》,确认: “我厅对该公司作出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50 日的行政处罚决定(豫建执法罚决字〔2021〕5 号),属于一般事故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属于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目前该公司的行政处罚已依法执行完毕”29 日,对应罚款已缴清本所律师认为,新泓光谷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经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认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且新泓光谷公司已缴纳罚款并进行整改,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经核查,上述行政处罚为过失丢失发票、未能取得发票或未能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导致的,其中,处罚主体电子科技、厦门纵达、广西易联众、民生通不属于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同时,电子科技、厦门纵达、民生通已取得当地税务局出具的无重大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文件;广西易联众、广州睿图的处罚金额较小,所涉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上述处罚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未计提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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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共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