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交易概述 Clause in Contracts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 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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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回购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生力”)全资子公司台山迪生力汽轮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智造公司”)竞得位于台山市大江镇福安西路 0 号之四号地【江门市 JCR2020-187(台山 37)】75246.11 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于 2020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12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汽轮智造公司与台山市东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日建设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东日建设公司应当向汽轮智造公司提供与工程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正本,并且向汽轮智造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的银行履约保函。但经汽轮智造公司多次催告后,东日建设公司仍未向汽 轮智造公司开具或提供任何银行保函,已构成了根本违约。汽轮智造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6 日就与东日建设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向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汽轮智造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收到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 件通知书》((2021)粤 0781 民初 2055 号)。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台山迪生力汽轮智造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033)。 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经汽轮智造公司与东日建设公司双方谈判和解,拟终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议案》,同意汽轮智造公司与东日建设公司终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协议》。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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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与苏州CL建设公司(以下简称:CL公司)签署了定制包销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定制包销CL公司所开发的CL-082 )N项目,为此公司向CL公司支付了包销保证金;不过由于2021年以来疫情反复等原因,CL公司一再延迟了推盘,该项目一直没能正式销售;公司也一直致力于寻求解决方案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近日, CL公司与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资管)达成纾困合作意向;公司因上述包销保证金及协议所约定解约所应承担的利息等债权,作为本次协议涉及的第三方(债权人)也纳入本次纾困合作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同时,CL公司、 CL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人自2018年来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市三六五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发生过多次借贷往来,截至本次纾困合作前CL公司、 CL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仍有借款未偿还,因此小贷公司因上述贷款及相关利息等债权也被纳入本次纾困合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转让债权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小贷公司向苏州资管转让上述债权(含利息等)共计16687万元,同时苏州资管还会把CL股东股权转让款中的3300万元及CL股东关联方债权转让款中的1900万元直接代CL股东及其关联方 偿还给小贷公司;即苏州资管将向公司(含小贷公司)合计支付21887万元;作为一揽子交易条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极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极舍)将为本次事项向苏州资管购买本项目6500万元劣后收益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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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债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2 月 24 日与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百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将所持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友谊”)100%股权转让予广百集团或其设立/控制的其他合法主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与广百集团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 128)。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2019 4 2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27 日,公司与广百集团、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商资本”)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所持广州友谊 100%股权转让予广百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商资本(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作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 383,194.79万元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广州友谊 10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及广百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取得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及银行借款债权人的同意函。本次交易已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批准,《资产评估报告》也已经广州市国资委核准。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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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意向书

交易概述. 2018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经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协商,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公司拟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为期三年《金融服务协议》:公司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有效期内每日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及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调整为不超过 30 亿元。根据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要求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票据贴现服务、担保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股份)与间接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各持有财务公司 5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7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7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寇化梦先生、史强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独立董事签署了书面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与财务公司正式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25 日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终止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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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2021年1月5日,经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明确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凯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凯普检验实验室”)以自有资金8,962,648.00元人民币向宁夏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房产并签订《银川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该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该次交易前连续12个月内购买的标的相关的资产累计金额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日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含该次交易金额),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公司购买经营用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004)。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凯普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凯普医学检验所”)拟以自有资金1,174.03万元人民币向重庆天安数码城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天安”)购买房产并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 “买卖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本次交易若实施成功,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房产交易金额(含本次交易金额,已剔除最近一次披露连续12个月内购买的标的相关的资产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2,534,278,275.01元)。 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1 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未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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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产购买合同

