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共用部分 Clause in Contracts

共用部分. 指不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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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買賣契約, 房屋土地預定買賣契約, 附件

共用部分. 指不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係指不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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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買賣契約, 買賣契約, 買賣契約

共用部分. 指不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係指不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而 供共同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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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買賣契約, 買賣契約

共用部分. 指不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指不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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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件三 會議

共用部分. 指不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指不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 而供共同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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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土地預定買賣契約書

共用部分. 指不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係指不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之其他部分,而供共同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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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買賣契約

共用部分. 指不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係指非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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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myhome.url.com.tw

共用部分. 指不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係指不屬專有部分與專有附屬建築物或約定專用部分,而供共同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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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坐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