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交易概述 Clause in Contracts

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97)。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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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10 4 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宜春千禾新材料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春友锂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宜春领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领好”)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65万元收购高安金领贸易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宜春千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千禾”)45%股权,郑琳持有的宜春千禾 13%股权,吕莎持有的宜春千禾 12%股权。并以全资子公司宜春领好与高安金领贸易中心(有限合伙)、自然人郑琳、自然人吕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2 年 12 月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宜春千禾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 2022 10 4 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1公告编号:2022-97072、2022-195)。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 公司于 2023 年 3 2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宜春千禾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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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97为充分借助碧桂园知名品牌和优秀房地产管理经验,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双方在信息、资源、管理、品牌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局面,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房产”)拟与辽宁共享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碧桂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宁波银亿房产拟将下属全资子公司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银亿房产”)50%股权转让给辽宁碧桂园,双方就沈阳银亿房产开发的银亿万万城项目进行差异化合作,其中银亿万万城项目第一期至第五期南已开发部分为协作项目(以下简称“协作项目”,由宁波银亿房产负责资金投入、自负盈亏,辽宁碧桂园代为销售),银亿万万城项目第五期北至第十期未开发部分为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由双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投入资金、分配利润、共担分险,辽宁碧桂园操盘)。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本次股权转让拟以合作项目的股东权益为作价依据,在参考相关评估数据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合作项目总作价为 80,607 万元,故对应的本次拟转让的沈阳银亿房产 5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40,304 万元;同 时,合作项目对应股东借款 31,872.84 万元,辽宁碧桂园应承担其中的 50% 即 15,936 万元。待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银亿房产、辽宁碧桂园将分别持有沈阳银亿房产 50%股权,并分别承担合作项目的 50%股东借款,协作项目与合作项目实行独立核算和分期管理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本次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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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博特科”或“公司”)对外投资参股苏州工业园区禾创致远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禾创创投”),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禾创致远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 万 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 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4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3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创投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7022)。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发展情况及整体投资规划,公司拟以 0 元的价格向苏州工业园区富赢安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赢安通”)、苏州工业园区中鑫恒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鑫恒济”)转让在禾创创投持有的未实缴出资的 7.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公司于 2023 年 3 1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6 日与富赢安通、中鑫恒济签订《苏州工业园区禾创致远数字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份额转让协议》”)。根据《份额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在禾创创投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15%变更为 7.5%,因公司已经对禾创创投实缴出资人民币 1,5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禾创创投完成全部实缴出资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转让公司在禾创创投持有的 7.5%股权的事项在公司CEO 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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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11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14 日与公司参股的深圳市绽放文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绽放文创”)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奥雅绽放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深圳市绽放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绽放科技”)就通过增资方式战略控股绽放科技事宜,在深圳签署了 《关于共同运营深圳蛇口价值工厂“大筒仓”项目增资合作协议》。经过各方协商确定,绽放文创出资 880 万元,认缴注册资本 880 万元;公司出资 1,020 万元, 认缴注册资本 1,020 万元。增资完成后,绽放科技的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公司持有绽放科技 51%的股权,绽放科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11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的《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7055)。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2022 10 1 月,控股子公司绽放科技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001)。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近日,公司与绽放文创在深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因绽放文创尚未对绽放科技实缴注册资本,本次公司以现金 0 元为对价受让绽放文创持有的绽放科技 29%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绽放科技 80%股权,绽放文创持有绽放科 技 20%股权,公司仍为绽放科技的控股股东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 Xx Xxxxxxx(李方悦)女士系绽放文创的董事长,本次交易的转让方绽放文创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本次交易金额在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批权限内,总经理 Xx Xxxxxxx(李方悦)女士已回避表决,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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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智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智轩”)持有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项目公司”)100%股权。目前,中美恒置业正在开发“两江·中迪广场”项目,为进一步推动项目的开展,西藏智轩拟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签订《信托合同 公告编号:2021-97)次级)》,信托计划目标规模不超过 122,000 万元,西藏智轩拟认购 82,000 万元的次级信托份额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此后,信托计划拟以 82,000 万元的次级信托资产受让西藏智轩持有的中美恒置业 100%的股权,以及西藏智轩持有的对中美恒置业、达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绵石”)合计 80,000 万元的债权。同时,信托计划拟 以优先级信托资产 40,000 万元向中美恒置业进行增资。 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开展,降低风险,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夫妇及其关联方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禾邦”)将为中美恒置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达州绵石将下属项目在建工程抵押给信托计划。 前述担保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司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前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就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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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信托合同

