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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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公司正常经营,2021 年公司预计将与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控航空苑商贸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控制系统研究所发生租赁业务。因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控航空苑商贸有限公司、中国航发控制系统研究所均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关联租赁预计情况的议案》,本议案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缪仲明、杨晖、朱静波、刘浩、彭建武、吴贵江、马川利、夏逢春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赵嵩正、蔡永民、由立明、邸雪筠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关联租赁交易总额不超过 10,509 万元,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7%。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行为,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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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 厂房按市场价格确定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为降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风险,使公司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握商业机会,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充分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五粮液集团”)的资源优势,五粮液集团先行重整投资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银鸽”)(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12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参与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重整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为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影响,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202 号)要求,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五粮液集团、金竹纸业签署<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五粮液集团、四川金竹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竹纸业”)签署《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及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金竹纸业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五粮液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金竹纸业为五粮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本次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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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康鼎主要生产弹簧管等公司大宗耗材的相关零部件,经综合研究决策,公司参股设立了安徽康微,并重新调整包括安徽康微、南京康鼎在内的弹簧管等零部件供应商业务定位,为此,南京康鼎拟与安徽康微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将绕线机、剥线机、打标机等部分生产设备转让给安徽康微,合同金额不超过 400 万元。前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副总裁芮晨为先生任安徽康微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安徽康微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南京康鼎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1 月向安徽康微转让部分设备,合同金 额 29.49 万元,并由公司向安徽康微许可金属软管绕制等技术合同金额 80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 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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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1、2021 年 4 月 20 日,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仲景食品”)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上海仲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上海投资设立以研发和销售为核心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上海仲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02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仲景食品在上海市申请带有“仲景”字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未能通过,上海全资子公司无法按期完成设立。公司为加快推进和落实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经与关联方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西制药”)协商,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由宛西制药将其持有的上海仲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仲景”)10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500 万元,实缴出资额 0 万元)以 0 元的价格转让给仲景食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宛西制药尚未对上海仲景实际出资,上海仲景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仲景食品将持有上海仲景 100%的股权,并履行相应的实缴出资义务,上海仲景将纳入仲景食品合并报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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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保主业,结合全资子公司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再生资源”)财务情况以及未来项目建设规划,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韶关再生资源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债转协议”)和债转股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原增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xxxx://xxx.xxxxxx.xxx.x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在原增资协议执行过程中,因还需履行相关国资程序,导致评估结果超出有效使用期限(2020年10月30日)。因此,公司委托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超”)重新对韶关再生资源进行资产评估,韶关再生资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72,326.74万元,比原评估价值71,642.26万元增加684.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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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相关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双瑞”)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石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拟签署《加气站合作协议》,共同开发贵州区域 LNG 市场。协议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 2 年。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拟签署《加气站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须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2023 年 1 4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拟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签署<加气站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勇先生、王霜女士回避了表决。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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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于 2021 年 1 4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6 日向公司送达了《关于平江县黄金矿产资源合作开发主体投标机会的告知函》,告知公司其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寻得平江县黄金矿产资源合作开发主体投标机会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合作开发主体机会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与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行业培育协议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选祥先生和陈泽吕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鉴于公司直接参与平江县黄金矿产资源合作开发项目投资风险大,由黄金集团承担投资风险,代为培育,有利于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同意公司放弃上述合作开发主体投标机会,并在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黄金集团投标成功后,与黄金集团签订《行业培育协议书》,待该项目条件成熟时再由公司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收购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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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q.stock.sohu.com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京源环保拟向南通京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发展”)购买厂房作为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的厂房使用,双方于 2021 年 1 7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1 日签署《房产买卖意向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成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将与京源发展签署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房产并签署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京源环保已成功发行可转债,为推进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京源环保拟与京源发展正式签署《房产买卖合同》,购买京源发展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富路西、新胜路北区域都市工业综合体项目 A2-1、A2-33 号厂房1(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京源发展已取得上述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为苏 (2021)南通市不动产权第 0020821 号。