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除外)涉及的发行A股股票数量合计为458,594,815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数量. 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已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除外)拟发行A股股票数量合计为 30,477,963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上市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8年5月22日,公司公告拟实施每股派0.3125元现金(含税)的权益分派事项,除权(息)日为2018年5月28日。自本次权益分派事项除权(息)日开始,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除外)拟发行A股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30,774,051股。
股份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类别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 王春华 18,947,368 王海波 9,473,684 贾延波 3,157,894 华信智汇 3,508,771 正原电气 5,964,912 通联创投 1,754,385 雷石久隆 877,192 尤晓辉 1,141,520 尤佳 818,713 尤源 582,456 尤淇 556,725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合计作价为13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31,000万元;根据标的资产的股份支付对价及发行价格、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为58,869,389股,具体情况如下: 小计 46,783,620 募集配套资金部分 李建辉 12,085,769 按照前述规则计算所发行新股的股份数并非整数时,则由本次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作相应调整时,交易对方所获得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股份发行数量最终经证监会核准确定。
股份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初步对价为 454,850 万元,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
股份发行数量. 本次吸收合并所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吸收合并的股份发行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按上述公式以 12.78 元/股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吸收 合并中公司向金隅集团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065,988,043 股。 本次吸收合并股份发行价格已根据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进行调整。除该情形外,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情况,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数量. 根据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计算,上市公司向深圳墨非等 13 家企业及陈默等 4 名自然人共计发行股份不超过 364,769,637 股,具体分配方式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 “
股份发行数量. 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山西焦煤拟向交易对方中每一方发行的对价股份数量如下所示(不足一股的舍尾取整),合计拟定为 963,871,325 股。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向下舍尾取整,小数部分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为准:
1 焦煤集团 5,609,403,298.24 903,285,555 2 李金玉 191,957,977.00 30,911,107 3 高建平 184,279,657.93 29,674,663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结束日期间,山西焦煤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数量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超越摩尔、永鑫融合、尚融宝盈、常州朴铧和 ELAS 发行股份的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公司向交易对方超越摩尔、永鑫融合、尚融宝盈、常州朴铧和 ELAS 各自发行的股份数量=公司向交易对方超越摩尔、永鑫融合、尚融宝盈、常州朴铧和 ELAS 各自应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取得的对价股份数量精确至股,对价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超越摩尔、永鑫融合、尚融宝盈、常州朴铧和 ELAS 自愿放弃。上述交易对方取得的股份对价明细如下:
1 永鑫融合 12,430.95 2,204,851
2 超越摩尔 12,430.95 2,204,851 3 尚融宝盈 11,300.86 2,004,410
股份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若未来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规则颁布新的监管意见,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予以调整。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股份发行数量. 按照本次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 8.04 元/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797,977.77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发行数量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1 航空工业 938,932,666 70.20%
2 华融公司 53,576,997 4.01% 万元计算,本次向交易对方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为 99,250.97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标的资产中价格不足一股的部分,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同时相应调整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