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規定 样本条款

一般規定. 委外廠商應依據 ISO27001 之最新版條文進行作業,以符合本公司資訊安全要求。
一般規定. 投資公司或管理公司就其管理的所有集體投資計劃行事時,不得購入任何附帶投票權的股份,致使其可對發行機構的管理行使重大影響力。
一般規定. 本公司各主辦單位應於承攬廠商施工前(或作業前)告知承攬廠商有關本公司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安衛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一般規定. 獲判給者須對受僱本服務的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及紀律方面負責;
一般規定. 針對非消費者排除特定條⽂ 如果您是⼀家使⽤⽀付服務的企業,您同意,2009 年 11 ⽉ 10 ⽇頒佈的關於⽀付服務的法律第 79 (1)、81 (3)、86、88、89、90、93 和 101 條及第三篇對您使⽤⽀付服務不適⽤。
一般規定. 乙方應依據 ISO27001 之最新版條文進行作業,以符合本中心資訊安全要求。
一般規定. 生存者間の贈与又は遺言により処分又は受領する能力第 3 節 処分可能な財産の割合及び減殺
一般規定. 12.1 非營業時間的指示。就營業時間外、星期六、星期日、公眾假期或在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或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訊號期間發出的所有指示,本行將視作其在下一個營業日發出。 12.2 聯名帳戶。在不影響標準條款第 17.4 條(共同及分別的責任)的情況下,若帳戶由兩名或多名人士持有或以兩個或多個公司名稱持有: (a) 本行會將一份帳戶結單(以所有帳戶持有人為收件人)寄送至帳戶郵寄地址; (b) 除非本行已同意實施聯名帳戶安排,否則每一帳戶持有人均可各自獨立行使對該帳戶的權利(包括開立、操作及結束帳戶)而本行可單獨與其中任何一位帳戶持有人處理任何事宜(包括全部或部分變更或解除任何該持有人的任何責任、給予任何該持有人時間或任何其他利益或與任何該持有人達成任何其他安排)而不影響其他持有人的責任或本行對其他持有人可行使的權利、權力或補救方法;及 (c) 當本行收到任何一位帳戶持有人死亡、清盤、解散、破產或喪失其他能力的書面通知,任何為操作聯名帳戶而設的自動指示或常行指示將不再有效。
一般規定. 技術契約は、当事者が技術の開発、譲渡、コンサルティング又はサービスについて締結する、相互間の権利及び義務を確立する契約である。
一般規定. 本規則僅適用於本仲裁中心依照《〈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投資協議》第二十條的規定為澳門相關部門或機構和內地投資者之間的投資爭端提供調解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