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 样本条款

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包括一个单一的、适用于源自客户合同收入确认的模型以及两种收入确认的方法:在某一时间点确认收入或者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该模型的特点是以合同为基础、通过五个步骤来分析决定某项交易是否可以确认收入、确认多少收入以及何时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 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 发行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和计量的 5 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 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初(即 2021 年 1月 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下,企业基于一个统一的,适用于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的模型确认收入。该模型的特点是以“控制权转移”替代原准则下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以合同为基础、通过五个步骤来分析确定某项交易是否可以确认收入,确认多少收入以及何时确认收入(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或者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原准则下,企业区分交易属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者建造合同从而确认相应的收入。
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为: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取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结合发行人业务模式和合同条款的具体情况,公司在原收入确认政策下的确认时点与方式同样符合在新收入确认准则的要求。 在业务模式和合同条款方面,实施新收入确认准则的前提下发行人仍将按照原有在执行的模式及条款开展业务,对公司不产生影响。 在收入确认方面,收入确认时点由风险报酬转移转变为控制权转移,对于公司报表相关数据不产生影响。 综上,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发行人财务核算以及相应的内部控制未构成影响。
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
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该等商品和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
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该等商品和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本集团仅对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 行调整,对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或发生的合同变更,本集团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车股份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 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 5 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新收入准 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18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中车股份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中车股份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未受影响的报表项目未包含在内):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 2018 年 1 月 1 日
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采用新收入准则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发生变更而对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新准则影响调整数 2021 年 1 月 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677,815,435.36 16,677,815,435.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634,875,014.21 -2,634,875,01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