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意信息”)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景同科技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赛意(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意”)与上海景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同科技”)股东阿拉山口市景同信息服务有限合伙企业、上海景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奉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景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同科技原股东”)签署《赛意(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原《购买资产协议》”),上海赛意以自有资金1.274亿元人民币收购景同科技49%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景同科技49%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97072)。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收购控股子公司景同科技49%股权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收购景同科技49%股权的实施主体由上海赛意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能量盒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量盒子”),能量盒子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274亿元人民币收购景同科技49%股权。 上海赛意与景同科技原股东已签署《赛意(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能量盒子与景同科技原股东已重新签署《广州能量盒子科技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 “变更后《购买资产协议》”)。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本次变更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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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97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系丽水金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水金圆”)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05,000 万人民币,丽水金圆系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丽水金圆持有互助金圆 100.00%股权(含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为适应资本战略规划及产业规划发展需要,公司战略性退出传统建材水泥业务,剥离低效资产,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与资产质量,鉴于上述情况,公司通过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所持有的互助金圆 100.00%的股权(含其控股子公司)。上述挂牌方案公司于 2022 10 03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29 日召 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10 03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 100.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057)。 2023 公司于 2022 3 04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21 日至 2022 年 04 月 27 日期间委托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对转让公司所持有的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100.00%的股权(含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了第一次挂牌,但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 100.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12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期间委托杭州产权交易所进 行了第二次公开挂牌,共征集一名意向受让方并摘牌确认,受让方为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阅”),摘牌成交价格为 172,44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 100.00%股权完成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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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上市公司”、 “受让方”)拟受让浙江凯立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立特”、“标的公司”)股东 LenoMed Venture Limited(以下简称“LenoMed Venture ”)、凯联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联医疗”)、Ocean Anchor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Ocean Anchor Investments”)、天津天士力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士力”)、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东宝”)、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新建元”)、Ascensia Diabetes Care Holdings AG(以下简称“Ascensia Diabetes Care”)共计 7 方(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转让方”)合计持有之凯立特的 50.99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时授权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合称“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系按照凯立特整体股权估值 80,000 万元计算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各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合计标的公司 50.993%的股权(对应公司的人民币 2,425.55826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受让方,该等拟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价值应为人民币 40,794.36914 万元。因截至目前,Ascensia Diabetes Care 尚未履行前轮融资协议项下 4,200 万的出资义务(以下简称“出资义务”),故本次交易鱼跃医疗需向交易对方支付 36,594.36914 万元(已扣除 Ascensia Diabetes Care尚未履行的前述 4,200 万出资义务),并需承继 Ascensia Diabetes Care 尚未履行之前轮融资协议项下的 4,200 万出资义务。 2021 年 5 月 10 月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97)。