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股权转让 样本条款
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 年12 月31 日,东方财务召开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内容如下:同意自贡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东方财务 0.10%的股权转让给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同意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2007 年 1 月 25 日,自贡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以 25 万元的价格将自贡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东方财务 0.10% 的股权转让给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东方财务的股本情况如下:
1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47,300.00 94.60% 47,300.00
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800.00 1.60% 800.00
3 东方汽轮机厂 325.00 0.65% 325.00
4 东方电机厂 307.45 0.61% 307.45 5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300.00 0.60% 300.00
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6 月 20 日,刘毅、张楷文、王慷及基思瑞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毅将其所持有方有限 20%的股权以 200 万元转让给王慷,将其所持有方有限 36%的股权以 160 万元转让给基思瑞投资;张楷文将其所持有方有限 15%的股权以 150 万元转让给基思瑞投资。同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前述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进行见证并出具编号为“JZ20110620032”的《股权转让见证书》。 2011 年 6 月 22 日,有方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刘毅将其所持有方有限 20%的股权以 200 万元转让给王慷;同意股东刘毅将其所持有方有限 36%的股权以 160 万元转让给基思瑞投资;同意张楷文将其所持有方有限 15%的股权以 150 万元转让给基思瑞投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1 年 6 月 22 日,有方有限股东签署《章程修正案》,就前述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1 年 6 月 24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2011]第 3661073 号”《准予登记通知书》,依法准予有方有限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有方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基思瑞投资 510 310 51 2 王慷 200 200 20
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4 月 28 日,北京首汽集团公司将持有的神舟国旅 4.52%股权按照注册资本转让给华龙旅游。转让后,神舟国旅的股本结构变更为:首旅酒店持股 51%、首旅集团持股 43.23%、华龙旅游持股 4.52%、首旅置业持股 1.25%。 神舟国旅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1 月 13 日,楼江跃将其持有的广厦控股 12,750 万股全部转让给楼忠 福。同日,楼江跃与楼忠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价格为每股 1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厦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楼忠福 137,250 91.50
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6 月,慧点智鑫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郝世锋将其在慧点智鑫 的出资额 12 万元转让给吕翊。
第三次股权转让. (1) 1997 年 12 月 18 日,合肥生物所、香港华一分别与北京卫骥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合肥生物所以 40 万元转让其持有的 40 万元股权、香港华一 以 60 万元转让其持有的 60 万元股权予北京卫骥。
(2) 1998 年 2 月 20 日,合肥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了合外经[1998]26号《关于同意安徽大安生物制品药业有限公司转股的批复》,同意合肥生物所将其持有的 2%的股权、香港华一将其持有的 3%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卫骥。股权转让后,香港华一占 57%的股权,合肥生物所占 38%的股权,北京卫骥占 5%的股权。
(3) 同路生物取得了安徽市人民政府换发的外经贸皖府资字[1998]084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 此次变更完成后,同路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
1 香港华一 1,140 57 2 合肥生物所 760 38 3 北京卫骥 100 5
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8 月 30 日,唐旗投资股东会决议同意徐小卫将其持有的唐旗投资 郡原投资 1,340.00 67.00 徐小卫 440.00 22.00 宋澜 132.00 6.60 于京 44.00 2.20 葛元成 44.00 2.20
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10 月 24 日,中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王洪海将其持有的 中新有限 2%股权以 4 万元转让给创码科技,同意马红兵将其持有的中新有限 1.5% 股权以 3 万元转让给创码科技。 2006 年 11 月 14 日,王洪海、马红兵与创码科技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06 年 12 月 1 日,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在深圳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发行人及发行人总经理凌东胜确认,该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中新有限原高级管理人员王洪海和马红兵从中新有限处离职,因此相应不再持有中新有限股权,经协商,转让价格为 2 元/注册资本。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银行支付凭证,创 码科技于 2007 年 6 月 22 日向王洪海和马红兵分别支付了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
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年8月2日,新疆中盈置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天津中盈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天津中维。 2006年8月10日,天津中盈集团与天津中维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后,新疆中盈置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天津中维 2,700 90% 陈晓红 300 10%
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6 月 30 日,Polymetrix Holding AG 将其自有的合计 733,440 股表决权股份及 207,906 股普通股股份转让予 Cross L.P.。 本次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表决权股份(每股面 值0.1瑞士法郎) 认购普通股股份(每 股面值1瑞士法郎) 1 Cross L.P. 8,818,440 1,461,906 2 Bühler Holding AG 4,879,500 824,550 3 Dr. Xxxxxx Xxxxxxxx 244,480 69,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