交易概述. 2018 因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片区连片产业用地土地整备工作的需要,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鹏源”)位于该片区的房屋、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等(包含土地,下同)需进行搬迁。2023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5 月 15 日,深圳金鹏源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光明街道办”)签署了《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片区连片产业用地土地整备项目搬迁补偿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签署搬迁补偿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043)。经进一步协商,现深圳金鹏源与光明街道办、深圳市深业明瑞投资有限公司就搬迁补偿安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三方拟签署《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协议》,货币补偿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71,212,148.18 元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2024年3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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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银谷制药 6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月 15 日签署《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10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82 058)、《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码:2023-059)。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公司于 2024 4 3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监会第二次会议,均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银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银谷制药现股东银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一”或“银谷控股”)、王文军(以下简称“乙方二”)、绵竹银谷玫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三”或“银谷玫瑰”)、北京晋方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乙方四”或“北京晋方达”)、北京晶鑫事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五”或“晶鑫事成”)、北京鑫翔时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六”或“鑫翔时成”)、丹江口优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七”或“丹江口优合”)、丹江口如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八”或“丹江口如志”)签订正式收购协议,以现金人民币 45,810 万元收购上述转让方持有的银谷制药 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银谷制药 60%的股权,银谷制药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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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收购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资产,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油联合”)及其子公司西油联合(刚果)石油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油刚果”)拟分别与 ERON PTE. LTD.(以下简称 “ERON”)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与 GI TECHNOLOGY LOGGING CO. LTD CONGO SARLU(以下简称“GTLC”)及 ERON 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其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0)川 01 民初 5086 号项下对永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华石油”)和南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石化”)所享有的债权以及西油联合及其子公司履行永华石油《刚果共和国佳柔油田钻井、录井、定向井技术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转让(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12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债权及固定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西油联合及其子公司转让其上述债权及固定资产,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转让相关事宜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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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债权转让协议及资产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70,500,000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100,194.60 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达投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基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宏利”)、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灿投资”)、深圳市创东方长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北京鑫达唯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达唯特”)、浙江硅谷天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谷天堂”)、孔鑫明。公司已于 2015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6 月 17 日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与各特定对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944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分别与发行对象君达投资、鹏华基金、泰达宏利、晨灿投资、创东方、鑫达唯特、硅谷天堂、孔鑫明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本次与发行对象签署《补充协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xx.xx)上的《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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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补充协议

交易概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牧原股份”或“乙方”)为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促进贫困地区如期脱贫和可持续发展,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7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央企扶贫基金”)签署《投资协议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协议约定与央企扶贫基金共同投资设立南阳市牧原贫困地区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牧原发展”),牧原发展注册资本拟设定为人民币 240,000 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 17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83%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公司于 2018 4 7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及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本次交易及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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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资协议