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浙江凯立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0.993%股份》的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鱼跃医疗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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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97)2022年12月29日,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尤安设计”)、深圳市启城城市发展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启城”)与广州维深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深规划”)及原股东王潇文、叶绵海于上海市签署了《关于广州维深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412,434.27元向王潇文购买维深规划 64.35%股权,向叶绵海购买维深规划0.65%股权;深圳启城以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222,080.00元向王潇文购买维深规划34.65%股权,向叶绵海购买维深规划0.35%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维深规划65%的股权,深圳启城将持有维深规划3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广州维深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6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412,434.27元向王潇文、叶绵海购买维深规划合计65%股权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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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拟与济南骏华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华新能源”)签订《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股转协议”)及《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诚意金协议》(以下简称“本诚意金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受让骏华新能源持有的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锂业”“标的公司”)2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80,000万元;并在本诚意金协 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骏华新能源交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25%即人民币20,000万元,作为履行本股转协议的诚意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次投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2日、 2022年9月28日、2022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与紫金锂业、瑞福锂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97121)、《关于拟与沈阳市政府、沈阳经开区管委会签订<亿纬锂能储能与动力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58)、《关于拟向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9)。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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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97)根据战略规划和自身发展需要,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华科技”、“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亨软件”)拟实施定向发行股票项目进行融资。本次发行价格综合考虑道亨软件所处行业、成长性、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经与发行对象协商,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拟定为10.00元/股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本次道亨软件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方为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资本”),拟作为战略投资者出资10,000,000元人民币认购本次道亨软件定向发行股票1,000,000股。根据金融街资本与公司签订的《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如触及回购条件,公司需按照《补充协议》约定回购金融街资本本次认购的道亨软件定向发行股票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完成后,金融街资本将持有道亨软件1.64%的股权,公司将持有道亨软件68.51%的股权,道亨软件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董事会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及公司附条件回购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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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10 1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971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晶光电”) 100%股权(Salcomp Plc 股权除外,下同)、公司直接持有的广东江粉高科技产 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粉高科”)26.28%股权和广东江粉磁材产业投资基金 一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持有的江粉高科 73.72%股权转让 给安徽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帝晶”),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 80,0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帝晶光电及江粉高科股权,帝 晶光电及江粉高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就相关交易内容,公司与交易对 方安徽帝晶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及调整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 统称“原协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关于本次交易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10 1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16 日、2020 10 1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 2023 21 日、2020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上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4)、《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及调整框架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鉴于公司与安徽帝晶签约当月下旬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该不可抗力的疫情导致全国范围内推迟复工复产,各地交通管制严控疫情,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处于非正常办公状态,客观上造成了原协议中约定的事宜一、事宜二与事宜三办理进度的迟延。本着诚实守信和促成交易的原则,公司与安徽帝晶就原协议有关事宜达成了补充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达成的补充条款,公司与安徽帝晶于 2020 年 6 月 9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及调整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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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及调整框架协议

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972022年9月2日,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辽宁省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润”)以8.67元/瓦的单瓦价格收购辽宁省铁岭市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收购价格)。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规划风电项目竞争优选招标,标的为其规划的100万千瓦风电开发指标。目前宁波润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润明”)已中标“铁岭市2021年新增风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的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并拟通过其下属四家全资子公司铁岭润勤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润勤”)、铁岭润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润云”)、铁岭润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润亮”)、铁岭润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润青”)(合称 “目标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完成上述风电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的开发建设。 北京天润拟以自有资金及外部筹资的方式收购宁波润明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目标股权对价)。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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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阳光合作协议

