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投票. 14.1 在任何類別股份當時所附有關投票的任何特別權利、特權或限制的規限下,在任何股東大會上,如以舉手方式表決,則每名親身出席的股東(或如股東為法人,則其正式授權代表)可投一票;如以投票方式表決,則每名親身出席的股東(或如股東為法人,則其正式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可就股東名冊內登記於其名下之每股股份投一票。於投票表決時,有權投多於一票的股東並沒有義務用盡其所有票數投於同一意向。為免生疑問,若超過一名授權代表獲經認可的結算所(或其提名人)委任,該授權代表應可投舉手表決的一票,並沒有義務用盡其所有票數投於同一意向。
股東投票. 14.1 在任何類別股份當時所附有關投票的任何特別權利、特權或限制的規限下,在任何股東大會上,如允許以舉手方式表決,則每名親身出席的股東(或如股東為法人,則其正式授權代表)可投一票;如以投票方式表決,則每名親身出席的股東(或如股東為法人,則其正式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可就股東名冊內登記於其名下之每股股份投一票。於投票表決時,有權投多於一票的股東並無義務以相同方式行使其全部投票權。為免生疑問,若超過一名代理人獲經認可的結算所(或其代名人)委任,該代理人在舉手表決時應可投一票,及並無義務以相同方式行使其全部投票權。
股東投票. 19.1 在不影響其股份所附有之任何權利或限制下,每一親自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之股東於進行表決時,就其所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一表決權。
股東投票. 股東的投 票權 已故及破 產股東的 相關投票 權 聯名持有 人的投票 權 精神失常 股東的投 票權 投票資格 對投票資 格的畢議 授權代表 委任授權 代表的文 件須為書 面 遞交委任 授權代表 的授權書 授權文件 格式 委任授權 代表文件 項下的授 權 授權已撤 銷但授權 代表╱代 表的投票 依然有效 的情況
股東投票. 20.1 在細則及任何股份所附的任何權利或限制的規限下,於任何股東大會上 (a)每名親身(或倘股東為公司,則為其正式授權代表)或委任受委代表出席的股東有發言權;(b)每名以任何該等方式出席的股東於舉手表決時享有一票投票權;及(c)每名以任何該等方式出席的股東於投票表決時就其所持的每股股份享有一票投票權。
股東投票. 14.1 在當時附帶於任何類別股份之有關投票權之任何特別權利、特權或限制之規限下,在任何股東大會上,除非《上市規則》規定須就審議事項放棄投票,否則每名出席的股東應(a)有發言權、(b)於以舉手方式表決時,可投一票,及(c)於投票表決時,可就股東名冊中以其名義登記之每股股份擁有一票投票權。於以投票方式表決時,享有一票以上投票權的股東毋須以相同方式作出其全部投票。為免生疑問,倘超過一名受委代表獲經認可的結算所(或其代名人)委任,則每名受委代表以舉手方式表決時可投一票,而毋須以相同方式盡投其票數。 票數的計算附錄 3 r.14(4)
股東投票. 12.1 在任何類別股份當時所附有關投票的任何特別權利、特權或限制的規限下,在任何股東大會上,(a)每名親身出席的股東(或如股東為法人,則其正式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可有權發言;(b) 如以舉手方式表決,則每名親身出席的股 東(或如 股東為法人,則其正式授權代表)或 授權代表可投一票;及(c) 如以投票方式表決,則每名親身出席的股 東(或如股東為法 人,則其正式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可就股東名冊內登記於其名下之每股股份投一票。於投票表決時,有權投多於一票的股東並沒有義務用盡其所有票數投於同一意向。為免生疑問,若超過一名授權代表獲經認可的結算所(或其提名人)委任,該授權代表應可投舉手表決的一票,並沒有義務用盡其所有票數投於同一意向。
股東投票. 15.1 在任何類別股份當時所附有關投票的任何特權、優先權或限 制的規限下,在任何股東大會上,每名親身出席的股東或受委代表可就股東名冊內登於其名下的每股股份投一票。持有一 票以上的股東無責任將其票數全數投於同一方向。為免除疑 慮,倘認可結算 所(或其代名 人)委任多於一名受委代 表,各有 關受委代表均無責任將其票數全數投於同一方向。
股東投票. 15.1 在第3.2及3.11條以及任何一類別或多類別股份當時所附有關表決的任何特別權利、特權或限制的規限下,則每名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可投一票; 如以投票方式表決,則每名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可就股東名冊內登記於其名下之每股股份投一票。於投票表決時,有權投多於一票的股東並無責任以同一方式全數投下所有的票數。為免生疑問,若超過一名受委代表獲經認可的結算所(或其提名人)委任,則每名受委代表於以舉手方式表決時應有權投一票,且在以投票方式表決時,每名受委代表並無責任以同一方式全數投下所有的票數。
股東投票. 16 註冊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