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组织结构 样本条款

发行人组织结构.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了相关业务和管理部门,具体执行管理层下达的任务。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对公司运行状况实施监督,依法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总裁、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和董事会秘书,首席执行官负责主持公司全面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其他人员协助首席执行官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设立了健全、清晰的组织机构,其设置充分体现了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治理原则。发行人依法建立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上述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完备、明确;并且发行人制定的上述规则、制度、条例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
发行人组织结构. 发行人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具有完善的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同时按照《公司章程》和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的运营决策和效率。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图所示:
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党群工作部 经营开发部 规划企管部
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本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设立了以下专门委员会和职能部门,其具体职能为:
发行人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独立运行,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职能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使法人治理的框架更趋合理和完善,决策机制更加公开、透明、高效,保障了公司的日常运营。公司最高权利机构是股东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截至 2018 年末,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经理层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严格贯彻和执行董事会决议,并按时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发行人内部设立审计部、财务部、运输部、企管部、人事部、发展部等业务和管理部门,具体执行管理层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自的议事规则。公司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公司治理框架,并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作用,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制衡机制。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综合事务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计划财务部、资金部、清算部、资产托管部、法律事务部、党群工作办公室、内核部、股票销售交易部、审计稽核部、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 16 个职能部门,以及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上海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上海互联网证券分公司、上海投资咨询分公司、北京场外证券业务分公司 6 家分公司,在全国 24 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设有 64 家证券营业部。 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组织结构. 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企业制度,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和管理办法。董事局作为决策层负责对公司的重大决定及项目进行审批和决议,董事局下设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发行人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 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且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保障公司的日常运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下设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和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家一级全资子公司,国都期货有限公司1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家直接参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