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逐条比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质条件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事项的核查需要,单独或综合采取了必要的书面审查、查证、访谈、实地调查、查询等查验方式,就发行人是否符合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条件进行了核查验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所律师经查验后认为,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与发行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及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情况、实际经营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经营计划和安排情况;
2、 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了解发行人及子公司账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3、 取得了发行人及其直接参股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文件;
4、 查阅工商登记资料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行人及各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1、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直接参股公司均无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
2、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直接参股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不存在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情况,亦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查阅了亚太会计师历次出具的审计报告,核查了发行人与关联方之 间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文件、交易合同、公司的关联交易制度等文件。本所律师 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上述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及自愿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 度的规定履行了适当的决策程序。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逐条比照《证券法》和《管理办法》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质条件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事项的查验所需而单独或综合采取了必要的书面审阅、查证、实地调查等查验方式,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相关实质条件进行了查验。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访谈了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员,了解发行人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预计负债的计提情况及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2、 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的民事起诉状、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等资料;
3、 查阅了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的公开检索情况。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1、 发行人已就截至目前包括“诉高云翔、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演出合同纠纷案”、“诉浙江海宁国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合同纠纷案”、 “与Talpa Global B.V.关于‘The Voice of …’合同纠纷仲裁案”等案件在内的全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和说明。 截至目前除喀什华录百纳影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合同纠纷仲裁案、神州电视有限公司与上海伟盛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外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案件中,发行人作为原告或仲裁申请人,不需要承担现时义务、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均不满足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书面核查了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查阅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曾发生变更。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书面审查了发行人上述合同的原件。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向本所提供的重大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并且有关合同的履行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换届选举或聘任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会议文件、发行人相关公告,并通过网络就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诉讼、证券违法行为进行了查询,取得了前述人员出具的《调查表》。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及聘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的变动符合有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审议本次发行及调整发行方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及相关公告、发行人与巢湖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安徽松原与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协议,以及 58,494.79 平方米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查阅发行人取得的本次募投项目的备案及环评批复文件。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