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京源环保聘请了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5,379.40 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以评估价值为依据,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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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产买卖合同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15999.77 万元承债式收购沈阳院持有沈阳中化农药化工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研公司”) 100%股权,其中股权价值 5,993.43 万元,非经营性负债 10,006.34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沈阳院是中化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沈阳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协议金额在 15999.77 万元,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因此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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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兴创”)投资建设并特许经营的天津市文化中心集中能源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 2011 年 1 3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7 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xx)刊发的“关于签署《天津市文化中心集中能源站项目集中供热、供冷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运行正常, 2017 年继续向其服务范围内用户提供供冷、供热服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佳源兴创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与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城置业”)及天津元易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易诚公司”)签署了《天津市非居民住宅供用冷合同》(以下简称“供冷合同”),据此,佳源兴创须于服务期内向位于天津市文化中心的乐城置业商业体提供供冷服务。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乐城置业和元易诚公司均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累计次 数为 8 次,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70,828,599 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个月内本集团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供冷供热服务)累计次数为 6 次,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69,888,127 元;上述各项累计金额均低于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因此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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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供热合同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201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临 2015-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022”公告),向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制药”)及/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或其附属公司直接提供醋酸、醋酐等化工原料,期限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鉴于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期限将至,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要求,需要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实现双赢和多赢,本着“互惠共赢、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决定继续向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制药”)及/或其附属公司直接提供醋酸、醋酐等化工原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华集团”)100%股份,新华集团持有新华制药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32.94%,目前为新华制药最大股东。根据上市规则,新华制药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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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拟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财务公司”或“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2 年 1 12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若有)在股东大会上回避投票。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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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共同设立的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能够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公司拟与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其中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捌拾壹亿元,协议有效期一年。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旭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2 年 1 4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郭轩先生、吴少刚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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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1月13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汇金通”)与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津西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50,870,865股(含本数)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2,040,196.15元(含本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津西股份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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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为积极推进世博园提升改造,根据目前世博新区核心区规划推进实施情况,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昆明世博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区公司”)就世博园提升改造项目开展前期咨询服务,并签订《昆明世博园南亚小镇前期咨询服务委托协议》。 2019 年 1 6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昆明世博园南亚小镇前期咨询服务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睿先生、程旭哲先生、金立先生、孙鹏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刊登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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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昆明世博园南亚小镇前期咨询服务委托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再生水+”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化公司”)投资建设,七里河堤里小清河连通综合利用水利工程(以下简称“七里河工程”)项目由郑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可以通过“再生水+”项目为七里河工程提供再生水服务。经友好协商,净化公司与水务集团拟签署再生水销售意向协议,由净化公司向水务集团销售部分再生水,价格 0.83 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吨,每日供应量不超过 30 万吨, 估算每年再生水费约 9,088.5 万元,待项目建成后双方签订正式供水协议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意向协议,两年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具体再生水供应事项以正式协议为准。若二年内未签订实施协议,则本意向协议自动终止。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水务集团为中原环保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梁伟刚、马学锋、谭云飞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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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相关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2023 年 1 3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3 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不再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不再就该事项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文件。同日,公司与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 “常州富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域发展”)签署了《<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包括富域发展,共持有公司 61.0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富域发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终止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履行相应回避表决程序,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终止发行相关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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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浔兴篮球俱乐部”或“乙方”)签署《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 CBA)福建赛区赛事冠名赞助协议书》(以下简称“冠名赞助协议”),就公司成为浔兴篮球俱乐部冠名赞助商,费用为 600 万元人民币,以获得中国男子篮球 顶级职业联赛 2017-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8 赛季浔兴篮球俱乐部冠名权及相关权益,进行企业品牌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合作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浔兴篮球俱乐部 37%的股权并通过其子公司——福建浔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制浔兴篮球俱乐部 50%的股权,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持有公司 7.380%的股份;公司总裁、董事施明取先生系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浔兴篮球俱乐部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关联董事施明取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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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12月13日,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招商局(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招商局 (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辽宁”)签订《关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托管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托管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招商局辽宁于2018年12月13日在深圳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约定招 商局辽宁将其截至目前持有的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港口集团”)的全部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委托给公司管理(以下简称“本次托管”)。