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主要关联方 样本条款

其他主要关联方. (1) 报告期内曾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亦为发行人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2) 报告期内曾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主要关联法人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深圳市群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周伟达报告期内曾持有 50%合伙份额;雷雄国报告期内曾持有 50%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报告期内注 销的子公司慧声科技的重要股东,曾持有慧声科技 10%股权 广州万之象物流有限公司 陈英杰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上海安鲜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陈英杰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上海安鲜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陈英杰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浙江未来酒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陈英杰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上海易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陈英杰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广州探迹科技有限公司 陈英杰报告期内曾任董事;报告期内历史董事谢鹰报告期内 曾任董事 杭州雁渡寒潭文化创意工作室 陈英杰报告期内曾持有 100%股权,陈英杰报告期内曾任董 事 同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孔令国报告期内曾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鸣岐科技有限公司 孔令国报告期内曾持有 100%股权 南京绿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孔令国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南京百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孔令国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上海舜寻商务咨询中心 孔令国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报告期内实际控制 达孜县毕威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刘维报告期内曾持有 70%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牛投科技有限公司 伊恩江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无锡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伊恩江报告期内曾任董事兼总经理 南京创新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伊恩江报告期内曾任董事兼总经理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伊恩江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苏州尚响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伊恩江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伊恩江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大河宝利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伊恩江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南京猫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伊恩江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浙江长兴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伊恩江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苏州汇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伊恩江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广德天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伊恩江报告期内曾任董事 宁波清扬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伊恩江报告期内曾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曾持有 1%合伙份额 鹰潭红土翘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合伙 企业 伊恩江报告期内曾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曾持有 1%合伙份额 (3) 其他主要关联方
其他主要关联方. 发行人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方。
其他主要关联方.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1. 杭州聚上医 报告期内曾经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
其他主要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 主要关联关系情况 1 赋新清辉 发行人、朱业胜、曾维斌、王展、张玉生 及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的企业 2 北京坚果优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董事王展控制的企业 3 江苏清石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董事王展控制的企业
其他主要关联方. 报告期内曾是发行人关联方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如下: 1 咸宁恒奥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注销,此前为发行人间接持有该公司 40%股权,发行人副总经理,上海原龙董事张少军任该公司董事长 2 泰州奥瑞金苏萨金属包装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注销,此前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3 新疆奥瑞金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注销,此前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4 河南奥瑞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注销,此前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5 辽宁儒园职业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注销,此前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6 香港贝亚 2021 年 6 月解散,此前奥瑞金国际持有该公司 87.5%股权 7 海南金色阳光酒业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实际控制人周云杰持有该公司 95%股权 8 北京澳华阳光酒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云杰曾通过海南金色阳光酒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9 北京澳华阳光红酒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云杰曾通过海南金色阳光酒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其他主要关联方. 经本所律师核查, 除上述关联方外, 前述第 5 项所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或者由前述第 5 项所述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构成股份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Onsen Holding (China) Limited 、Harvest Premier Investment Coporation、Purestone Capital Corporation、上海萨波体育用品有限公司、DADA Global Inc.、Four Aces Holding Limited、Straight Flash Investment Corporation、梦见广告(上海)有限公司、如粟广告(上海)有限公司、瑞迭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江西锦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远泉农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景森实业有限公司、淮安珍宜投资咨询服务中心。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股份公司关联方认定和披露符合《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其他主要关联方.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 号)和神州优车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神州优车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前述关联方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其他主要关联方. 报告期内,与标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俄罗斯销售公司 标的公司子公司,拟于交割前剥离 乌克兰销售公司 标的公司子公司,拟于交割前剥离 PRIMEPULSE SE 间接控制标的公司的法人,持有标的公司控股股东 AL-KO GmbH100%股权 Prinz Kinematics GmbH 曾受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WST Kinematics Bulgaria EOOD PRIMEPULSE SE 控制的其他企业 PRIMEPULSE Financial Services GmbH PRIMEPULSE SE 控制的其他企业 ABF Immobilien GmbH 曾受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Kontron Solar GmbH 曾受 PRIMEPULSE SE 控制的其他企业 KATEK GmbH 曾受 PRIMEPULSE SE 控制的其他企业 Beflex electronic GmbH 曾受 PRIMEPULSE SE 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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