交易概述.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威股份”或“转 让方”)为布局和发展新能源整车产业,在宁波参与设立了钛酸锂电池项目和清 洁能源整车项目,并分别持有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京威 电池”)27%的股权、宁波正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 正威”)18%的合伙份额和宁波正道京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道京威控股”) 50%的股权。 因公司在新能源产业战略发展调整的需要,公司将分别与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致云”)、上海弘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弘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宁波京威电池 27%股权按照公司原始出资额 5.4 亿元(即公司已出资金额 5.4 亿元)转让给北京致云;将公 司所持有的宁波正威 18%的合伙份额以 0 元(即已出资 0 元)转让给上海弘吾;将公司所持有的清洁能源整车项目母公司正道京威控股50%股权按照原始出资额 2,000 万元(即公司已出资金额 2,000 万元)转让给北京致云。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参与宁波京威电池项目和宁波奉化清洁能源整车项目。股权受让方将在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转让款的支付及工商变更的登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27%股权及其项目产业基金 18%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转让宁波正道京威控股有限公司 50%股权>的议案》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和北京致云、上海弘吾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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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为充分借助碧桂园知名品牌和优秀房地产管理经验,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双方在信息、资源、管理、品牌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局面,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房产”)拟与辽宁共享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碧桂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宁波银亿房产拟将下属全资子公司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银亿房产”)50%股权转让给辽宁碧桂园,双方就沈阳银亿房产开发的银亿万万城项目进行差异化合作,其中银亿万万城项目第一期至第五期南已开发部分为协作项目(以下简称“协作项目”,由宁波银亿房产负责资金投入、自负盈亏,辽宁碧桂园代为销售),银亿万万城项目第五期北至第十期未开发部分为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由双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投入资金、分配利润、共担分险,辽宁碧桂园操盘)。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本次股权转让拟以合作项目的股东权益为作价依据,在参考相关评估数据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合作项目总作价为 80,607 万元,故对应的本次拟转让的沈阳银亿房产 5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40,304 万元;同 时,合作项目对应股东借款 31,872.84 万元,辽宁碧桂园应承担其中的 50% 即 15,936 万元。待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银亿房产、辽宁碧桂园将分别持有沈阳银亿房产 50%股权,并分别承担合作项目的 50%股东借款,协作项目与合作项目实行独立核算和分期管理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本次交易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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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为了增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房产”)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时代房产”)资金流动性,宁波银亿房产拟与银亿时代房产、杭州淬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淬智投资”)共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即宁波银亿房产拟将其享有的银亿时代房产人民币 31,650 万元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及相关的从属权利转让给杭州淬 智投资;至此,银亿时代房产对杭州淬智投资承担人民币 31,650 万元的债务, 该笔债务到期日为标的债权交割日起届满 24 个月之日。同时,银亿时代房产 因经营发展需要,拟继续向杭州淬智投资申请借款 32,000 万元,借款到期日 为标的债权交割日起届满 24 个月之日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宁波银亿房产拟以其拥有的银亿时代房产 100%股权为银亿时代房产对杭州淬智投资的上述债务和银亿时代房产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以及公司拟为银亿时代房产对杭州淬智投资的上述债务和银亿时代房产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3,65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两年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被担保对象银亿时代房产未在本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2016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范围中,故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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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债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11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加拿大健美生经销合作期届满及签订<中国区域产品销售转让条款说明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深(武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美深”)与加拿大健美生 (英文名:JAMIESON LABORATORIES LTD.,以下简称“加拿大健美生”)、健美生保健产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美生上海”;“健美生上海”与“加拿大健美生”一并,以下统称“健美生”)签订《中国区域产品销售转让条款说明书》(以下简称“条款说明书”),将武汉美深与加拿大健美生签署的经销协议到期日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经销协议期满后,加拿大健美生基于自身全球战略的需要收回武汉美深在中国大陆经营健美生产品的专营权,并对武汉美深几年来在中国区域内销售运营健美生产品时形成的有形和无形资产进行回购,为此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向武汉美深支付如下款项: (1) 加拿大健美生累计支付 895 万加元, 其中 775 万加元为武汉美深交接资产转让及过渡期提供的总体支持款项,120 万加元为武汉美深提供的过渡支持服务款项; (2) 健美生以“净成本”向武汉美深回购满足条件的健美生品牌库存产品,具体金额以“资产转让日”双方认可的库存清单计算为准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亦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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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销售转让条款说明书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 “公司”、“乙方”、“买受人”)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向杭州紫金准乾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出卖人”)购买杭州智汇众创中心B4幢作为 研发中心大楼(以下简称“研发楼”),该研发楼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 八路3号,毗邻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总建筑面积约2,556.78平方米(具体以房 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单价25,000元/平方米,购房款总额约6,391.95万元。 公司拟于审议程序履行完毕后签署《房屋预转让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浙江浙大紫金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成都新尚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 证人对出卖人在《房屋预转让合同》项下的所有陈述、保证、义务、责任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拟购买研发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拟购买研发楼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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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Purchase Agreement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阳光新业”)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借款人”)拟与新资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可简称:“SIRED”、“委托贷款人”)、星展银行或委托贷款人指定的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受托贷款人”)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贷款人通过受托贷款人向北京瑞丰发放委托贷款,贷款基本条件如下:借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若借款人要求且委托贷款人同意,可展期6个月),借款年利率为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上贷款简称“本笔贷款”)。同时,公司、北京瑞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锦尚”)拟与委托贷款人达成股权 /商品房买入选择权协议(以下可简称“期权协议”),如借款人未按期还款,或本公司违反期权协议的约定,委托贷款人有权按双方共同指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行使期权即部分或全部买入以下目标资产: (1)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丰”)持有的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10%的股权; (2) 北京瑞丰持有的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新丽”) 10%的股权; (3) 北京瑞丰持有的天津津汇远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汇远景”) 10%的股权; (4) 本公司持有的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阳嘉和”) 51%的股权; (5)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办公楼部分房屋所有权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因Recosia China Pte. Ltd.(以下简称“Recosia China”)的控股子公司Reco Ruby Pte Ltd为委托贷款人的控股股东,Recosia China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Reco Shine”)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孙建军先生、李钰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 本公司独立董事徐祥圣先生、黄翼忠先生、李鸣先生已经事先审议、研究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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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Loan Agreement