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公司与招商局辽宁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付刚峰、邓仁杰、白景涛、阎帅、粟健、宋德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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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主营业务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王洪飞之配偶俞跃临、副总裁黄中强、监事梁忠太之配偶季小林等因个人需求,分别购买公司对外销售的商品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购买人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购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上人员中,俞跃临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金科﹒天元道”项目商品 房一套,金额为 714.92 万元;黄中强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金科﹒集美 花园”项目商品房两套,合计金额为 124.00 万元;季小林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 开发的“金科城”项目商品房一套,金额为 179.88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洪飞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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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一套,金额为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推动公司效益的稳步增长,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地区积极开拓适合公司经营的零售药房。 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二路 0000 号的物业(原名“曲阳商务中心”),由上海百联新邻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新邻”)重新改建为百联曲阳购物中心(暂名,以下简称“曲阳购物中心”),并负责招商运营。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一医药连锁”)拟与百联新邻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承租曲阳购物中心壹层 G 地块之 G64-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F01-1-14A 室的商铺,面积约为 354 平方米,租赁期为 3 年,合同金额共计 434.72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百联新邻 100%股权,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系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公司与百联新邻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百联新邻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日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主要涉及采购及销售商品、经营网点租赁、物业费、信息咨询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累计约为 764 万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 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5%以上。故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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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物业租赁合同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宝钛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股份”)持续发生采购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鉴于公司 2019 年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材料供应协议》已到期,为继续规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宝鸡宁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宁泰”)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与宝钛集团、宝钛股份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材料供应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高颀、吴丕杰、陈战乾、季为民、王军强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宝钛集团应回避表决此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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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于 2022 年 1月 10 日与深圳市丰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投资”) 签署了《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丰启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6,171,120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具体发行数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丰启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因丰启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丰先生控制的公司,且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丰启投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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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报“2020 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B 类)”,拟申报项目名称为“高性能小孔径陶瓷膜及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南京工业大学(以下简称“南工大”)拟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技术依托单位参与申报,并与公司签署《关于联合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申报协议》”)。 本项目公司拟申请政府专项资金 1,500 万元,按照《申报协议》约定,该项目成功申报后,江苏省政府拨款资金共同分配,其中公司享有江苏省成果转化项目总拨款的 70%;南工大享有江苏省成果转化项目总拨款的 30%,由公司在收到江苏省政府拨款后支付给南工大作为其科研经费。实际专项资金金额以政府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南工大全资持有的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11%股份,故此,南工大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 年 1 2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南京工业大学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韩连生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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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关于联合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作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及<产品技术许可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郑州华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华威”)、郑州汇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汇特”) 拟分别与郑州海迈高温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海迈”)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及《产品技术许可使用协议》。公司董事长刘百宽先生作为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与郑州海迈签订两份技术开发合同和两份产品技术许可使用协议,关联交易金额为335.40万元;子公司郑州华威拟与郑州海迈签订一份产品技术许可使用协议,关联交易金额为22.26万元;子公司郑州汇特拟与郑州海迈签订一份产品技术许可使用协议,关联交易金额为21.20万元。上述交易合计金额378.86万元。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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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技术开发合同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鉴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都融捷锂业”)于 2021 年 1 8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 日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合同期限即将届满,为避免同业竞争、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于近日与成都融捷锂业续签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成都融捷锂业同意将锂盐产品的相关业务继续委托给公司进行经营,公司同意接受该委托。委托期内,成都融捷锂业每年将向公司支付 120 万元的托管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成都融捷锂业系公司联营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融捷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成都融捷锂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公司于 2022 年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张加祥先生、谢晔根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金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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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为促进产融结合,推动项目资源整合,发挥专业投资机构寻找及筛选项目的能力,2018 年 1 4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1 日,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股份”或“本公司”)与北京隆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运资管”)、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口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口金投资”)、宁波实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实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北京签署了《联合投资协议》,根据协议自愿组成共同经营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隆运资管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长田汉先生在隆运资管担任董事职务,为隆运资管实际控制人;董事班均先生在隆运资管担任董事职务;董事段亚娟女士在隆运资管担任董事职务。