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计划的参与 样本条款

集合计划的参与. 1、参与的办理场所和时间 委托人需至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营业网点以签署纸质合同或推广机构指定网络系统签署电子合同的方式参与本计划。
集合计划的参与. (一)参与的办理时间 1、推广期参与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指集合计划接受委托人认购参与日至集合计划推广期结束日。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 在推广期内,投资者在推广机构的工作日内可以参与本集合计划。 如本集合计划在推广期内参与金额达到 10 亿元,或者参与的客户数达到 200 户,可提前终止推广期。管理人在推广期内使用“时间优先+时间同等情况下金额优先”方法对集合计划参与总规模实行限量控制。具体方式请参看本章节第(四)项参与费及参与份额的计算。
集合计划的参与. 委托人参与和退出集合计划的确认、清算由管理人负责,本集合计划的注册登记机构是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的参与. 1、参与的办理时间 推广期内,委托人在工作日内可以参与本集合计划。
集合计划的参与. 第十四条 参与办理的场所和时间 本集合计划参与将通过集合计划推广机构在推广机构指定的场所进行。
集合计划的参与. 本集合计划参与将通过推广机构下属指定营业网点或推广机构指定网络系统办理集合计划的参与。委托人参与和退出集合计划的确认、清算由管理人负责,本集合计划的注册登记机构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的参与. 1、参与的办理场所和时间 委托人以签署纸质合同的方式参与本计划。委托人应当至推广机构下属指定营业场所办理参与手续。 如未来委托人可以电子签名合同的方式参与本计划,管理人将另行公告,电子签名合同的开展时间和具体安排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集合计划的参与. 第十五条 参与时间 1、
集合计划的参与. 第十四条 参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