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投票. 14.1 在任何類別股份當時所附有關投票的任何特別權利、特權或限制的規限下,在任何股東大會上,如以舉手方式表決,則每名親身出席的股東(或如股東為法人,則其正式授權代表)可投一票;如以投票方式表決,則每名親身出席的股東(或如股東為法人,則其正式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可就股東名册內登記於其名下之每股股份投一票。於投票表決時,有權投多於一票的股東並沒有義務用盡其所有票數投於同一意向。為免生疑問,若超過一名授權代表獲經認可的結算所(或其提名人)委任,該授權代表應可投舉手表決的一票,並沒有義務用盡其所有票數投於同一意向。
股東投票. 19.1 在不影響其股份所附有之任何權利或限制下,每一親自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之股東於進行表決時,就其所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一表決權。
股東投票. 14.1 在任何類別股份當時所附有關投票的任何特別權利、特權或限制的規限下,在任何股東大會上,(a)每位親身出席的股東(或如股東為法人,則其正式授權代表)或委託代理人,均有發言權;(b)如以舉手方式表決,則每位以任何上述方式出席會議的股東,均可投一票;及(c) 如按股數投票表決,則每位以上述方式出席會議的股東,均可就股東名冊內登記於其名下之每股股份投一票。於投票表決時,有權投多於一票的股東並沒有義務用盡其所有票數投於同一意向。為免生疑問,若超過一名委託代理人獲經認可的結算所(或其提名人)委任,該委託代理人應可投舉手表決的一票,並沒有義務用盡其所有票數投於同一意向。
股東投票. 股東的投 票權 已故及破 產股東的 相關投票 權 聯名持有 人的投票 權 精神失常 股東的投 票權 投票資格 對投票資 格的畢議 授權代表 委任授權 代表的文 件須為書 面 遞交委任 授權代表 的授權書 授權文件 格式 委任授權 代表文件 項下的授 權 授權已撤 銷但授權 代表╱代 表的投票 依然有效 的情況
股東投票. 17.1 在不影響其股份所附有之任何權利或限制下,每一親自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之股東,或經由其合法授權之代表親自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之法人或其他非自然人股東,就其所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一表決權。除公開發行公司規則另有規定者外,持股超過一股之股東就股東會同一議案不得分割行使表決權;股東依公開發行公司規則得分別行使表決權者,其表決權之行使應遵循公開發行公司規則之規定。
股東投票. 12.1 在任何類別股份當時所附有關投票的任何特別權利、特權或限制的規限下,在任何股東大會上,(a)每名親身出席的股東(或如股東為法人,則其正式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可有權發言;(b) 如以舉手方式表決,則每名親身出席的股 東(或如 股東為法人,則其正式授權代表)或 授權代表可投一票;及(c) 如以投票方式表決,則每名親身出席的股 東(或如股東為法 人,則其正式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可就股東名冊內登記於其名下之每股股份投一票。於投票表決時,有權投多於一票的股東並沒有義務用盡其所有票數投於同一意向。為免生疑問,若超過一名授權代表獲經認可的結算所(或其提名人)委任,該授權代表應可投舉手表決的一票,並沒有義務用盡其所有票數投於同一意向。
股東投票. 股東的投票權 票數的計算 身故及破產股東的相關投票權 聯名持有人的投票權
股東投票. 16 註冊辦事處
股東投票. 15.1 在任何類別股份當時所附有關投票的任何特權、優先權或限 制的規限下,在任何股東大會上,每名親身出席的股東或受委代表可就股東名冊內登於其名下的每股股份投一票。持有一 票以上的股東無責任將其票數全數投於同一方向。為免除疑 慮,倘認可結算 所(或其代名 人)委任多於一名受委代 表,各有 關受委代表均無責任將其票數全數投於同一方向。
股東投票. 受委代表無權就以舉手表決方式表決之決議案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