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10.1.3 第(二)、第(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2018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联合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田汉先生、班均先生、段亚娟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刊登的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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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联合投资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为进一步促进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免税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竞争力,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旅游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现金收购中国旅游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旅游集团投资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旅资产”)持有的中国港中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中旅资产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26,482,089.23 元。 2021 年 1 12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4 日,公司与中旅资产签署了《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旅游集团投资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港中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本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中旅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个月,公司与中国旅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累 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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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业竞争的可能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为进一步开拓生活垃圾处理业务、扩大市场份额,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再生资源”)向公司参股公司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欧晟”)提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及无害化处理服务,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数量总量合计为不超过 5,700 吨,服务费用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14.6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揭阳欧晟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间接联营企业欧晟绿色燃料(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欧晟”)的控股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揭阳欧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签订相关服务合同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涉及公司关联方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参与签订,鉴于该协议项下涉及的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未达到相关标准,因此该项关联交易无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董事会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唐毅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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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相关服务合同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2 日,公司与非关联方华钠新能源、关联方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彬先生及关联方公司董事会秘书沈鑫先生共同签署《关于设立浙江德创钠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四方拟共同出资成立浙江德创钠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第一期年产 5000 吨钠电池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生产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本次对外投资的共同投资方陈彬先生与沈鑫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陈彬先生与沈鑫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亦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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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资合作协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智度德诚持有福建智度 77.2185%股权。福建智度的主营业务为 IOS 移动应用分发推广与管理业务、移动应用开发业务,其经营业务与公司不形成直接竞争关系,不存在利益冲突,不构成同业竞争。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福建智度控股股东智度德诚与公司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以下 简称“托管协议”),将其持有的福建智度的 77.2185%股权委托给公司管理,直至公司完成收购福建智度,或智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集团”)不再控制福建智度。 公司于 2020 年 1 10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托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智度德诚与福建智度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智度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因此,智度德诚与福建智度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陆宏达先生为智度德诚执行事务合伙人智度集团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副董事长兰佳先生为智度德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孙静女士为智度德诚执行事务合伙人智度集团控制的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陆宏达先生、兰佳先生、孙静女士为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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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与关联方签订股权托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告了《关于联合体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070)。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北京场道”)与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与项目业主方成都兴城体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城体投公司”)、发包方成都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城建管公司”)签订了新都兴城国际足球体育公园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合同。兴城体投公司及兴城建管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兴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竞得,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 4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2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在前述公告中进行预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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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qxb-pdf-osscache.qixin.com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充分发挥集团资金规模优势,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融资、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方。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22 年3 月28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吴建义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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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鼓励优秀员工长期、稳定地在公司工作,也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公司,从而为公司长远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和做出更大的贡献,公司以非公开协议受让方式购买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持有的位于厦门市海沧区的 4 幢职工宿舍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评估”)出具的并经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确认的《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拟协议转让资产涉及的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海沧社区柯井社共计 4 幢职工宿舍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闽中兴评字[2022]第 YA30007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 6,088.12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冶金控股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个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冶金控 股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公司及下属公司除外)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主要如下: 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同一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商品、接受劳务合计 38,581.26 万元;向同一关联人销售产品及商品、提供劳务合计 921.06 万元; 向同一关联人租赁房屋(租入)合计 246.01 万元,向同一关联人租赁房屋(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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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甲方”)于 2021 年 1 7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投”、“认购人”或“乙方”)签署《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资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公司关联董事杨之诚先生、周进群先生、张志标先生、肖益先生、肖章林先生、李培寅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三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中航产投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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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充分利用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同设立的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其中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 余额最高不超过 30 亿元,协议有效期一年。