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财务会计信息 Clause in Contracts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0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17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 450ZA0029 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2018 年 末和 2019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4777 号、容诚审字[2020]530Z0012 号)。发行人 2020 年 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由于 2018 年度存在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除有特别说明外,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数据涉及追溯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采用调整后和更正后的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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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说明书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2017 本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0 年度和 2019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9 月的财务报告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152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德师报(审)字(18)第 P0230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德师报(审)字(19)第 P0215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 2019 年度 1-9 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17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 450ZA0029 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末和 2019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4777 号、容诚审字[2020]530Z0012 号)。发行人 2020 年 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本公司上述经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和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2019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9 月财务数据摘自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经计算至万元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列示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以及2019 年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由于 2018 年度存在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除有特别说明外,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数据涉及追溯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采用调整后和更正后的财务数据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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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融出资金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2017 年度、2018 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0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1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本节分析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以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17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 450ZA0029 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公司 2018 年 末和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9]300015 号),公司 2019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4777 号、容诚审字[2020]530Z0012 号)。发行人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300001 号),公司 2020 年 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 3000007 号),公司 2021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21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由于 2018 年度存在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除有特别说明外,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数据涉及追溯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采用调整后和更正后的财务数据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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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租赁业务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2017 年度、2018 本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0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3 月财务报表均按照 财政部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新会计准则)编制。其中 2018 年度 、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361Z0234 号”三年连审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1]361Z016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17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 450ZA0029 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其中关于本公司 2018 年 末和 2019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4777 号、容诚审字[2020]530Z0012 号)。发行人 2020 年 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2021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月财务数据摘自未经审计的 2021 年 1-3 月财务报表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由于 2018 年度存在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除有特别说明外,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数据涉及追溯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采用调整后和更正后的财务数据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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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牵头主承销商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2017 年度、2018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反映了发行人 2018-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 3 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发行人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0 年度和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 60617963_B08 号、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 60617963_B35 号、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0617963_B2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1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月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17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 450ZA0029 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2018 年 末和 2019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4777 号、容诚审字[2020]530Z0012 号)。发行人 以下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 2018-2020 年 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财务报表和 2021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由于 2018 年度存在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除有特别说明外,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数据涉及追溯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采用调整后和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有关财务会计数据分析非经特别说明,均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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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一般公司债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 2014 年至 2016 年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0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9 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公司 2014 年度至 2016 年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17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 450ZA0029 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2018 年 末和 2019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4777 号、容诚审字[2020]530Z0012 号)。发行人 2020 年 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9 月的财务报告已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发行人 2014 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231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2015 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292 号 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发行人 2016 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362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发行人 2017 年 1-9 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由于 2018 年度存在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除有特别说明外,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分别引自公司经审计的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数据涉及追溯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采用调整后和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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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盐城满天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 发行人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0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苏亚审[2018]第 799 号、苏亚审[2019]第 673 号和苏亚审[2020]第 592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无特别说明, 本募集说明书引用过的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审计报 告,发行人 2020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17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 450ZA0029 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2018 年 末和 2019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4777 号、容诚审字[2020]530Z0012 号)。发行人 2020 年 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由于 2018 年度存在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除有特别说明外,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数据涉及追溯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采用调整后和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发行人上述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文件已置备于主承销商处供投资者查询。由于发行人的多项业务依托于下属子公司来开展,因此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相对母公司口径数据更能充分反映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为完整反映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募集说明书及本节中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分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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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 明书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0 年财务报告及 2018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6 月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本节分析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以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期末数为基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发行人 2015 年公司合并财务数据和母公司财务数据引自中天运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6]审字第 90738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6年公司合并财务数据和母公司财务数据引自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天运[2017]审字第 90863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7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 450ZA0029 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2018 年 末和 2019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4777 号、容诚审字[2020]530Z0012 号)。发行人 2020 年 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公司合并财务数据和母公司财务数据引自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8]审字第 90975 号审计报告;2018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6 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本公司在 2016年度审计报告中对 2015 年末的报告数(2016 年度审计报告的期初数)进行了差错更正,上述调整和更正请详见审计报告附注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由于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本公司 2015-2017 年的审计 报告及 2018 年度存在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除有特别说明外,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数据涉及追溯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采用调整后和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年 1-6 月财务报表,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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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说明书

