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释 义 Clause in Contracts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南风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杨子江、杨子善、杨泽文 标的公司、中兴装备 指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出售资 产、交易标的 指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颐帆科技 指 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股东 指 仇云龙、姜志军 草案、重组报告书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 本报告书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南风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指 2020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7 月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的期间 损益归属期间 指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产 权交易所 指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君信、 指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 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华亚正信 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交易对方股东 指 仇云龙、姜志军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南风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发行人、公司、信达证券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 管理人/财通证券 杨子江、杨子善、杨泽文 标的公司、中兴装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出售资 产、交易标的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授权,经总经理审批通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 80 亿元的公司 债券 本期债券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颐帆科技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股东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仇云龙、姜志军 草案、重组报告书 发行人为发行本期债券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 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天册、发行人律师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审计机构 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书 联合资信、评级机构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南风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 1-7 月 交割日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的期间 损益归属期间 指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产 权交易所 指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公司法管理办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法》 专业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投资人 投资者/债券持有人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 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 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报告期、最近三年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工作日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交易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君信、 指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 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制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评估机构、华亚正信 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主承销商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南风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收购人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湘 被收购人/目标公司/宝贝格子 杨子江、杨子善、杨泽文 标的公司、中兴装备 北京宝贝格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转让方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出售资 产、交易标的 张力军 本次收购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颐帆科技 王湘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获得张力军持有的宝贝格子 25.00%股份(28,904,606 股)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交易 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股东 王湘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获得张力军持有的北京宝贝 格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5.00%股份(28,904,606 股)对应的表决权的行为 《表决权委托协议》 仇云龙、姜志军 草案、重组报告书 王湘与张力军签署的《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 《收购报告书》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 本报告书 《北京宝贝格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章程》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现行有效的《北京宝贝格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南风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2020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7 月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的期间 损益归属期间 指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产 权交易所 指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收购管理办法》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 5 号准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指引第 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 指引第 2 号——权益变动与收购》 中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君信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本所 指 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根据收购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收购人的委托,就其本次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获得张力军持有的宝贝格子 25.0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从而取得宝贝格子控制权事宜,担任本次收购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督管理办法》、《收购管理办法》指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 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华亚正信 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第 5 号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出具,仅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收购人的委托,本所律师就收购人本次收购的主体资格、本次收购的实质条件、上报文件及相关事实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并根据本所律师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就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并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收购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投资决策等事宜(如有)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收购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并得到收购人作出的如下保证,即收购人已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法律文件(包括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及所述事实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欺诈、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收购人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收购人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作出判断。 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收购人本次收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审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收购人本次收购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收购人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其申请本次收购申报材料的组成部分,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收购人部分或全部按股转公司的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收购人在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引用后的相关内容应经本所律师再次审阅和确认。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收购人提供的文件及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交易对方/转让方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南风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 划、本持股计划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 紫光股份、本公司 杨子江、杨子善、杨泽文 标的公司、中兴装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华三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出售资 产、交易标的 H3C Technologies Co., Limited 华三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颐帆科技 香港华三、其子公司、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内的新 华三集团 资产管理机构或管理人 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股东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机构或托管人 仇云龙、姜志军 草案、重组报告书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托管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的东吴-招 行-紫光股份员工持股计划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 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代本计划)、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之间的东吴-招行-紫光股份员工持股计划2号目标资产管理合同, 包括其附件和其不时修订及补充 起算日 指 标的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行 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交易 指 紫光股份收购香港华三51%的股份 管理委员会 指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设立的协助管理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紫光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持有人 指 出资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份额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供分配的份额,每份份额均按份对 应享有一股标的股票的权益(包括从标的股票所得现金本报告书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南风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指 2020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7 月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的期间 损益归属期间 指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产 权交易所 指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导意见》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君信、 指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 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华亚正信 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公司章程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南风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杨子江、杨子善、杨泽文 标的公司、中兴装备 指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出售资 产、交易标的 指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颐帆科技 指 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股东 指 仇云龙、姜志军 草案、重组报告书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 本报告书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南风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指 2020 本合同、《基金合同》 指《国投瑞银瑞福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设立的国投瑞银瑞福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自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瑞福分级基金”)转型而来 瑞福分级基金 指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为 5 8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期分级基金 基金转型 指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而进行的对瑞福分级基金存续期限、投资和基金运作方式的调整,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国投瑞银瑞福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等一系列事项 过渡期 本基金的过渡期为自 2012 1-7 月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的期间 损益归属期间 指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产 权交易所 指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君信、 指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 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华亚正信 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17 日起不超过 30 日的期间,过渡期内办理基金的赎回、折算和申购分级运作期 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自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工作 日开始,为期 3 年;如 3 年届满之日为非工作日,则分级运作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提前结束分级运作期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销售办法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南风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华数集 团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 管理人、平安证券 杨子江、杨子善、杨泽文 标的公司、中兴装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出售资 产、交易标的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颐帆科技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新世纪评级 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股东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仇云龙、姜志军 