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有关声明. 14
一、 公司基本信息
(一) 公司名称:广东长天思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声明. 13
一、 公司基本信息
有关声明. 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介机构人员及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关声明. 12
一、 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谱实验”或“公司”) 传真: 021-54248311
有关声明. 38
一、 收购人声明 38
有关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具备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审计机构的审计,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签名: 刘 斌 黄 普 刘国锋 陈绍华 苏桂锋 温宗国 童娜琼
有关声明. 北京兴致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北京兴致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有关声明. 31 收购人声明 31 财务顾问声明 32 收购人法律顾问声明 33 释义 在本收购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收购报告书 指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沃达丰 指 河南省沃达丰投资有限公司 被收购人、万特电气、公众公司、挂牌公司 指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天科技 指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 指 收购人沃达丰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取得新天科技总计持有的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5,066,675 股股权,占万特电气总股本的 25.00% 《协议书》 指 河南省沃达丰投资有限公司与新天科技关于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 财务顾问、宏信证券 指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人法律顾问 指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公众公司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中创(郑州)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准则第 5 号》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有关声明.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