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性审查表 样本条款

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57 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 (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备注 1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供应商 1 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 要求情况。
资格性审查表. 序 号 评审内容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等。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1)2020 年度任意一年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 12 个历月构成,从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4)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 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 4)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 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的证明材料为或书面承诺为准。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环境保护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期间 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资格性审查表. 填表说明:1、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2、“通过”打“√”,“不通过”打“×”;3、投标人有一个“不通过”,资 序号 审查标准 投标人 1 投标人 2 投标人 3 ……
资格性审查表. ‌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声明函可合并提供或 单独提供) 1
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科技创新局防震减灾宣传材料印刷服务项目采购编号:HZ20-135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投标人 2 投标人 3 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性审查表. 序 号 审查因素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 对应页码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