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样本条款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招股说明书》、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如下关联方: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4.1 发行人期间内控股子公司变更情况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清晰、明确、合法,发行人不存在没有披露的主要关联方。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或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 经本所律师核查,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规定并参照其他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于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 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9.1 发行人的关联方 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证监会公告[2009]17 号)、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的确认和本所律师的核查,截至原《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关联方包括: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1.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