交易概述. 2018 1、 创兴精细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兴”或“标的公司”)系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创兴 60%股份。公司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于 2023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2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 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23 日与上海德威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或“德威涂料”)在上海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并经双方就上海创兴之财务情况、技术能力、业务体量及发展前景进行充分协商谈判后,公司决定将持有的上海创兴 60%股权以及对上海创兴的应收借款本金 5275.87 万元,合并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出售给买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创兴股份,上海创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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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根据战略规划和自身发展需要,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华科技”、“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亨软件”)拟实施定向发行股票项目进行融资。本次发行价格综合考虑道亨软件所处行业、成长性、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经与发行对象协商,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拟定为10.00元/股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本次道亨软件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方为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资本”),拟作为战略投资者出资10,000,000元人民币认购本次道亨软件定向发行股票1,000,000股。根据金融街资本与公司签订的《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如触及回购条件,公司需按照《补充协议》约定回购金融街资本本次认购的道亨软件定向发行股票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完成后,金融街资本将持有道亨软件1.64%的股权,公司将持有道亨软件68.51%的股权,道亨软件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董事会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及公司附条件回购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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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定向发行股票及公司附条件回购股权的公告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或“丁方”)及其子公司福州美鸿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鸿林业”或“乙方”)、福建泰信置业有限公司(为泰禾香山湾项目公司,以下简称“泰信置业”或“目标公司”、“丙方”)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兴业信托·筑地 TZ004(福建泰信)资产服务信托”,以下简称“兴业信托”或“甲方”)拟于近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 公司开发的“泰禾香山湾”项目陷入债务困境,已逾期向购房者交付。泰信置业 2022 年度经审计所有者权益为-33,566.59 万元,净利润为-1,534.90 万元(基本财务数据详见本公告“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部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目标公司现状,为了实现“泰禾香山湾”项目的风险化解、保交楼、化解存量债务等合同目的。经各方商议,拟由兴业信托按本协议约定条件人民币【壹仟元整】 (小写¥【1,000.00】元)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并在股权交割后主导目标公司的后续开发运营,推进“泰禾香山湾”项目的复工复产和建设交付,并解决丙方及其关联方在兴业信托存续债务的问题。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 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本次交易前,公司通过美鸿林业间接持有泰信置业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 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泰信置业股权,泰信置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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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基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在项目建设上的丰富经验,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能科技”或“甲方”)、宁夏宝丰储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储能”或“乙方”)拟将电池及储能集装系统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甲方项目”)、宝丰电池材料产业链示范项目(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委托丙方进行建设管理,三方拟签订《项目建设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该协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三方签字盖章生效。根据本协议,在项目建设期间,甲方、乙方委托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公司按协议收取管理费用,不享有其他受益权。甲方、乙方仍拥有项目公司股权、资产购买处置、投融资行为等重大事项决策权,享有项目公司的收益权。该交易事项所属项目公司资产的风险仍为甲方、乙方承担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公司与甲方、乙方的控股股东均为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党彦宝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和其 他组织发生的关联交易除关联捐赠 3 亿元外,其他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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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项目建设委托管理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2019年6月,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新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佳业”)、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或“中浩丰”)与世茂房地产下属公司厦门翎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翎泽”)签署了《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开发协议书”)等文件,厦门翎泽以人民币3.5亿元受让项目公司20%股权,双方按照股权转让方式就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进行合作开发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大新佳业50%股权,大新佳业持有中浩丰80%股权,厦门翎泽持有中浩丰20%股权。厦门翎泽已支付原协议合作对价款人民币 3.5亿元,并后续投入资金人民币78,477,599.48元,累计投入合计人民币 428,477,599.48元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深圳贤合旧改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之解除协议的议案》。鉴于深圳贤合旧改项目未按《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的旧改时间节点推进,经各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就深圳贤合旧改项目的合作。2022年2月28日,公司与大新佳业、中浩丰、厦门翎泽等各方完成签署《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之解除协议》及《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等系列文件(以下统称“解除协议”)。厦门翎泽退出深圳贤合旧改项目后,该项目将由上市公司方主要负责开发。 根据《解除协议》的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翎泽已累计向大新佳业 支付了人民币3.5亿元合作对价。因大新佳业实际指定厦门翎泽将该对价款定向用于归还上市公司债务或直接支付给上市公司,故上市公司应对厦门翎泽投入的 3.5亿元对价款承担还款责任。各方确认:上市公司作为该笔债务的主债务人,但大新佳业仍应对该笔款项承担还款责任。 此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翎泽向项目公司投入人民币78,477,599.48元,《解除协议》生效后,厦门翎泽同意将其对项目公司享有本金为人民币 78,477,599.48元的债权转让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愿意以等额款项收购该笔债务。 对于上述合计428,477,599.48元债务,按照协议约定,上市公司作为主债务人,上市公司、大新佳业、中浩丰共同承担该笔债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额偿还,利率按照《解除协议》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公司履行《解除协议》项下还款义务后,项目公司应按年利率15%向公司支付利息,大新佳业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公司偿还厦门翎泽债权前,项目公司20%股权仍由厦门翎泽暂时持有,同时大新佳业持有的项目公司80%股权及公司持有的大新佳业50%股权为上述债务提供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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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解除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化妆品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业发展,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皮宝”、“乙方”)、上海太安堂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健康”、“丙方”)向上海皮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宝生物”、“丁方”)出售公司和上海金皮宝持有的化妆品类商标;上海金皮宝向皮宝生物转让上海金皮宝持有的化妆品相关配方技术;上海金皮宝向皮宝生物转让上海金皮宝拥有的化妆品类机器设备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 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柯少彬先生和柯少芳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产生同业竞争,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为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交易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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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化妆品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

