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之修改 样本条款

契約之修改. 本契約條文如有未盡事宜、意義不明或因不可抗力之發生或因政策、法令、情事變更,致本契約之履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或窒礙難行或為符合公共利益者,經雙方同意後得辦理契約變更、修正或補充之。本契約之變更、修正或補充應以書面為之,並經雙方簽署始生效力,且視為契約之一部分。
契約之修改. 有關本契約之任何變更、修改或未盡事宜,均須於雙方同意後,以書面為之。
契約之修改. 雙方得協議修訂或補充本契約。本契約之修訂或補充應以書面為之,並經雙方簽署始生效力,且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契約之修改. 本契約之修改應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為之。 任一方給予他方任何優惠,不構成本契約有關條款之變更。任一方未行使其依本契約對他方享有之某項權利,並不得視同放棄該項權利或影響其他權利。
契約之修改. 本契約未盡事宜,於不違反法令及公序良俗,得經雙方另以書面修訂或補充之。
契約之修改. 一、 本契約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修改時應以書面為之。
契約之修改. 本契約之修改應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為之。但因「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致影響本契約之履行者,任一方得於該不可抗力事由發生日起七日內,以電子郵件等方式檢具相關證明文件通知他方,由雙方本於誠信原則協議修改有關規定。 任一方給予他方任何優惠,不構成本契約有關條款之變更。任一方未行使其依本契約對他方享有之某項權利,並不得視同放棄該項權利或影響其他權利。
契約之修改. 第二十六條 甲方得因電信服務之性質、技術或情勢之變遷、維護之需要或任何非可歸屬於甲方之事由,隨時修訂本契約條款,修訂後之契約條款將於生效日七日前在本業務網站公 告,乙方若不同意變更後條款時,應於生效日前辦理退租,生效日後如繼續使用者視為乙方同意甲方修改後之契約條款。
契約之修改. 15.1.1 本契約若有未盡事宜,或於實際執行時發現情事變更、或有難以執行或顯失公平之情形者,雙方得協議修訂或補充之。
契約之修改. 15.2 智慧財產權及保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