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特定股東限制 Clause in Contracts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力積電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合計 970,750,379 股,分別占申請上市掛牌股數總額 3,405,196,242 股之 28.50%,以及上市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3,535,196,242 股之 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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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Underwriting Agreement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力積電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合計 970,750,379 股,分別占申請上市掛牌股數總額 3,405,196,242 股之 28.50%,以及上市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3,535,196,242 股之 27.46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大詠城公司簽定「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及股東自願集保協議書」。該公司強制集保股數為31,157,248股,自願集保股數為0股,合計31,157,248股,分別占申請上櫃時已發行股份總額42,000,000股之74.18%,以及占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47,600,000股之6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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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承銷協議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力積電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合計 970,750,379 股,分別占申請上市掛牌股數總額 3,405,196,242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康全電訊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該公司強制集保股數為 22,304,301 股,自願集保股數為 0 股,合計 22,304,301 股,分別占申請上櫃時發行股份總額 49,596,027 股之 28.50%,以及上市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3,535,196,242 44.97 %以及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6,665,227 股之 27.463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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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Underwriting Agreement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力積電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合計 970,750,379 股,分別占申請上市掛牌股數總額 3,405,196,242 股之 28.50%,以及上市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3,535,196,242 股之 27.46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樂斯科公司簽定「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及股東自願集保協議書」。該公司強制集保股數為5,828,351股,自願集保股數為9,530,669股,合計 15,359,020股,分別占申請上櫃時已發行股份總額23,294,400股之65.93%,以及占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25,612,400股之5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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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承銷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