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变更 样本条款

会计政策变更.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如下所示: 自 2017 年 4 月以来,财政部修订及新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会计准则。发行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发行人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上述会计准则变化未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发行人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 16 号文件”)以及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 6 号文件”)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 表。财会 16 号文件和财会 6 号文件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财会 6号文件同时明确或修订了“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其他权益工具”、“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 “利息收入”、“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列报内容,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明确了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的填列项目。 2020 年,发行人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
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8 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务报表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编制。
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发行人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文),修订准则允许企业从经济业务的实质出发,判断政府补助如何计入损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2017 年度因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减少 2017 年度营业外收入 114,276,701.65 元,增加其他收 益 114,276,701.65 元。
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 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 5 月 28 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由于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公司具体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 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 目名称及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元)
会计政策变更. 1、2018 年会计政策变更无。
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 2007 年度之前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根据财政部财会[2006]3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公司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企 业会计准则》,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和重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人民币 5,957,067.48 元,其对留存收益及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分别列示如下: 留存收益增加(减少) 资产负债表项目增加(减少) 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07 年 1 月 1 日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 - 其他应收款 627,738.05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 - 应收补贴款 -627,738.05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 - 投资性房地产 399,805.00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 - 固定资产 -399,805.00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 - 应付职工薪酬 5,120,851.66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 - 应付工资 -1,063,934.94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 - 应付福利费 -957,778.90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 - 其他应付款 -3,099,137.82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 - 应交税费 -16,868,040.16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 - 应交税金 16,939,792.31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 - 其他应交款 -70,954.25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 - 其他应付款 -797.90股权投资差额调整 671,475.53 - 长期股权投资 671,475.53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5,284,359.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73,617.13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少数股东权益 389,257.18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 3,216,643.24 -3,216,643.24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06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列示如下: 调整事项 2006 年度 报表项目 金额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管理费用 745,051.08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资产减值损失 -745,051.08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营业外收入 189,922.37 报表科目重新表述 补贴收入 -189,922.37 股权投资差额调整 投资收益 -134,295.10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得税 -44,306.87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少数股东收益 17,527.11
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