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长期、持续关联交易,可以制定统一的交易协议,按照本办法规定审查通过后执行。协议内的单笔交易可以不再进行关联交易审查。” 因人民币债券业务属于日常业务,交易频繁,具有长期、持续性的特点。故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此类业务可以制定统一的交易协议。 鉴于前期签订的统一协议已经到期,本次系平安集团及关联子公司开展人民币债券业务的续签协议,本批协议对平安集团及关联子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明显影响。 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账户(产品帐户除外)与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帐户除外)、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产品帐户除外)、平安健康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帐户除外)、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每日债券现券交易总额、回购交易总额,不能超过协议规定的如下峰值: 日交易峰值表(单位:亿元) 现券交易 回购交易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月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97)。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2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0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2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1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 20 本公司产品帐户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每日债券现券交易总额、回购交易总额,不能超过协议规定的如下峰值: 日交易峰值表(单位:亿元) 现券交易 回购交易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6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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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珀科”或“标的公司”),司继成、李俊军、肖兰凤、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股东”)签订《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货币形式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 增资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500 万元( 其中人民币 666.6667万元认缴本次爱珀科新增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3,833.3333万元计入爱珀科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1,666.6667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爱珀科40.00%的股权并取得爱珀科控制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022年12月1日公司按《增资协议》约定向爱珀科支付了本次增资价款的三分之一,即人民币1,500万元。 2022年12月2日公司与爱珀科股东司继成签署了《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司继成将直接持有爱珀科265万元股权对应的股东表决权(对应增资后爱珀科15.9%的持股比例)委 托给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于增资事项通过工商变更后生效,工商变更完成后霍普股份在爱珀科股东会的直接和受委托表决权比例合计55.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9日、2022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21-97)。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xxxx://xxx.xxxxxx.xxx.xx)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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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www.jjckb.cn

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公司”)于 2020 10 9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清算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新疆宜华健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华”)及下属非营利性医院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以下简称“三三四医院”)及奉新第二中医院(以下简称“奉新二院”),与相关经营性债权方芜湖县大同康宏医疗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芜湖大同”)、天津信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本”)、天津荣晟达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荣晟达”)、芜湖源美医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源美”)、马鞍山启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启宏”)等签署《清算协议书》,就分别对公司、新疆宜华、达孜赛勒康及其下属非营利性医院所涉债务进行一次性豁免、冲抵清算。 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医院将大部分经营性负债归集打包。用达孜赛勒康持有的余干县楚东医院有限公司、和田新生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加现金统一清算支付,不足部分豁免。再由众债权人自行分配。 上述《清算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日在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21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 清算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7)86)等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上述事项经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公司积极推动《清算协议书》的实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清算协议书》的进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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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2017 10 12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3 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茅台技开司”)签署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 (公告编号:2021-97)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关于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为了更好的实现双方的战略合作安排,公司通过股权收购,实现与茅台技开司股权及业务的深入合作,从而建立稳定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2017 10 12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23 日,公司与上海仁彩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仁彩”)签署了《关于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 22,620 万元人民币收购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申仁包装”)29%的股权;同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华香港国际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烟草”)与沈小靖、梅曙南、张家振签署了《关于香港润伟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华烟草以现金 9,612 万元人民币收购香港润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润伟”)30%的股权;同日,公司与梅曙南、杨幼妮、金晶、张寅元、上海石龙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上海丽兴绿色包装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 5,340 万元人民币收购上海丽兴绿色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丽兴”)100%的股权。 2017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29%股权的议案》、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关于收购香港润伟实业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关于收购上海丽兴绿色包装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该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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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pdf.dfcfw.com

