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关联交易概述 Clause in Contracts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 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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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收购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建筑面积为 798.96 平方米的写字间作为办公场所,所租物业每个月的含税租金为人民币 155,797.20 元,含税物业费为人民币 71,906.40 元。租期一年,共计 12 个月。后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上述写字楼租赁合同进行续签,续租期限为 24 个月,租金及物业费等条件不变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鉴于上述续签的租赁合同将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到期,经双方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拟续租写字楼 24 个月,租金及物业费等条件不变公司于 本次交易两年租金合计 3,739,132.80 元,两年物业费合计 1,725,753.60 元,总 计 5,464,886.40 元,占公司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3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有关《写字楼租赁合同》、《写字楼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一》尚未签署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对方国美电器系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493)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 条规定,本议案表决时,国美控股推荐董事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应回避表决,也不能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审核通过。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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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宏良先生、郭瑾女士、王喆先生、张扬先生、赵启祥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接受华发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结算、票据、外汇及担保等金融服务,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华发财务公司存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华发财 务公司所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合同有效期 3 年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与华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公司拟接受华发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交易过程均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拟接受华发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与华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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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与化工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 044)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过去12 个月内与化工财司发生借款关联交易4 次, 累计关联交易借款金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化工财司累 计关联交易借款余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均未超过协议约定金额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随着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持有下属中国化 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划转工作完成,为进一步满足中 国中化控股集团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化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中化财司将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在其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总额原 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0 亿元)、结算、信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 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 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待《金融服务协议》订立并生效后,公司将 与化工财司就原协议签署终止协议,原协议将予以终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化财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中化财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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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 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1、 2021 年 9 7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3,157,895 股股票(含本数),发行对象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控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审议程序涉及的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已履行相应回避表决程序,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和非关联监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 2021 年 6 7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7 日,公司与生物控股签署了《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 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3) 3、 2021 年 6 7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2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 4、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对象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控股”)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上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已履行相应回避表决程序,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和非关联监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终止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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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Termination Agreement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 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9 12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28 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包括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22,504,744 股(含 422,504,74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0 万元(含本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尚未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资本集团于 2021 年 6 12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8 日签署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鉴于公司拟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深圳资本集团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原签订的 公司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深圳资本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 2022 6 5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王道海先生、孙慧荣先生、李才均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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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Termination Agreement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63,780,130 股(含本数),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金额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本次发行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广晟集团”)拟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认购金额为不超过 35,000.00 万元(含本数),并全部采取现金方式认购。广晟集团认购金额不低于本次发行总规模的 25.72%(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合计将不超过 30%(含本数)。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唐毅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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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份认购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 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1、 为支持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签署《借款协议》,启迪科服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借款,年借款利率为不超过 6.5%(单笔利率以实际借款为准),启迪科服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公司于 2021 2019 9 4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财务资助,年借款利率为 5%-6%,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效期为一年。该项借款已于近日偿还,相关财务资助协议到期终止。 2、 截至目前,启迪科服持有公司 16.5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文辉先生、曹帅先生、孙娟女士以及关联监事杨蕾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按照启迪科服向公司提供的借款金额和利率上限计算,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不超过 106,5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12%。本项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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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借款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2018 年 1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对攀研技术所属钒电池电解液和钒氮合金试验线进行托管经营,托管期限为三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因相关《协议》目前已到期,根据《协议》约定,并与攀研技术友好协商后,公司与攀研技术续签相关托管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9 3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攀研技术续签相关托管协议。本次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攀研技术为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 团”)的下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托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 联董事谢俊勇、申长纯、陈勇、张景凡、杨秀亮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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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管理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 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9 12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13 日,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公司拟向易伟华先生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5,262,11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含本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易伟华先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2022 年 5 月 13 日,为进一步明确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17 日,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 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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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票认购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1、 2016 年 3 月 14 日,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教育”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0,000 万元与其他投资方共同投资设立中山全中创新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全中创新基金”)。