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指由卖方和借方签订的、有付款规定的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合同。试用销售合同和寄售合同除外。
销售合同. 公司通过直销模式销售产品,一般与客户签订框架协议,双方通过后续采购订单确定供货的产品种类、型号、单价、数量等具体内容。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已履行及正在履行的重要销售合同具体情况下:
销售合同. 经核查,发行人自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新签署且标的500万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1、 2014年1月3日,万里石装饰设计与株式会社FUJI贸易签署《采购协议书》,双方约定株式会社FUJI贸易2014年预计向万里石装饰设计采购石制品33,000才,采购金额不超过250万美元,协议有效期为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2月31日,协议有效期内采购数量以每月订单为准。
2、 2014年1月3日,万里石装饰设计与JAPAN STONE CENTER XX.XXX 签订《采购框架协议书》,双方约定JAPAN STONE CENTER XX.XXX 2014年预计向万里石装饰设计采购景观石材45,000才,采购金额不超过400万美元,协议有效期为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 2014年1月3日,万里石装饰设计与KANNO TRADING CO.LTD签订《采购框架协议书》,双方约定KANNO TRADING XX.XXX 2014年预计向万里石装饰设计采购景观石材64,000才,采购金额为400万美元,协议有效期为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2月31日。
4、 2014年1月3日,万里石装饰与XXXXX XXXXXX LTD签订《采购框架协议书》,双方约定IZUMI SANGYO LTD 2014年预计向万里石装饰采购景观石材 62,000才,采购金额不超过700万美元,协议有效期为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2 月31日。
5、 2014年4月,嘉里(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嘉里中心居住、商业(C地块)10#-13#楼及地库石材供应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向嘉里(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供应石材,用于沈阳嘉里中心居住、商业(C地块)项目,合同暂定总价为2,528.45万元。
6、 2014年4月1日,发行人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腾科置业有限公司签订《重庆市区域性国家级交通科技创新基地服务配套区招商局大厦室内装饰石材采购工程石材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向购货单位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重庆市区域性国家级交通科技创新基地服务配套区招商局大厦室内装饰石材,合同暂定总价为892.28万元。
7、 2013年11月18日,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无锡地铁2号线车站公共区装修石材01C标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约定发行人向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无锡地铁2号线车站公共区所用的装修石材,合同暂定总价为 1,239.68万元。
8、 2013年9月22日,重庆中工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发行人签订《中海尖岗山名苑项目一期非售楼区外墙石材采购I标段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向重庆中工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销售德国米黄石材,用于中海尖岗山名苑项目一期非售楼区域外墙石材采购I标段工程,合同暂定总价为1,143.95万元。
9、 2013年9月18日,四川上善实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上善国际”写字楼项目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发行人向四川上善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外墙所需花岗石面材,用于“上善国际”写字楼项目,合同暂定总价为917.69万元。
销售合同.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大客户或虽未进入前五大客户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较大影响的客户正在履行或已经履行的重大合同/订单,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序 号 销售方 客户 主要内容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期 限
1 力量钻石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框架合同,约定产品种 类、质量要求、运输和结算方式等。具体品类、规格、价格、金额等以采购订单方式执行。 长期有效
2 力量钻石 福建省泉州万龙石 业有限公司 2021.04.01-2024.03.31
3 力量钻石 毫州亿众新材料有 限责任公司 2020.09.01-2023.08.31 力量钻石 泉州众志金刚石工 具有限公司 2021.04.01-2024.03.31
销售合同. 本法律意见书所称“重大合同”包括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或者虽未达到重大销售合同及重大采购合同金额标准,但从交易性质而言对于交易一方或双方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其中重大销售合同是指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单笔交易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最近一年年度交易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重大客户与公司签署的且单笔交易金额超过 2,000 万元的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是指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单笔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或最近一年年度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重大供应商与公司签署的采购合同。 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主要是发行人与运营商客户签署的销售智能家庭网关产品、机顶盒产品等的框架合同,该等合同详见《律师工作报告》附件六《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大销售合同一览表》。
销售合同.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有效期 合同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合同履行情况
销售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的重大框架协议或销售合同如下: 1 HP Inc. 面板 三年并连续自动续期 正在履行 2 Global Procurement Company of Panasonic Corporation 面板 2016.11.01-2017.10.3,每次 到期后自动续期 正在履行
销售合同.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销售合同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十。 经核查,金杜认为,该等协议的形式和内容不存在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情形,均已生效并在履行中。
销售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合同及其出具的说明与承诺,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 发行人与前五大客户已经签署且正在履行的销售框架协议,或者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销售合同、订单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