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交易 样本条款
電子交易. 12.1 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可能會與透過其他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有所不同。如果你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便須承受該系統帶來的風險,包括有關系統硬件或軟件可能會失靈的風險。系統失靈可能會導致你的交易指示不能根據指示執行,甚或完全不獲執行。
電子交易. 在某一種電子交易系統中進行交易,不但有異於在公開叫價市場的交易,也有異於在其他電子交易系統中的交易。如果您在某一種電子交易系統中交易,您將會面對與該系統相關的風險,包括硬件和軟件的故障。系統故障所造成的後果可能會是:您的落盤並非按您的指示執行或者根本就未予執行。
電子交易. 12.1 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可能會與透過其他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有所不同。如果客戶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便須承受該系統帶來的風險,包括有關系統硬件或軟件可能會失靈的風險。系統失靈可能會導致客戶的買賣盤不能根據指示執行,甚至完全不獲執行。請客戶尤其注意以下各項:
(a) 互聯網本質上是一個不可靠的資料傳輸及通訊媒介,而且任何其他電子媒介亦可能如此。因此,在透過互聯網或任何其他電子媒介使用電子交易服務進行交易或其他通訊時存在風險;
(b) 與經紀的網站或電子交易服務接達可能因為高峰期、市場波動、系統故障(包括硬件或軟件故障)、系統升級或維修或因其他原因而隨時及不時被限制、延誤或無法進行;
(c) 透過互聯網或其他電子媒介發出的指示或進行的交易可能會由於(以適用者為準) 無法預計的通訊量、所用媒介屬公開性質或其他原因而受到干擾、出現傳輸中斷,或導致傳輸延誤或發生不正確數據的傳輸;
(d) 透過互聯網或其他電子媒介交易而發出的指示可能不獲執行,或可能受到延誤,以致執行價格與指示發出時的通行價格不同;
(e) 未經授權第三方可能獲得通訊及個人資料;
(f) 透過互聯網或其他電子媒介發出的指示可能不經人手審閱而執行;及
(g) 刊登在經紀的網站的任何認收通知、確認書或其他記錄,其反映的客戶的證券交易指示或買賣盤的進度或該等指示或買賣盤的執行,以及與投資者的帳戶有關投資者的現金狀況、商品狀況或其他資料,未必可以即時更新。上述認收通知、確認書或其他記錄未必反映並非透過經紀的網站進行的交易,如有疑問,投資者應聯絡經紀,以確定投資者的交易的進度或與投資者的帳戶有關的其他資料。
電子交易. 每營業日下午 4 時前。
電子交易. 如果客戶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便須承受該系統帶來的風險,包括有關系統硬體或軟件可能會失靈的風險。系統失靈可能會導致你的買賣盤不能根據指示執行,甚或完全不獲執行。
電子交易. 透過電子交易系統做的買賣,可能會和在其他電子交易系統進行的交易不一樣。若選擇透過某電子交易系統做買賣,就要承受該系統帶來的風險,包括系統硬件或軟件的失靈。系統失靈可能會導致客戶的買賣盤不能根據指令執行,甚或沒有執行。 於港交所的證券市場買賣的衍生權證、界內證及牛熊證既是結構性產品亦是複雜產品。買賣結構性產品涉及高風險,並非適合每一位投資者。以下列出的是結構性產品常見的風險,並非詳盡。客戶買賣結構性產品前務必透徹瞭解個別結構性產品之上市文件內的條款與細則及風險,及諮詢其經紀或專業投資顧問的意見。 倘結構性產品發行商破產而未能履行其對所發行之上市證券的責任,投資者只被視為無抵押債權人,對發行商任何資產均無優先索償權。因此,客戶須承擔發行商的信貸風險。 非抵押結構性產品並沒有資產作為擔保。倘發行商破產,投資者可以損失其全數投資。要確定某上市結構性產品是否非抵押,客戶須細閱相關上市文件。
電子交易. 通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的交易,在傳送和接收客戶指示或其他資料時可能出現延誤、故障或傳輸中斷。系統故障更可能造成客戶的訂單難以或無法按照客戶的指示執行,甚至錯誤地執行。客戶需接受電子交易系統帶來的相關風險。
電子交易. A. 若買賣雙方議定採用電子資料交換 (EDI) 系統進行買賣交易,賣方同意:
(i) 其不得
(a) 質疑因 EDI 交易產生之買賣契約,依法是否應以書面為之,或由受拘束當事人簽署;
(b) 主張 EDI 記錄並非以書面形式產生或保存,因此不屬於商業記錄,而得排除適用傳聞證據法則、最佳證據法則或其他類似法則之適用。
(ii) 其應採行適當資安程序,以避免 EDI 記錄遭受不當入侵。
(iii) 交易內容應以買方保存之 EDI 採購單記錄為準。
B. 若買賣雙方議定透過自動結算機構進行買賣交易,採購單之付款期限應延長五
電子交易. 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可能會與透過其他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有所不同。如果你透過某 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便須承受該系統帶來✁風險,包括有關系統硬件或軟件可能會失靈✁風 險。系統失靈可能會導致你✁買賣盤不能根據指示執行,甚至完全不獲執行。請你尤其注意以下各 項:
(A) 互聯網本質上是一個不可靠✁資料傳輸及通訊媒介,而且任何其他電子媒介亦可能如此。因此, 在透過互聯網或任何其他電子媒介使用電子交易服務進行交易或其他通訊時存在風險;
(B) 與經紀✁網站或電子交易服務接達可能因為高峰期、市場波動、系統故障 (包括硬件或軟件故 障)、系統升級或維修或因其他原因而隨時及不時被限制、延誤或無法進行;
(C) 透過互聯網或其他電子媒介發出✁指示或進行✁交易可能會由於 (以適用者為準) 無法預計✁通 訊量、所用媒介屬公開性質或其他原因而受到干擾、出現傳輸中斷,或導致傳輸延誤或發生不 正確數據✁傳輸;
(D) 透過互聯網或其他電子媒介交易而發出✁指示可能不獲執行,或可能受到延誤,以致執行價格 與指示發出時✁通行價格不同;
(E) 未經授權第三方可能獲得通訊及個人資料;
(F) 透過互聯網或其他電子媒介發出✁指示可能不經人手審閱而執行;及
(G) 刊登在經紀✁網站✁任何認收通知、確認書或其他記錄,其反映✁客戶✁證券交易指示或買賣 盤✁進度或該等指示或買賣盤✁執行,以及與投資者✁帳戶有關投資者✁現金狀況、商品狀況 或其他資料,未必可以即時更新。上述認收通知、確認書或其他記錄未必反映並非透過經紀✁ 網站進行✁交易,如有疑問,投資者應聯絡經紀,以確定投資者✁交易✁進度或與投資者✁帳 戶有關✁其他資料。
電子交易. 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可能會與透過其他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有所不同。如果你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你須承受該系統帶來的風險,包括有關硬件或軟件可能會失靈的風險。系統失靈可能會導致你的買賣盤不能根據指示執行,或完全不獲執行。 你確認並承擔因網路擠塞或其他原因而引致通過互聯網傳送的訊息有所延誤的風險。達仁國際資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不會就有關延誤所構成的後果(包括但不限於延誤向交易地點發出指示或命令,或因任何通訊設施故障而延遲向你發出執行報告,或其他不能合理地由達仁國際資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延誤)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