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16)。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1 日、2020 年 3 月 25 日、2020 年 4 月 17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全中创新基金有关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将持有的全中创新基金 25% 的份额(对应出资额 6000 万元,已足额获得 6000 万元本金分配)以 586.17 万元转让给陈炽昌先生。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全中创新基金的份额。 2、 本次交易受让方陈炽昌为公司大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根据全中创新基金合伙人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情形下,其他有限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有限合伙人份额转让,需要合伙人大会审议。全中创新基金拟于近期召开合伙人大会审议该事项 3、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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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转让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 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1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实现向船舶行业上游的租赁及运营领域布局及发展,拟收购上海佳豪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佳豪集团”)、天津智海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海船务”)合计持有的上海长海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船务”)100%股权,并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23 日与佳豪集团、智海船务 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各方同意尽快推进相关审计、评估事项,争取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股权转让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近日,公司已完成对长海船务的审计、评估工作,并且拟以自有资金 14,600 万元收购佳豪集团所持有长海船务 93.46%的股权、智海船务所持有长海船务 6.54%的股权。收购完成后,长海船务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2022 6 11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长海船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6 11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15 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1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因公司第二大股东刘楠先生为佳豪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刘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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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公司拟向辽宁并购基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4号)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与辽宁并购基金分别于2019年3月28日、2019年9月6日签署了《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4 月1 日和2019 年9 月7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的《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正版)》(公告编号:临2019-009)及《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56)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公布的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为了进一步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事宜,公司与辽宁并购基金于2020年2月25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辽宁并购基金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辽宁并购基金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修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修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与辽宁并购基金之间没有发生过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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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份认购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 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当前发展及战略转型的需要,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易”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北京新易股权。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3 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间接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2、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7 日 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投资”)作为意向受让方拟以人民币 150,400.00 万元的价格摘牌受让北京新易 100%的股权。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与城发投资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交易合同”)(关于产权交易合同的核心条款详见本公告第四节-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关于标的企业的负债、往来债务清偿、标的企业担保以及转让价款支付等相关内容)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相关规定,公司与城发投资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申请并获得豁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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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告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2013 年 7 月 19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中航财司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结算等业务。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航财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为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 民币 4 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航财司无存款,无贷款,中航财司亦未对公司提供担保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上述《金融服务协议》已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与中航财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中航财司将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结算等业务。2016 年、2017 年及 2018年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外币折算人 民币);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公司于 2021 鉴于中航财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中航工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控制方。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6 9 2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由镭先生、汪名川先生、刘爱义先生、钟思均先生、刘静瑜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朱军先生、陈少华先生、章成先生、谢汉萍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为: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该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关于公司继续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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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基于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明装备”)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上海华明工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电器”)租赁房屋。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与工业电器于上海市普陀区签署房屋租赁合 同,约定工业电器将位于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000 号位置的地上 0 层、0 层及地 下车库部分车位出租给华明装备,建筑面积 3307.2 平方米及车位 45 个,租期五 年(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1 月 30 日止),合同期内租金(不含车位)每两年递增 5%,租赁期内全部租赁金额共计为人民币 2,246.35 万元。 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工业电器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肖日明先生、肖毅先生、肖申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业电器为华明装备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1 2022 9 10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上海华明工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肖毅先生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为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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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租赁合同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1、 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考虑到所需面积较大及装修工期等因素,公司拟租用斯普汇德承租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街 00 号院 39#、41#-45#办公楼,房屋建筑面积为 5048.49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20 年 1 月 1 2、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投资”)作为 莉女士合计持有宣亚投资 100%的股权,系宣亚国际实际控制人,均未在斯普汇德任职。宣亚投资作为斯普汇德第二大股东且持有 40%的股权,虽然在股权占比上不能控制或者对斯普汇德产生重大影响,但仍能产生较大影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五)条“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依据审慎原则,斯普汇德被公司认定为关联法人。 