交易概述. 2018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08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为强化公司在生物能源领域的总体战略布局,进一步优化存量资产配置,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 8,845.14 万元收购海南清鎏绿色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南清鎏”)所持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环宇”或“标的公司”) 100%股权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海南环宇进行审计、评估,根据利安达审字[2023]京2082号审计报告,海南环宇在2023年0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731.12万元,根据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1015号资产评估报告,海南环宇在2023年02月28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8,845.14万元。根据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02月28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8,845.14万元,公司本次拟收购海南环宇100%股权相应价值为8,845.14万元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办理收购股权相关事宜。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南环宇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履行完成国资相关核准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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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收购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1、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夯实和完善公司高精度三维空间信息装备及解决方案相关业务布局,整合相关资源,提升公司在高精度空间三维全景数据采集领域的先进技术水平,决定购买武汉珞珈新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珞珈新空”或“标的公司”)股东陈长军、武汉新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洪、刘瑛梅持有的合计46%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珞珈新空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 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武汉珞珈新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同日,公司与珞珈新空股东陈长军、武汉新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洪、刘瑛梅签署了《关于武汉珞珈新空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参考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武汉珞珈新空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股权所涉及的武汉珞珈新空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 [2020]沪第1899号),最终按15,000万元人民币的标的公司估值分别购买陈长军、武汉新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洪、刘瑛梅持有的标的公司合计46%股权,共计6,900万元人民币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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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购买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意信息”)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景同科技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赛意(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意”)与上海景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同科技”)股东阿拉山口市景同信息服务有限合伙企业、上海景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奉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景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同科技原股东”)签署《赛意(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原《购买资产协议》”),上海赛意以自有资金1.274亿元人民币收购景同科技49%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景同科技49%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072)。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收购控股子公司景同科技49%股权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收购景同科技49%股权的实施主体由上海赛意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能量盒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量盒子”),能量盒子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274亿元人民币收购景同科技49%股权。 上海赛意与景同科技原股东已签署《赛意(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能量盒子与景同科技原股东已重新签署《广州能量盒子科技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 “变更后《购买资产协议》”)。 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本次变更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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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收购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1、 2021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6 月,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大本营”)与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招商”)、广州市弘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弘裕”)共同就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 AB2401065、AB2401073、XX0000000 地块项目(下称“本项目”)签署了《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 AB2401065、AB2401073、 XX0000000 地块项目之合作开发协议》(下称“合作协议”),三方成立广州招赢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石门街项目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招赢房地产”),广州招商、广州弘裕、武汉大本营持股比例分别为 33%、34%、33%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8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 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15 日,武汉大本营、广州招商、广州弘裕、招赢房地产拟签署《关于广州招赢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稀释受让协议》,由武汉大本营、广州招商分别以交易对价 42,840.63 万元稀释受让招赢房地产 17%股权及广州弘裕对招赢房地产全部债权的 50%,其中股权交易对价为 17,100.00 万元,债权交易对价为 25,740.63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大本营持有招赢房地产股权比例为 50%,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同时,广州弘裕同意对截止“股权工商变更完成日”前的股东借款利息进行豁免 2、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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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2020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5 月 26 日,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源股份”、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出售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本事项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睿”)、全资子公司广州视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视臻”)向广州迈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聆信息”)出售 MindLinker 软件著作权、商标(含客户资源)、域名、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拟转让资产”),转让对价合计 8,775,156元(含税,“元”指人民币,下同)。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 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因迈聆信息系公司的关联法人珠海聚格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聚格”)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本次交易金额虽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但因董事长王毅然和副董事长刘丹凤均需回避,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王毅然、于伟、尤天远、刘丹凤、王洋为珠海聚格的有限合伙人,对本事项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黄正聪因与王毅然、于伟、尤天远构成一致行动人,已对本事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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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出售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为了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提高管理绩效,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 1”)拟与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扬”或“乙方 1”)及格尔木宏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扬环保”或 “丙方 1”)共同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 1”),合同约定甲方 1 委托乙方 1 对丙方 1 的业务和日常事务进行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 委托管理协议 1 生效后的 1 年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公司子公司丽水金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水金圆”或“甲方 2”)拟与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杰环保”或“乙方 2”)及河源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金圆”或“丙方 2”)共同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 2”),合同约定甲方 2 委托乙方 2 对 丙方 2 的业务和日常事务进行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委托管理协议 2 生效后的 1 年。 