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Clause in Contracts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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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递 交请求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但在投标截止以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3 条和第 14 条的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志和递交。 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根据本须知第 12.6 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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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 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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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nsulting Services Agreement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4.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在(开 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4.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回 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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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4.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4.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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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 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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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4.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在(开 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4.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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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6.2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8 条款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16.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将按照本须知第 28.3 条款的规定作不良诚信记录,按照本须知第 12条款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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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nstruction Contract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的修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22.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7.3 条、17.4 条、18.5 条和 19 条规定编制、包装、标记、密封和递交22.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22.4 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本须知第 15.7 条的规定不退 还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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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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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送达招标代理机 构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6.2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款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16.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 文件,否则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作不良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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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4.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4.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否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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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4.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在(开 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4.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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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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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 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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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政府采购合同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4.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4.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否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规定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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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