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旭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 年 1 4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超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 事项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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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浔兴篮球俱乐部”或“乙方”)签署《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 CBA)福建赛区赛事冠名赞助协议书》(以下简称“冠名赞助协议”),就公司成为浔兴篮球俱乐部冠名赞助商,费用为 800 万元人民币,以获得中国男子篮球 职业联赛 2021-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 赛季浔兴篮球俱乐部冠名权及相关权益,进行企业品牌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合作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兴集团’)直接持有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浔兴篮球俱乐部 37%的股权,浔兴集团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合计持有浔兴篮球俱乐部 62%的股权;浔兴集团同时持有公司 13.86%的股份,且公司董事、总裁施明取先生系浔兴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浔兴篮球俱乐部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关联董事施明取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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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为进一步推进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博雅生物制药(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广东)”)采购原料血浆事项,深圳市高特佳前海优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优享”)、王海蛟、博雅(广东)与公司于 2020 年 1 10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8 日签订了《委托管理经营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拟委托博雅生物监督博雅(广东)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委托管理经营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交易对方前海优享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特佳集团”)控制的企业,关联董事曾小军先生、关联监事谭贵陵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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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供应框架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因 2021 年 1 9 月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实施资产置换,公司财务并表范围增加山 东、江西、福建等 6 省区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实施资产置换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置换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66)。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7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持有财务公司 6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杨勤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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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为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2022 年 4 月 6 日,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传媒”“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集团”“乙方”),与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控股”“甲方”),在广东省广州市签订《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意向书》(以下简称“股份认购意向书”),发行集团通过增资发行股份收购广弘控股所持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教育书店”)100%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集团、教育书店实控人均为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版集团”),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4 月-2022 年 3 月公司与广弘控股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74,97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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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份认购意向书》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签订借款协议接受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43,214万元的专项环保借款。公司已全额收到该笔借款,并已将其中的6,000万元及相关利息借予全资子公司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再生资源”),专项用于粤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及运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拥有韶关再生资源债权本金及利息合计6,212.7150万元(以下简称“本项债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公司环保主业,结合韶关再生资源当前负债情况以及未来项目建设规划融资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韶关再生资源与广晟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按账面价值平价转让对韶关再生资源享有的本项债权;并同意韶关再生资源与广晟公司签订债转股增资协议,广晟公司以其对韶关再生资源享有的全部债权按 1.28元/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增资。本次债转股增资完成后,韶关再生资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60,718.6075万元,其中公司的持股比例为92.02%,广晟公司持股比例为7.98%。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截止本公告日,广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3,864,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晟公司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签署相关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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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太实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集团”)全资子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持有的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化工”)100%股权、中盐吉兰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分子公司”)100%股权、纯碱业务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中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昆山”) 100%股权,并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上交易完成后,公司在纯碱、氯化铵、合成氨及烧碱业务方面,与中盐集团子公司中盐红四方在特定区域内存在一定程度的业务重合。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为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拟与中盐红四方签署《关于对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销售权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产品销售权托管协议》”),以对同业竞争产品销售进行统一管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中盐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盐红四方为其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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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关于对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销售权委托管理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1、2019 年 3 月 21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裁定受理亿阳集团破产重整一案。公司向亿阳集团破产管理人申报了普通债权人民币 1,471,997,465.38 元,经破产管理人审定并经哈中院确认,公司有权对亿阳 集团享有的普通债权总额为人民币 682,602,058.95 元。根据《亿阳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资)》的规定,亿阳集团向公司现金清偿了人民币 10 万元,并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将剩余的债权金额人民币 682,502,058.95 元债权 转为亿阳集团的 66,025,191 股股份,且已备案至公司指定的代持方哈尔滨亿阳嘉合商务服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阳嘉合”)名下。 为解决因亿阳集团破产重整,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交叉持股问题,亿阳集团于 2021 年 1 4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14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人民币 682,502,058.95 元等值的现金或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产回购公司持有亿阳集团的全部标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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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市茂业百货深南有限公司、内蒙古金维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维多利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包头市维多利商厦有限公司等(以下统称“甲方”)与关联方深圳中兆楼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兆楼宇”、“乙方”)签署《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将旗下所属或使用的电梯委托中兆楼宇进行维修和保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3月24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电 梯维修保养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关联董事高宏彪、Xxxx Xxxxx、卢小娟、吕晓清、唐海峰、韩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中兆楼宇公司签署《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旗下分子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与中兆楼宇签署相应的《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期限、业务范围、类型及相关费率、费用的确定及调整等事项。 