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 样本条款

重大资产重组. 1) 公司1向北方发展出售全部资产 2007 年 3 月 6 日,北方发展与广西正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2007 年 4 月 13 日,双方签订《股份转让补充协议》。根据两份协议的约定,北方发展将 其持有的公司 1,615.20 万股作价 3,500 万元转让给广西正和,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7.74%。 2007 年 4 月 20 日,公司与北方发展签订了《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债务重 组协议》,协议约定北方发展按评估值向公司购买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全部资产,并承接或代偿公司的全部债务。 2) 新增股份向广西正和购买资产 2007 年 4 月 20 日,公司与广西正和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协议》,公司向广西正和购买其位于广西省柳州市飞蛾二路 1 号―谷埠街国际 商城‖,其建筑面积为 140,166.17 平方米的商业房产。为此,公司拟按 1.92 元/ 股向广西正和新增发行股份 7.3 亿股,折合人民币 1,401,600,000 元;广西正和以―谷埠街国际商城‖为支付对价购买公司新增的股份。 3) 相关重大债务重组 2007 年 4 月 20 日,公司与北方发展签订了《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债务重 组协议》中确认北方发展拥有对公司债权 66,869,876.88 元,该等债权与北方发 展向公司购买全部资产应支付给公司购买价款 24,995,003.55 元相互冲抵后的 1 此处“公司”是指洲际油气更名前的“S*ST 华侨”。 余额 41,874,873.33 元。北方发展不可撤销的同意豁免前述冲抵后其对公司的债 权 41,874,873.33 元,并豁免 66,869,876.88 元债权所产生的孳息;北方发展承接或代偿公司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闽华兴(2007)审字 H-011 号《审计报告》确认的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全部负债(含或有负债),并全额豁免承接或代偿公司负债后形成的对公司的债权,同时,北方发展享有或承担前述公司负债在审计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所发生的全部损益和变化。
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1向北方发展出售全部资产 2007 年 3 月 6 日,北方发展与广西正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2007 年 4 月 13 日,双方签订《股份转让补充协议》。根据两份协议的约定,北方发展将 其持有的公司 1,615.20 万股作价 3,500 万元转让给广西正和,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7.74%。 2007 年 4 月 20 日,公司与北方发展签订了《重大资产出售暨重大债务重 组协议》,协议约定北方发展按评估值向公司购买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全部资产,并承接或代偿公司的全部债务。
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招商前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前 海实业”)以其持有的深圳市招商前海驰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驰 迪”)100%股权向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 司”)进行增资,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投控”) 以其持有的深圳市前海鸿昱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鸿昱”)100% 股权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即由合资公司主导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前海投控、 招商前海实业按照相关协议的相关约定分别收购其合法持有的标的股权。同时,招商前海实业以 849,995.71 万元现金向合资公司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招 商前海实业和前海投控均各自持有合资公司 50%的股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资产已完成过户,招商驰迪的股东由招商前海实业变更为合资公司,前海鸿昱的股东由前海投控变更为合资公司,上述标的资产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如下: 1.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1) 本次交易的背景
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应当符合北交所相关行业要求,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如下: 1、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概述 2、 成都农商银行介绍和历史沿革 3、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4、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依据 (1)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 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3)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成都兴城集团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成都农商银行经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数据,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表:发行人及成都农商银行 2019 年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总资产 4,849.87 1,697.45 2,136.16 79.46% 是 净资产 416.32 145.71 673.00 21.65% 否 营业收入 124.38 43.53 632.79 6.88% 否 5、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和审批情况 (1) 成都市国资委的批准 成都市国资委 2020 年第 1 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成都兴城集团收购成都农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 亿股股份等议案。 (2) 成都兴城集团的董事会决议 成都兴城集团 2020 年第 1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收购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的成都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 亿股股份的收购方案等议案。 (3) 监管机构批复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文件,同意成都兴城集团受让成都农商银行 35%股权。 6、 重组相关资产过户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重大资产重组. 2019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融资租赁产业整合方案的议案》。方案要求:发行人吸收合并中核建租赁,中核建租赁解散并注销,中核建租赁全部资产(包括天津公司 100%股权)、负债、业务、合同、资质等由中核租赁继承和承接,发行人计划采取股东定向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吸收合并中核建租赁。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中核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等 议案,发行人采取向中核建租赁全体股东定向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吸收合并中 核建租赁。发行人重组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所示。
重大资产重组. 高比例送转股份;
重大资产重组. 8.5.1 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应当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8.5.2 上市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并、分立等涉及发行股票的并购重组,由本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但不涉及发行股票的,由本所审核。 8.5.3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统称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得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8.5.4 上市公司应当确保能够对购买的标的资产实施有效控制,保证标的资产合规运行,督促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履行承诺。 8.5.5 上市公司应当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就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意见。
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