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的提交. 3.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 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
(2) 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 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响应文件的提交. 3.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 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 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政采云”平台。
20.2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
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响应文件的提交. 18.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8.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响应文件签收手续,明确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人等信息。
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0.2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20.3 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
20.4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
20.5 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6 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当按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送达至磋商地点。
响应文件的提交. 8.1 响应文件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8.2 本次采购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的一切费用。
20.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3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000-000-0000 进行咨询。
20.4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当按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送达至磋商地点。
20.2. 如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更改磋商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