3、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秀兵先生、万丽莉女士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股东宣亚投资及张秀兵先生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2.14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章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及《补充协议》对每三年进行必要租金调整的相关约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4、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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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 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9 12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13 日,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拟向易伟华先生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5,262,11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含本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易伟华先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12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2022 6 5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13 日,为进一步明确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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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票认购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拟向马鞍山怀瑾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怀瑾基石”)、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海南诚一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诚一盛”)、宁波实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实拓”)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4 日与各发行对象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合称“《股份认购协议》”)以及《战略合作 协议》(以下合称“《战略合作协议》”)。上述认购对象中,海南诚一盛的有限合伙人中詹纯新为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秦修宏、杨笃志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参与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上述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 2020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 以及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公司于 2021 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终止战略合作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决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方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涉及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等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方案调整”)。经协商一致,公司已与包括海南诚一盛在内的特定对象分别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以下合称“《终止协议》”),其中与海南诚一盛签署《终止协议》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方案调整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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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600,000,000 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7,360,000 股(含 107,360,000 股)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建设集团。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与建设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控股股东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司于 2021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公司于 2017 9 7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11 日与建设集团签署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 充协议》”),就《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中第九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补充约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3.34%,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公司 2017 6 7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建设集团签署<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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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 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资金成本费用,公司自 2013 年 6 月起在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公司于 2013 年 4 月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就双方的合作原则、服务内容及定价、交易限额、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界定及争议的解决途径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有效期为三年。该协议到期后,双方于 2016 年 4 月续签了新的《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该协议经公司 2016 年 5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执行至今。鉴于双方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原《金 融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已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经友好协商,拟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是由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和本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系河钢集团的子公司,因此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 2019 年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 2019 6 4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24 日召开的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王新东、王竹民、刘贞锁、王兰玉、胡志刚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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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 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1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7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月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根据原协议的约定,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安邦提供存款(每日累计最高存款余额及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4 亿元)、结算、信贷(每年度累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2020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40 号)、《关于拟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42 号)及《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50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随着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持有下属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划转工作完成,为进一步满足中国中化控股集团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 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结算、信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金融服务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待《金融服务协议》订立并生效后,公司将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就原协议签署终止协议,原协议将予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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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十四次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项目合作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上海时蓄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签署《项目合作终止协议》,就名门世家项目进行 权益分配,并由上海时蓄公司收回公司原持有的名门世家项目38.53%的合作权益。上海时蓄公司同意以名门世家项目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经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向公司支付公司原投入的项目本金14,696.96万元及公司按持有的名门世家项目权益比例应享有的项目增值收益。截至2018年9月30日,名门世家项目全部权益经评估值为70,052.29万元,扣除房产增值所应交的企业所得税7,482.55万元后的全部权益为62,569.74万元,公司按持有的名门世家项目权益比例应享有的项目权益为24,108.12万元。经双方确认,上海时蓄公司应向公司支付的项目本金及收益总金额为24,108.12万元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因公司李维董事系上海时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公司余前董事系上海时蓄公司的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李维董事、余前董事回避对本次交易的表决公司于 2021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2018 9 12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5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银杉树共享农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李维董事担任执行董事并实际控制的上海德稻渡堂海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稻公司”)签署《设计咨询服务协议》,聘请德稻公司的德稻渡堂海大师工作室为银杉树公司的海南临高热带水果共享农庄项目提供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为 322.5 万元,详见公 司于 2018 12 月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设计咨询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8-09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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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项目合作终止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1. 2022年3月17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在广东省深圳市订立了 《2023年至2025年工程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向中广核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中广核集团”,如无特别说明,不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提供工程前期工作服务、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招标管理服务、物项销售服务及其他工程服务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公司与中广核于2019年3月12日订立了《2020年工程服务框架协议》,截至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以下简称“年度上限”)已经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由于2022年核电项目和工程公司承担的海上风电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展与《2020年工程服务框架协议》订立时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已批准的2022年年度交易金额上限需要进行调增 2. 中广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广核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人,订立《2023年至2025年工程服务框架协议》及调整2022年年度交易金额上限(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本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审议续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年度建议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长利先生、高立刚先生及施兵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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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工程服务框架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 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9 5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28 日,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与浙江海昶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昶生物”,以上简称“双方”)签订了《海昶生物与昂利康关于“HC008”合作项目之合作备忘录》,公司拟与海昶生物建立合资公司。