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一)2017 10 9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21 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就沈阳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与交易对方签订框架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粤泰置地就收购沈阳安泰 100%股权的意向与维士达国际、安泰成发、沈阳安泰以及贾彬签署《框架协议》。 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维士达国际和安泰成发有意向粤泰置地转让沈阳安泰 100%股权,粤泰置地根据各方达成的合作意向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订金人民币 2 亿元。同时因沈阳安泰尚欠上海红星美凯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497,507,184.67元债务。粤泰置地拟就收购上海红星美凯龙房地产有限公司拥有的沈阳安泰债权与债权的相关方签订债权收购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10 9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就沈阳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临 2017-97091 号)。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截至目前,粤泰置地已分三次向交易对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共计支付人民币 202,492,815.33 元订金,同时根据在《框架协议》中的约定,粤泰置地指定的 Think Smart Investments Limited 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以为粤泰置地已支付的订金提供担保的方式获得了维士达国际的 100%股权。 粤泰置地已于 2017 10 9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28 日与标的公司债权方上海红星美凯龙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截至目前粤泰置地持有对沈阳安泰共计人民币 497,507,184.67 元债权。 粤泰置地已于 2017 10 9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 2023 28 日接管沈阳安泰,至 2018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26 日,粤泰 置地一共计向沈阳安泰投入人民币 27,161,354.17 元,从沈阳安泰支取人民币 42,000,000 元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由于在后续履行协商过程中,合作各方意愿未能达成最终一致。同时公司出于对经营调整的考虑,为优化公司的土地项目储备、开发业务范围,改善公司现金流,经 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沈阳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框架协议》权利义务及债权的议案》。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子公司粤泰置地与 Think Smart Investments Limited 公司、天实安德、维士达国际、辽宁安泰成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 阳安泰、自然人贾彬等交易各方签署《沈阳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框架协议>权利义务及债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根据转让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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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湖南亮视长银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亮视长银”)所持有的义乌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爱尔”)59.50%的股权、沅江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沅江爱尔”)51%的股权、盖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97)以下简称“盖州爱尔”)51%的股权、佳木斯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佳木斯爱尔”)80%的股权、贺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爱尔”) 80%的股权;收购湖南亮视长星医疗产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亮视长星”)所持有的重庆北碚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碚爱尔”)00%的股权;收购芜湖远翔天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翔天祐”)所持有的固原市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原爱尔”)55%的股权、凉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凉山爱尔”)65%的股权;收购天津爱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爱信”)所持有的赣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爱尔”)60.8696%的股权、抚顺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爱尔”)75%的股权、铁岭市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爱尔”)55%的股权、齐齐哈尔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齐哈尔爱尔”)75%的股权、葫芦岛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爱尔”)75%的股权、营口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爱尔”)5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本次收购的 14 家标的医院均已形成良好的发展基础,根据 14 家标的医院的 资产评估报告及现有的业务、人才和技术的基本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义乌爱尔 59.50%股权交易价格为 2356.20 万元,沅江爱尔 51%股权交易价格为 1226.04 万元,盖州爱尔 51%股权交易价格为 1233.69 万元,佳木斯爱尔 80%股 权交易价格为 4242.40 万元,贺州爱尔 80%股权交易价格为 2731.20 万元,北碚 爱尔 75%股权交易价格为 3261.75 万元,固原爱尔 55%股权交易价格为 1928.30万元,凉山爱尔 65%股权交易价格为 3271.45 万元,赣州爱尔 60.8696%股权交易价格为 4909.74 万元,抚顺爱尔 75%股权交易价格为 6008.25 万元,铁岭爱尔 55% 股权交易价格为 3310.45 万元,齐齐哈尔爱尔 75%股权交易价格为 6034.50 万元,葫芦岛爱尔 75%股权交易价格为 4677.00 万元,营口爱尔 55%股权交易价格为 4951.65 万元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义乌爱尔 59.50%股权、沅江爱尔 51%股权、盖州爱尔 51%股权、佳木斯爱尔 80%股权、贺州爱尔 80%股权、北碚爱尔 75%股权、固原爱尔 55%股权、凉山爱尔 65%股权、赣州爱尔 60.8696%股权、抚顺爱尔 75%股权、铁岭爱尔 55%股权、齐齐哈尔爱尔 75%股权、葫芦岛爱尔 75%股权、营口爱尔 55%股权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议事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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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97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出售资产的议案》。为聚焦职业教育,剥离并处置与公司发展战略不相关的非核心业务和资产,同意全资孙公司北京龙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龙们”)出售其持有的3家K12学科类课外培训公司的全部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完全退出K12学科类课外培训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龙们拟将其持有的株洲新龙百们尚千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新龙百们”)51%股权以5,165,734.63元人民币转让给安阳醍睦耘耘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阳醍睦”, 扣除北京龙们欠株洲新龙百们往来款4,009,422.62元,实际含税交易价格为1,156,312元;北京龙们拟将其持有的长沙龙百门尚纳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龙百门”)51%股权以1,428,000元人民币转让给武汉新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沣”),扣除北京龙们欠长沙龙百门往来款1,677,378.93元,实际含税交易价格为-249,378元;北京龙们拟将其持有的武汉龙门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龙门”)51%股权以10,661,611.5元人民币转让给青岛福全秀林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福全”),扣除北京龙们欠武汉龙门往来款11,759,051.5元,实际含税交易价格为-1,097,440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本次股权转让以各标的公司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并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企华”)出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由协议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株洲新龙百们、长沙龙百门和武汉龙门的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与上述交易方分别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总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授权审批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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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公司于 2021 年 10 3 8 日与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产业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97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 份额的 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12)。 2023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以下简称“交易意向协议”或“本意向协议”),藏青基 金拟以现金 40.8 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或“目标公司”)34%股权。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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