财务会计信息. ‌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财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2017 年度、2018 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0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月财务报表,均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17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 450ZA0029 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车集团 2018 年 末和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分别出具了“大华审字[2019]006171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车集团 2019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4777 号、容诚审字[2020]530Z0012 号)。发行人 2020 年 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0]1-579 号”和“天健审[2021]1-905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 2018 年审计报告、2019 年审计报告和 2020 年审计报告,以及 2021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本节仅就公司重要会计科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投资者进一步参阅发行人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了解财务报表的详细情况由于 2018 年度存在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除有特别说明外,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数据涉及追溯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采用调整后和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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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主承销商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2017 年度、2018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本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0 年 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指标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 2018 年末及 2018 年度、2019 年末及 2019 年度、2020 年末及 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引自经审计的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9 月的财务数据引自未经审计的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17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 450ZA0029 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大信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 1-01072 号),确认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末和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和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16]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该事务所的相关成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 5 年。5 年期届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最近一期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对于排名进入前 15 名且审计质量优良的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企业经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用年限不超过 8 年”。为满足上述规定的要求,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客 观性,公司于 2019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和 年度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对公司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4777 号、容诚审字[2020]530Z0012 号)。发行人 年度及 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0)第 P02406 号及德师报(审)字(21)第 P02197 号),确认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由于 2018 年度存在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除有特别说明外,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数据涉及追溯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采用调整后和更正后的财务数据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未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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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融出资金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0 ‌ 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数据来自于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分别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及 2022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了德师广州报 (审)字(20)第 P0014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1)第 P01086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德师报(审)字(22)第 P02248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17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 450ZA0029 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2018 年 末和 公司 2019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4777 号、容诚审字[2020]530Z0012 号)。发行人 2020 年 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月财务报表均按照财 政部 2015 年 12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由于 2018 年度存在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除有特别说明外,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数据涉及追溯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采用调整后和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其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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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融资租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2017 年度、2018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0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年度和 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19〕020677号、中兴华审字〔2020〕020732 号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020837 号,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在阅读下面会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公司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公司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17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 450ZA0029 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引用过的 2018 年 末和 2019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4777 号、容诚审字[2020]530Z0012 号)。发行人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年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审计报告,且年末数使用当年审计报告的年末数、当期数,例如 2018 年末数据系 2018 年审计报告的年末数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由于 2018 年度存在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除有特别说明外,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数据涉及追溯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采用调整后和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发行人上述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文件已置备于主承销商处供投资者查询。由于发行人的多项业务依托于下属子公司来开展,因此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相对母公司口径数据更能充分反映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为完整反映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募集说明书及本节中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分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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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南京钟山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2017 年度、2018 本节的财务会计信息及有关分析反映了公司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0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年度及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 24052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 27078 号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28220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17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 450ZA0029 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本节 2018 年 末和 2019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4777 号、容诚审字[2020]530Z0012 号)。发行人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年度的财务会计信息分别取自经审计的 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除非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涉及的财务数据表述口径均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若各分项数字之和(或差)与合计数字存在微小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由于 2018 年度存在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除有特别说明外,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数据涉及追溯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采用调整后和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本节仅就公司重要会计科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建议进一步参阅公司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了解公司财务报表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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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修正案》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0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本公司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其中 2013-2015 年度数据来自已披露的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16]002242 号),2016 年度数据来自已披露的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7]001655 号),2017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6 月数据未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17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 450ZA0029 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 2018 年 末和 2019 年末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4777 号、容诚审字[2020]530Z0012 号)。发行人 2020 年 3月末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由于 2018 年度存在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除有特别说明外, 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6 月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本节分析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合格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大华审字[2016]002242 号、[2017]001655 号审计报告及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数据涉及追溯调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采用调整后和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详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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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