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样本条款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一) 已经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1、 达华智能的决策过程 (1) 2014 年 12 月 8 日,达华智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达华智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 2015 年 5 月 29 日,达华智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相关议案。 (3) 2015 年 7 月 2 日,达华智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4) 2015 年 7 月 20 日,达华智能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2、 标的公司决策过程 2015 年 5 月 15 日,金锐显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全体股东将其所持公司合计 100%的股权转让给达华智能,且该等股权的转让价格由金锐显全体股东与达华智能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金锐显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协商确定即 72,200 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2015 年 6 月 30 日,金锐显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其所持公司合计 100%的股权最终以总价 72,200 万元转让给达华智能,该等股权转让价款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3、 交易对方决策过程 (1) 深圳金锐扬的内部批准与授权 2015 年 5 月 11 日,深圳金锐扬召开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深圳金锐扬将其所持金锐显 12%的股权转让给达华智能,以认购达华智能收购该股权所对应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015 年 6 月 30 日,深圳金锐扬召开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深圳金锐扬将其所持金锐显 12%的股权最终以 9,120 万元的总价转让给达华智能,该等股权转让价款由达华智能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深圳金锐扬认购达华智能收购上述股权所对应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 汇融金控的内部批准与授权 2015 年 5 月 11 日,汇融金控召开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汇融金控将其所持金锐显 10%的股权转让给达华智能,同时依据本次交易的方案认购达华智能收购该股权对应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015 年 6 月 30 日,汇融金控召开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汇融金控将其所持金锐显 10%的股权最终以 3,800 万元的总价转让给达华智能,该等股权转让价款由达华智能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汇融金控认购达华智能收购上述股权所对应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 睿诚臻达的内部批准与授权 2015 年 5 月 11 日,睿诚臻达召开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睿诚臻达认购达华智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 4、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15 年 11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方江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63 号),核准了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过程 1、上市公司的决策过程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报批程序 1、 境内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1) 上市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 年 9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确认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经公司申请和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21 日起连续停牌。 2015 年 10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初步确认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和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2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2015 年 11 月 12 日,洲际油气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和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1 月 2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2015 年 12 月 2 日,洲际油气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和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2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2016 年 1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和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21 日 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2016 年 2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公告》,经公司申请和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22 日继续停牌。 2016 年 3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因调整收购方案,公司需推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披露时间,经公司申请和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14 日继续停牌。 2016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6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调整本重组方案。 2016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调整本重组方案。 2016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6 年 11 月 21 日,洲际油气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及募集资金认购方决策程序 1) 2016 年 9 月 6 日,宁波华盖嘉正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2) 2016 年 9 月 5 日,宁波天恒信安投资委员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3) 2016 年 9 月 5 日,新时代宏图贰号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4) 2016 年 9 月 5 日,常德久富贸易股东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5) 2016 年 9 月 5 日,金砖丝路二期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参与本次交易募集资金部分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6) 2016 年 9 月 5 日,深圳安达畅实业股东广西正和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参与本次交易募集资金部分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3) 上海泷洲鑫科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批准情况 1) 上海泷洲鑫科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 年 9 月 7 日,上海泷洲鑫科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洲际油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 2) 上海泷洲鑫科收购标的资产取得的中国境内政府机关批准情况 上海泷洲鑫科收购班克斯公司需要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的《境外收购或竞标信息报告确认函》与《项目备案通知书》、上海自贸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的境外直接投资《业务登记凭证》。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上海泷洲鑫科已经取得了上述全部审批或者备案;基傲投资是境内公司,上海泷洲鑫科收购基傲投资不需要获得境内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者备案。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取得批准前本次交易方案不得实施。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列示如下: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 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1、 2018 年 5 月 30 日,广厦控股召开董事会,同意购买天都实业 100%的股权。 2、 2018 年 5 月 31 日,广厦控股召开股东会,同意购买天都实业 100%的股权。 3、 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与广厦控股就转让天都实业 100%股权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4、 2018 年6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浙江广厦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楼婷、邢力、叶曼桦、祝继东回避了表决程序。 5、 2018 年7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关联董事楼婷、邢力、叶曼桦、祝继东回避了表决程序。 6、 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与广厦控股就转让天都实业 100%股权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都实业 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一》。 7、 2018 年 7 月 25 日,公司获悉相关有权部门完成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 8、 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再次审议并通过了《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关联董事楼婷、邢力、叶曼桦、祝继东回避了表决程序。 9、 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与广厦控股就转让天都实业 100%股权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二》。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取得批准前本次重组方案不得实施。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列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