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交易 样本条款

電子交易. 12.1 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可能會與透過其他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有所不同。如果你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便須承受該系統帶來的風險,包括有關系統硬件或軟件可能會失靈的風險。系統失靈可能會導致你的交易指示不能根據指示執行,甚或完全不獲執行。
電子交易. 透過電子交易系統上進行交易可能有別於其他電子交易系統上進行的交易。如果客戶透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交易,客戶將要面對與系統相關包括硬體故障的風險。任何系統故障可能會導致未能按照客戶的指令執行指示,又或根本沒有執行客戶的指示。
電子交易. 每營業日下午 4 時前。
電子交易. 在某一種電子交易系統中進行交易,不但有異於在公開叫價市場的交易,也有異於在其他電子交易系統中的交易。如果您在某一種電子交易系統中交易,您將會面對與該系統相關的風險,包括硬件和軟件的故障。系統故障所造成的後果可能會是:您的落盤並非按您的指示執行或者根本就未予執行。 在某些司法管轄區,而且也只有在受限制的情況下,容許商號執行在交易所之外的交易。替您進行交易的該商號可作為您在交易中的對手方。要為現有持倉進行平倉、評估價值、確定公平價格或評估所面對的風險,可能會有困難或甚至是不可能的。基於這些理由,這些交易會涉及更大的風險。在交易所之外的交易,所受監管較少,或者受另外的監管制度所規限。在進行這些交易之前,您應首先熟悉適用的規則及所涉的風險。
電子交易. 如果客戶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便須承受該系統帶來的風險,包括有關系統硬體或軟件可能會失靈的風險。系統失靈可能會導致你的買賣盤不能根據指示執行,甚或完全不獲執行。
電子交易. 電子系統交易與市場叫價可能不同,假若投資者進行電子系統交易,投資者將需面對軟件及硬件失靈的風險。若有任何系統失靈,可能無法按照投資者的指定進行交易。此外,未經授權的第三方可能會存取通信和個人數據;任何溝通中存在誤解或錯誤的風險應由投資者承擔。
電子交易. 各當事方須確保該當事方按該計劃向eBRAM 和調解員/仲裁員所提供以作處理的個人資料為真實和準確,倘此等個人資料有任何不準確,則該當事方須立即通知並要求 eBRAM 作出更新和修正該等不準確資料。
電子交易. 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可能會與透過其他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有所不同。如果你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你須承受該系統帶來的風險,包括有關硬件或軟件可能會失靈的風險。系統失靈可能會導致你的買賣盤不能根據指示執行,或完全不獲執行。 你確認並承擔因網路擠塞或其他原因而引致通過互聯網傳送的訊息有所延誤的風險。達仁國際資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不會就有關延誤所構成的後果(包括但不限於延誤向交易地點發出指示或命令,或因任何通訊設施故障而延遲向你發出執行報告,或其他不能合理地由達仁國際資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延誤)負責。
電子交易. 1.18 如果你透過電子交易系統上進行交易,你將承受該系統帶來的風險,包括有關系統硬件或軟件可能會失靈的風險。系統失靈可能會導致你的交易指示不能根據指示執行,甚或完全不獲執行。
電子交易. 通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的交易,在傳送和接收客戶指示或其他資料時可能出現延誤、故障或傳輸中斷。系統故障更可能造成客戶的訂單難以或無法按照客戶的指示執行,甚至錯誤地執行。客戶需接受電子交易系統帶來的相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