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债计划. 本次债券利息和本金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予以说明。
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27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 内每年支付一次,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7 月 27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下同)。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7 月 27 日。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 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 内每年支付一次,202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7 月 29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7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7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偿债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偿债计划. 1、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2020年9月18日。
2、 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9月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3、 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9月1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4、 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中加以说明。
5、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 月 19 日。若投资者 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3 年每 年的 1 月 19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 月 19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 月 1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9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3 年 1 月 19 日。本期债券品 种二的兑付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19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4 年 1 月 1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向本期债券投资人披露。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其自行承担。
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9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 内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 6 月 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 6 月 9 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 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向本期债券投资人披露。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2 年 3 月 14 日,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 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3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 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3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偿债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已经作出的、可能对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形成重大实质不利影响的承诺事项。此外,本公司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多元化融资渠道以及良好的银企关系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保障,同时,本公司将把兑付本期债券的资金安排纳入本公司整体资金计划,以保障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 内每年支付一次,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4 月 19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下同)。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4 月 19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4 月 19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 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