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锁定安排. 前海红土和深创投就本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如下: 1、 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本企业发行的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截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本企业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 上述第 1 条所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Appears in 4 contracts
Samples: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股份锁定安排. 前海红土和深创投就本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如下:
1、 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本企业发行的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截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本企业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个月的,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 上述第 1 条所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Appears in 2 contracts
股份锁定安排. 前海红土和深创投就本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如下:
1、 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本企业发行的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截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本企业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截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本企业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股 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 上述第 1 条所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Appears in 2 contracts
Samples: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股份锁定安排. 前海红土和深创投就本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如下:
1、 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本企业发行的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根据荣科科技与神州视翰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各自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秦毅、钟小春、逐鹿投资作为神州视翰业绩补偿方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荣科科技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届满 36 个月之日和双方就标的公司利润及减值测试补偿事宜所签署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中的较晚日之前不得转让;如在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王正取得标的公司股份的时间(2016年 11 月 4 日)不满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截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本企业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个月,则王正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荣科科技股份自本次发 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得转让,如已满 12 个月的,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个月,则王正通过本次发行 取得的荣科科技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交易对方由于荣科科技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荣科科技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上述安排与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规定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 上述第 1 条所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