公司建材业务剥离完成后,青海宏扬和金杰环保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022 年 4 09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 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该事项表决时,董事赵辉因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 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赵卫东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职,未出席董事会。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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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管理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三亚金银岛海景大酒店(以下简称“三亚金银岛酒店”)现占用土地面积约 56.11 亩,其中 19.24 亩土地至今仍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 称“省交通厅”)名下,其余 36.87 亩为三亚市城乡建设土地开发总公司土地,被三亚金银岛酒店长期无偿占用为酒店绿化及配套设施用地。近期,三亚市城乡建设土地开发总公司将收回其所拥有的 36.87 亩土地, 严重影响三亚金银岛酒店持续经营。此外,三亚金银岛酒店自 2002 年营运至今亏损金额较大,且装修设施陈旧,酒店如重新装修,公司约需投入 1.3 亿元资金。 为切断亏损源,本公司于 2012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5 月 22 日与省交通厅、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发控”)经友好协商,签署了《协议书》 (以下简称“本协议”),拟解除 1995 年 6 月 1 日本公司与省交通厅签订 的《关于合作开发海坡度假村合同书》(以下简称“原合同”)和以 5,000万元将三亚金银岛酒店房产及相关附属物转让给省交通厅,并由海南发控替代省交通厅支付本公司经营亏损 3,000 万元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因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省交通厅为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董事顾刚先生兼任海南发控副总经理,故本公司与省交通厅、海南发控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解除、房产及相关附属物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2012 4 6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 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7 日,本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三亚金银岛海景大酒店房产及相关附属物的议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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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关联交易公告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力索具”)全资子公司保定巨力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供热”、“乙方”)拟与保定玖利徐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利徐”、“甲方”)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玖利徐拟受让巨力供热其位于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南侧土地使用权、排污权、地上建(构)筑物、供热设施、热力管网、换热站、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及存货等。本次交易是基于保定市徐水区政府为统筹解决徐水城区供热站经营规划,优化供热规划布局,合理配置供热资源,提升供热服务水平,保障城区居民温暖过冬和市场主体用热需求所致;本次交易公司本着支持政府工作为原则并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并以北京中天创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创意评报字(2022)第 V1032 号】为依据,确定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为 12,025 万元(不含税)。另,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同意将公司的土地及煤棚、库房、休息室、道路、变压器、地磅等设备设施租赁给玖利徐并签订《资产租赁协议》,确定租金每年人民币 72.63 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公司于 2022 年 4 12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议案》;本次交易属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需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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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资产收购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1、 为进一步加速物流产业园战略布局,快速获取核心城市的稀缺物流场地资源,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19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8 月 26 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深圳意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丰科技”)与深圳明德丰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泰投资”)签署了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关于杭州振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 议》”),意丰科技以人民币 15,060.72 万元的交易对价收购丰泰投资持有的杭州振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振泰”)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丰泰投资向意丰科技转让标的股权的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或“本次股权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获取位于杭州的优质土地资源,未来可建设物流产业园,为公司内外部客户及地方产业提供全方位的仓储及物流服务。 2、 本次交易对手方丰泰投资是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明德控股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下属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卫、林哲莹、张懿宸、刘澄伟、杜浩洋、伍玮婷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 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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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2018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德电子”)全资子公司民德电子(丽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德(丽水)”或“甲方”或 “买方”),作为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适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高端沟槽型肖特基二极管产能的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了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过前期的市场调研和充分沟通,民德(丽水)拟与江苏联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芯”或“乙方”或“卖方”)签订第二批及第三批6英寸晶圆生产线设备及相关服务购买合同,合同预估金额为人民币2.78亿元(最终合同金额以双方根据实际结算确认的金额为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部分款项。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购买设备合同的议案》,民德(丽水)与江苏联芯签订了《6英寸生产线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人民币。上述购买设备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18亿元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对于此次购置的设备,由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深圳市民 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晶圆代工产线所涉及的设备资产市场价值项目估值报告》[华辰咨字(2022)第0046号],截至估值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所购置设备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85,998,441元,估值中未包含安装过程中涉及二次配管工程等相关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18亿元,如实际发生金额与合同总金额有差异,双方再行协商,对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2022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设备的议案》,本次购买设备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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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设备购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