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信息 样本条款

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财务会计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19〕020677号、中兴华审字〔2020〕020732 号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020837 号,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在阅读下面会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公司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公司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引用过的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审计报告,且年末数使用当年审计报告的年末数、当期数,例如 2018 年末数据系 2018 年审计报告的年末数。 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发行人上述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文件已置备于主承销商处供投资者查询。由于发行人的多项业务依托于下属子公司来开展,因此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相对母公司口径数据更能充分反映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为完整反映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募集说明书及本节中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分析对象。
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会计信息. 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财务会计信息. 117 一、 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117
财务会计信息. 131 一、 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资料 131
财务会计信息. 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发行人财务报告,其中关于发行人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关于发行人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 2019 年 1-9 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摘自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发行人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状况。
财务会计信息. ‌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除有特别注明外,本章中出现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财务信息来源 于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2018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其中 2017 年度财务报告、2018 年度财务报告、2019 年度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 10071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 10059 号)及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 10059 号)。 财政部于 2018 年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进行了修订,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修订完善了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将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了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并完善了与租赁有关的列示和信息披露要求。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采用上述租赁准则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资产净额的影响金额并不重大。 财政部于 2017 年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套期会计将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2018年 1 月 1 日起,公司采用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新的收入准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及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确认和计量企业的收入。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采用上述新收入准则。在本募集说明书中,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引起本公司相应 会计政策变化的,已根据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公司选择不对比较期间信息进行重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首次施行日的账面价值调整计入当期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财务会计信息. ‌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发行人 2019-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以及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或审阅的财务报表,详细了解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未经审计 2022 年 1-3 月的财务报表,其中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分别采用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期初数及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期初数,2020年度使用追溯调整数据,并非备考报表数据,2021 年度,采用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11-112 号、天健审〔2021〕11-144 号和天健审〔2022〕11-77 号)。 本节中,如部分财务数据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则该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