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中,规定了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的程序,且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及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为规范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中远通开发、深核实业、实际控制人吉学龙、张学军、中国广核集团已分别作出相关承诺,明确承诺如下: 1、 本企业/本人及/或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为本函目的,不包括发行人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企业)将尽力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2、 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或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发行人股票上市地的规则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正当性及合理性; 3、 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 4、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暂时扣留在发行人处取得的现金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 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因未履行有关规范关联交易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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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中,规定了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的程序,且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及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为规范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中远通开发、深核实业、实际控制人吉学龙、张学军、中国广核集团已分别作出相关承诺,明确承诺如下:
1、 本企业/本人及/或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为本函目的,不包括发行人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企业)将尽力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2、 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或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发行人股票上市地的规则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正当性及合理性;
3、 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
4、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暂时扣留在发行人处取得的现金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 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因未履行有关规范关联交易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暂时扣留在发行人处取得的现金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因未履行有关规范关联交易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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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补充法律意见书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中,规定了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的程序,且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及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为规范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中远通开发、深核实业、实际控制人吉学龙、张学军、中国广核集团已分别作出相关承诺,明确承诺如下为规范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潜在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实际控制人谢良志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翰园、拉萨良昊园及持股5%以上股东神州安元分别出具《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 本企业. 本公司/本人及本人/或本企业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为本函目的,不包括发行人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企业)将尽力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 包括发行人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以下合称为“发行人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本人/本企业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发生交易。
2、 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 本公司/本人及本人/或本企业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发行人股票上市地的规则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正当性及合理性;本人/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的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为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提供违规担保。
3、 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遵守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
4、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 如果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本人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暂时扣留在发行人处取得的现金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 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因未履行有关规范关联交易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和发行人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发行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推荐的董事及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就该等交易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大股东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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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