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锁定情况 样本条款

股份锁定情况. 祥源旅开承诺,其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的,前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于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如因标的资产未能达到《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指标而导致祥源旅开需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长至其在《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祥源旅开不得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祥源旅开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祥源旅开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祥源旅开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锁定期内,祥源旅开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 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股份锁定期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祥源旅开于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减持股份时,亦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股份锁定情况. 交易对方长江汉翼承诺其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公司新增股份,截至 TCL 集团完成股份发行之日,如其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的资产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则该等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其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的资产时间 不足 12 个月的,则该等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交易对方星宇有限、林周星澜、林周星涌、林周星源、林周星涟均承诺其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前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增持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 诺。
股份锁定情况. TP、橡胶公司、黄海集团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上市公司之股份将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予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个月。但因国有资产重组整合或股权无偿划转,导致黄海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中国化工、橡胶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内部的转让除外,转让后受让方在剩余的股份锁定期限内对所取得的股份继续锁定。 HG 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上市公司之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予转让。 本次交易前橡胶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自上述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配套融资中,上市公司向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所有投资者 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股份认购方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而取得的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具体用途如下表所示: 1 向浙金信托增资 95,000.00
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配套融资中,渔阳公司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赤天化股份。其他不超过九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赤天化股份。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赤天化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数量,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股份锁定情况. TP、橡胶公司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上市公司之股份将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予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的,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HG 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上市公司之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予转让。 本次交易前橡胶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自上述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股份锁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易对方华融瑞通、中原资产、新华保险、结构调整基金、太保财险、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工银投资、东富天恒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在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交易对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自上述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否则,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之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重组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同意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前述限售期满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申报前一年内发行人新增股东点石投资及创瑞投资承诺如下:
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一机集团、北方机械控股、北方风雷集团承诺,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此外,一机集团、北方机械控股、北方风雷集团还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从标的资产交割完毕起计算)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各方本次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各方本次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一机集团、北方机械控股、 北方风雷集团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国贸集团承诺,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同时,国贸集团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