草案、重组报告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发行人依据《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发行人依据《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3.5 亿元)的公司债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下各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而签署的《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2 年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 补充规则 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指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的专项账户监管人及受托管理人共同签署的《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及其变 更和补充协议 专项账户、债券专项账户 指 发行人根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账户监管人处开立的,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的银行 存款账户 评级报告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企评(2021本报告书 020209]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业协会 南风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交易所、上交所 2020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 近三年及一期、最近三年及一 期、报告期 2019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年度及 2021 年 1-7 9 交割日 公司章程 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的期间 损益归属期间 指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产 权交易所 指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重组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 杭州市文创办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文广投资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昆石投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杭州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易通数字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 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传媒网络、传媒网络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君信、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华数传媒、传媒控股公司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 所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数、浙江华数公司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华亚正信 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华数电投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华数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 中广有线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华数信息港、网通信息港 指 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 唐人影视 指 天津唐人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募集说明书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除非另有说明,在本激励计划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南风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公司、中 国软件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杨子江、杨子善、杨泽文 标的公司、中兴装备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即以中国软件 A 股股票为标的,对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等人 员进行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出售资 产、交易标的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 响的核心技术业务、技术和管理骨干 限制性股票、标的 股票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颐帆科技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本公司股票 授予价格 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股东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授予日 仇云龙、姜志军 草案、重组报告书 本激励计划获准实施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限售期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 本报告书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 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 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有效期 南风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到限制性股票全部 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为止的时间段 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 所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7 月 交割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董事会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的期间 损益归属期间 指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产 权交易所 指本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指本公司股东大会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试行办法《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 《通知》 指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 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 《工作指引》 指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 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号) 《公司章程》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元/万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君信、 指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 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华亚正信 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除非另有定义,本法律意见书中,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南风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发行人/公司/置富科技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置富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定向发行/ 本次发 行 杨子江、杨子善、杨泽文 标的公司、中兴装备 置富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股票 发行对象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出售资 产、交易标的 赵建敏、蔡文洁 《定向发行说明书》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颐帆科技 《置富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第二次修订稿)》 《认购协议》 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股东 《置富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 协议》 《置富科技审计报告》 仇云龙、姜志军 草案、重组报告书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 本报告书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南风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指 2020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7 月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的期间 损益归属期间 指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产 权交易所 指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置富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报 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民法典》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 监督管理办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定向发行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行有效的《置富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全国股转系统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君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 所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华亚正信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法律意见而言,除特别说明外,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置富科技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富科技”或“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根据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聘请协议》,担任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之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督管理办法》《定向发行规则》《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南风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合并方、王府井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合并方、首商股份 杨子江、杨子善、杨泽文 标的公司、中兴装备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首旅集团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出售资 产、交易标的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报告书摘要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颐帆科技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收购 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股东 首旅集团以所持有首商股份股票换取王府井发行的 A 股股票的收购行为 吸收合并双方 仇云龙、姜志军 草案、重组报告书 王府井和首商股份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次合并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 本报告书 王府井向首商股份全体股东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首商股份的交易行为 本次交易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王府井向首商股份全体股东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首商股份,并采用询价方式向包括首旅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行为 存续公司 南风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的王府井 《 换 股 吸 收 合 并 协议》、合并协议 2020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收购请求权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7 月 交割日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赋予王府井异议股东的权利。申报行使该权利的王府井异议股东可以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内,要求收购请求权提供方以现金受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王府井股票 现金选择权 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赋予首商股份异议股东的权利。申报行使该权利的首商股份异议股东可以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要求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以现金受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首商股份股票 首旅酒店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的期间 损益归属期间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聚德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产 权交易所 指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收购办法》、《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准则第 16 号》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国资委 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君信、 指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 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华亚正信 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说明:本报告书摘要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公司法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南风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收购人、京东卓风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德邦股份 杨子江、杨子善、杨泽文 标的公司、中兴装备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间接收购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出售资 产、交易标的 收购人通过受让德邦控股部分股份与接受德邦控股部分股东的表决权权利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德邦控股的控制 进而间接控制德邦股份 66.4965%股份 本次要约收购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颐帆科技 收购人以要约价格向除通过本次间接收购控制的德邦股份之股份以外剩余的已上市无限售条件流通普通股股份进行 的全面要约收购 本次收购 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股东 指 仇云龙、姜志军 草案、重组报告书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 本报告书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南风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指 2020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7 月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的期间 损益归属期间 指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产 权交易所 指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本次间接收购及本次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本报告书、要约收购 报告书 指 就本次要约收购而编写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报告书》 德邦控股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 德邦股份的控股股东 要约价格 指 本次要约收购的每股要约收购价格 京东集团 指 XX.xxx, Inc.(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其美国存托股份于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JD”;其普通股于香港联交 所主板上市,证券代码为“9618” 京东物流 指 JD Logistics, Inc.