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样本条款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规定。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发行股票和可转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募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发行人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制度了《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提供保障。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适应发行人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了发行人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内控制度、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元瑞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元瑞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元瑞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该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债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均在专项账户内进行。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为募集资金所制作的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原则上不应变更或挪作他用。如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形时,公司应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并公告。使用募集资金时,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资金使用审批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应用于批文同意或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市市政公用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制度对发行人通过发行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管理、使用程序、监督措施等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根 据该制度,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限定用于主管部门核准或公司约定的用途,不得用于借与他人,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募集资金到位后,应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并集中管理,并立即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组织募 集资金的使用工作。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按照本制度,严格履行申请和 审批手续。公司配合承销机构或受托管理机构每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及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的现场调查。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债 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督等。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加强业务规划和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水平,严 格控制成本支出。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以存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并接受债权代理人的监管,及时将账户内资金使用情况告知债权代理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发行人财务部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账务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且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发行人及监管银行达成以下协议:
1、 发行人应当将本期募集资金集中存于专项账户中。专项账户仅用于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协议中关于募集资金的用途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载内容为准。
2、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当发行人违反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时,监管银行应必须予以拒绝,并不予支付。
3、 监管银行应对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履行基本信息通知职责、资金使用的监管职责、资金异常变动通知职责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4、 监管银行应当于专项账户开设后每月向发行人出具专项账户对账单。监管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 发行人应当配合监管银行作为债权代理人时履行的必要的调查。
6、 发行人及监管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证专项账户在存续过程中处于合法的状态。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确保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安全、使用规范,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内、外部资金的使用,发行人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及风控措施。 对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 定以及内部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使用和管理。发行人财务融资部负责专项管理,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项目和进度使用发债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将加强风险控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收益,为债券还本付息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