初步商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海昶生物持股占比 65%,公司持股占比 35%,双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签订合作备忘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经与海昶生物的讨论、协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海昶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海昶生物签订《关于“HC008”合作项目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并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就 “HC008”(以下简称“标的药品”)的研发、注册、生产、商业化,项目合作、项目费用及合资公司的成立、运营等协商达成一致。 拟设立的合资公司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双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中海昶生物持股 65%,公司持股 35%。海昶生物系公司联营企业,公司副总经理杨国栋先生在海昶生物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海昶生物的共同对外投资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签署上述《合作协议》并办 理合资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与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手不存在关联关系,不需要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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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合作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基于未来经营发展规划,上市公司于2022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及资产置出的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向公司股东合力亚洲、富杰平潭、北京康闽或其指定主体出售福建浦潭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潭热能”)100%股权。董事会并就此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本次资产出售最终作价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截至本公告日,合力亚洲持有上市公司26.70%的股份,其控股股东为公司董事洪祖星;富杰平潭持有上市公司7.08%的股份,其控股股东为公司董事徐春霖;北京康闽持有上市公司4.95%的股份,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赖建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合力亚洲、富杰平潭、北京康闽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本次拟置出公司浦潭热能系上市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设立的子公司,上市公司拟将现有热电联产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资产组”)以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账面净值向浦潭热能进行划转,该资产组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合计(与最终交易作价孰高)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报告期末相应指标的比例分别为23.97%、41.77%,2021年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合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为0,比例均未达到50%,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各方尚需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协商、签订正式的协议。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后续议案内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及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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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份转让及资产置出合作框架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 行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其中,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比例不低 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的 16.02%(含本数),平云产投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的 10%(含本数)。无线电集团承诺若本次发行完成后,无线电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的比例未超过 30%。本次发行的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截至公告日,无线电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平云产投为无线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余青松、黄跃珍、杨文峰、余少东、钟勇回避了表决公司于 2021 2023 9 3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15 日,公司与无线电集团、平云产投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国防科工主管部门批准、无线电集团审核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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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份认购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 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2023 年 11 月 20 日,为加快实施新能源战略布局,实现新能源业务的规模发展,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惠州市泓淋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通讯”)于惠州市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公司租赁泓淋通讯位于惠州市东江高新区东兴片区东新大道泓淋工业园的厂房(租赁面积为 10,000 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签订 <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2023 年 12 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泓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泓淋”)。 公司于 2021 2024 9 8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经各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泓淋及关联方泓淋通讯拟就变更承租方等事宜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泓淋通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暨公司关联方,本次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迟少林先生已对此事项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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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补充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沱牌舍得营销公司”)继续租赁北京北花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花园置业”)拥有的位于北京传媒时尚文化产业园(北区)F 座写字楼的一层大厅、102 室、二层至六层及地下一层,租赁面积(建筑面积)为 6923 平方米,合同金额预计为 3,133.35 万元 人民币,租赁期限为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的《舍得酒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1 根据公司最新发展战略,公司拟加强北京总部及营销中心集约化管理,现有北京办公场所将不能满足总部及营销中心新增办公需求。为充分利用北京商业资源,满足公司总部运营需要,并进一步引进更多的优秀人才,提升公司品牌及产品影响力,公司拟在北京 CBD 东扩核心区域租赁天洋运河壹号项目 F2 栋用于公司总部及营销中心集中办公。由于运河壹号项目 F2 栋预计在 4 月中下旬完成装修,搬迁时 间拟确定为 4 月底,因此经公司全资子公司沱牌舍得营销公司与北京北花园置业协 商一致,拟签订《房产租赁终止协议书》,于 2020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年 6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日终止双方在 2019 年签署的《房产租赁合同》,北花园置业退还自 2020 6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租赁房屋租金人民币 30,027,936 元,并退还相关保证金人民币 8,788,7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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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产租赁终止协议书

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铝加工板块整合,提升铝加工板块的业务协同能力,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决策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申美(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美国际”)所持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25%股权,收购价格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联华”)出具的《神火股份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铝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1】314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 37,327.93 万元*25%=9,331.9825 万元。 申美国际为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工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普天工贸持有公司 8.91%的股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该项交易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对公司收购申美国际所持上海铝箔 25%股权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此项交易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铝箔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1 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 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租赁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 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燃气”)租赁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所属燃气二管线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租金以燃气二管线资产组原值为基础,按照三十年计算折旧,外加 11%的租赁税率计算租金,每月实际租金为 95 万元,全年租金合计为 1,140 万 元,租赁期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4_R07 号);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对上海铝箔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以 2021 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具体详见公司 2017-临 127 号《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租赁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事项现已到期,为保证石河子全市的正常、有序供气,天源燃气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续签《燃气二管线资产组租赁协议》 (以下简称“租赁协议”),续租天富集团所属的租赁燃气二管线资产组。租金按照原租赁协议不变,以燃气二管线资产组原值为基础,按照三十年计算折旧,外加 11%的租赁税率计算租金,每月实际租金为 95 万元,全年租金合计为 1,140 万元,租赁期自 2019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看护、维护、保养、检修等费用由天源燃气承担。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燃气二管线资产组租赁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伟先生回避了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 同关联人之间租入资产类的关联交易未存在达到 3,000 万元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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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