(京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其普通股于香港联交 所主板上市,证券代码为“2618” 京东物流供应链 指 京东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系收购人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财务顾问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世辉律所、法律顾问 指 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17 号准则》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7 号-要 约收购报告书》(2022 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君信、 指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 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收购人名称 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 19 号恒通大厦 421-424 室-YS00687 法定代表人 毛卫娜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11MA22X3RC0Y 设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2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评估机构、华亚正信 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版权代理;软件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0 年 11 月 2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及持股情况 京东物流供应链持股 100%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00 号院 X 座 00 层 通讯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00 号院 X 座 00 层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static.sse.com.cn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南风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杨子江、杨子善、杨泽文 标的公司、中兴装备 指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出售资 产、交易标的 指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颐帆科技 指 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股东 指 仇云龙、姜志军 草案、重组报告书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创扬医药、发行人、公司 指苏州创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定向发行 指苏州创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苏州创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苏州创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认购人之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指公司与发行对象分别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苏州创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认购人之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开源证券、主办券商 指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信会计、审计机构 指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书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南风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指 2020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7 月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的期间 损益归属期间 指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产 权交易所 指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锦天城、本所 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章程》 指现行有效的《苏州创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民法典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 指《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公司章程业务规则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定向发行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君信、 指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 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华亚正信 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2021 年修订)》 《适用指引第 1 号》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监管指引第 6 号》 指《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 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基本标准指引》 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 开源雏鹰 指陕西开源雏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所有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创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其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定向发行规则》《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南风股份、上市公司银江股份、公司 指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草案 指《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公司章程》 指现行有效的《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标的股票 指根据《银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激励对象有权购买的银江股份股票 激励对象 指依据《银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获授股票期权的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指银江股份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和《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授权日 指银江股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 有效期 指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之日起到股票期权失 效为止的时间段 行权 指激励对象根据《银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 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股份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 日 行权价格 指银江股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公司、本公司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杨子江、杨子善、杨泽文 标的公司、中兴装备 指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出售资 产、交易标的 指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颐帆科技 指 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股东 指 仇云龙、姜志军 草案、重组报告书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 本报告书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南风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指 2020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7 月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的期间 损益归属期间 指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产 权交易所 指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份的价格 本次股权激励 指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 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君信、 指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 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华亚正信 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公司章程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南风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杨子江、杨子善、杨泽文 标的公司、中兴装备 指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出售资 产、交易标的 指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颐帆科技 指 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股东 指 仇云龙、姜志军 草案、重组报告书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 本报告书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南风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指 2020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7 月 交割日 指 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的期间 损益归属期间 指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产 权交易所 指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银轮股份、本公司、公司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限制性股票 银轮股份以定向发行方式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银轮股份股票,该等股票按照本计划进行锁定和解锁 激励对象 依照本激励计划有资格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的银轮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 授予价格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认购公司股份的价格 授予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需为交易日 禁售期 限制性股票被锁定禁止转让的期限 解锁期 本计划自授予日起30个月进入解锁期,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内按本计划规定分批、逐步解锁,解锁后激励对象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由处置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 公司在特定条件下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向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回购每一股限制性股票所需支付的对价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君信、 指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 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华亚正信 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南风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本公司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深 圳能源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杨子江、杨子善、杨泽文 标的公司、中兴装备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深 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出售资 产、交易标的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 期) 本期发行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颐帆科技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股东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公告 仇云龙、姜志军 草案、重组报告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债券持有人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 本报告书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专业投 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理人、簿记管理人、中金公司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 南风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2020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 中金公司、长城证券的合称 承销团、承销机构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7 月 交割日 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 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 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的期间 损益归属期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产 权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管理办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法》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 交易日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君信、 指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 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华亚正信 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募集说明书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南风股份、上市公司平安证券、发行人、公司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集团、最终控股股东 杨子江、杨子善、杨泽文 标的公司、中兴装备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出售资 产、交易标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信托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颐帆科技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期货 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股东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平安商贸 仇云龙、姜志军 草案、重组报告书 平安商贸有限公司 平安财智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磐海 指 平安磐海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债券 指 经发行人有权机构决议,并获得主管机关批准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三期本报告书 本次发行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本期债券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南风股份重大资产出售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专业投资者 2020 年 8 月 31 日 报告期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发行公告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7 月 交割日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受托 管理人 标的资产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过渡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协议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包括当日)的期间 损益归属期间 指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包括交割日当日)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时,系指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至交割日当月最后一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产 权交易所 指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而签署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证券法》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持有人会议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深圳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 务顾问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广东君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行人律师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 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华亚正信 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募集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