中兆楼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项下,公司下属公司预计将向关联方支付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600万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是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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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集成”)拟与江苏苏能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能光伏”)签署《合资协议》,双方共同投资成立合资销售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具体公司名称待定,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双方均以现金出资,其中合肥集成认缴出资人民币 2,550万元,持有 51%股份;苏能光伏认缴出资人民币 2,450 万元,持有 49%股份。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控制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HK.03800)23.65%股权,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江苏苏能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故江苏苏能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朱钰峰先生、孙玮女士、舒桦先生、马君健先生、张强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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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合资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能源或公司)及子公司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公司),拟与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投资)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阳江市创源海上风电综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公司)签订《三峡阳江青洲五、六、七海上风电场送出工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阳江公司为三峡阳江青洲五、六、七海上风电场(各期核准装机容量均为 100 万千 瓦,合计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万千瓦,以下简称主体工程)的投资主体,创源公司为三峡阳江青洲五、六、七海上风电场海缆集中送出工程(以下简称送出工程)的投资主体。为保证送出工程顺利建设,保证主体工程并网发电之日起不少于 25 年能够顺利使用送出工程输送主体工程产生的电力,创源公司委托阳江公司负责送出工程的建设与施工管理、运营管理,阳江公司承诺按约定向创源公司支付过网费。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三峡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创源公司为三峡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三峡投资、创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本次拟签订的《合作协议》,因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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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三峡阳江青洲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4 年 4 月,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新生飞翔”)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名“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签署《海航航机媒体独家特许经营权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新生飞翔获得独占经营上述公司所拥有的航机媒体业务、机上销售业务的权利。合作时间 201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2 月 10日海南航空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公司收到海南航空答复,解除与公司签署的特许经营权协议。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 《关于终止航机媒体相关独家特许经营权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009)。为保证航机媒体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新生飞翔与海南航空拟签署《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航机媒体广告代理协议》,通过包干模式代理海南航空航机媒体广告,合作金额 9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年,合作日期 2021 年 1 5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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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燃气集团”)及其部分子公司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及配套服务等协议将于2021年5月31日到期,由于办公需要,上述公司拟与公司继续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及综合配套服务协议,期限有效期为3年,预计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254.59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陕西燃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陕西燃气集团子公司关联关系为同一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签订租赁合同事宜。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刘宏波先生、陈东生先生、毕卫先生、袁军旗先生、李宁先生、李冬学先生、闫禹衡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董事会通过;监事会审议时,关联监事张珺女士、邢智勇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监事会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 “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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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及办公设备租赁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为进一步拓宽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融资渠道,充分发挥集团资金规模优势,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宝财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宝财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等。宝财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宝财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宝财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 2022 年 1 4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由非关联董事以七票审议通过,因董事曾泰和张金涛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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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双瑞”)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石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拟签署《加气站合作协议》,共同开发贵州区域 LNG 市场。协议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 2 年。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拟签署《加气站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须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2022 年 1 8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拟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签署<加气站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勇先生、王霜女士回避了表决。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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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q.stock.sohu.com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实现公司员工合理配置,提高岗位效益及劳动生产率,促进岗位竞争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公司决定与控股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集团”)签订《借调协议》,华锦集团从公司借调669名技术操作人员,从事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运营,预计本年度总费用约6,6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华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公司第八届第二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此项议案。公司5名关联董事任勇强、郑宝明、许晓军、万程、信虎峰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一致通过本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未超过5%,故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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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借调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商控股”)拟与关联方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签署《茂业天地停车场承包经营协议》,将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00号的“茂业天地”负二楼和负三楼的地下停车场出租给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经营管理,该地下停车场可用车位共计241个,租金为每年100万元,租赁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租金合计3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0年7月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停车场承包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商控股与关联方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签署《茂业天地停车场承包经营协议》(以下简称“承包经营合同”)。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崇德物业成都分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共计300万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是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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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茂业天地停车场承包经营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药股份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药股份”)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医财务公司”)于2017年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展期一年。鉴于该协议自签署以来已持续展期5次,期间公司面临的外部金融政策和融资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协议的主要内容已不能满足公司需求,拟与化医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化医财务公司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化医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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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