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的支付 样本条款

利息的支付. 1、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2020年至2022年间每年的3月29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3月29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 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3、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利息的支付. (一)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利息的支付. 1、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2 月 25 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2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 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利息的支付. 1、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 1 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3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2、 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其自行承担。
利息的支付. 1、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13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 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予以说明。 3、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利息的支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29】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利息的支付. 1、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和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之前 的第 1 个工作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利息的支付.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 1 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5 月 11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利息的支付. 本期债券的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利息的支付. 1、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本金一起支付。【2023】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6】月【21】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2、 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