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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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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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技术商务资信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
(7) 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 20 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 2 处以上的;
(4)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在报价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合计与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不一致的,投标人拒绝修正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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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未按规定密封、签章、装订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5) 资格证明文件复件提供不全的(原件备查),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6)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或者委托书无效的;
(7) 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不符的;
(8) 投标文件内容虚假的;
(9)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10)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1) 投标有效期、交货期、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2)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4)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报价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上限价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合计与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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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Procurement Agreement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带▲的条款不得更正),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投标人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
(2) 在开评标时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对投标人继续进行评审的。
(3)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拒绝澄清回复或澄清回复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4) 资信及商务标内有商务报价出现的;
(25)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6)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地方,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或则授权委托书无效的;
(47)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8)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9)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有“▲”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条款要求的;
(310)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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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1.1 在资格、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项目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 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1)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1.2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3) 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含)数以上的;
(4)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5)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21.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具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有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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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服务协议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 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0)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的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的;
(3)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二十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五处以上的。
3、 .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未采用折扣率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超出政府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2) 供应商按照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 供应商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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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A、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B、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投标文件提供资料内容虚假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
(8)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C、 在商务技术评审,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 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D、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
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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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资信及商务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信及商务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或委托代理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 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技术文件不全的,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服务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3项(含)以上的;
(4)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3、 .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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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20.1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 28.澄清问题的形式规定情形的,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澄清或者补正,澄清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澄清、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0.1.1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投标人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填写的报价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接受调整的;
(7)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1.2 在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资格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 CA 电子签字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20.1.3 在符合性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 采购需求中▲指标发生负偏离达 1 项(含)以上的;未标明▲指标发生负偏离达 3 项(含)以上的;
(4)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7)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 投标人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填写的报价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接受调整的;
(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发起询标函,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1.4 在评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20.1.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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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限时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8.1 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 18.1.1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18.1.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盖章;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18.1.3 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18.1.4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18.1.5 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8.1.6 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含有报价的内容;
18.1.7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8.1.8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8.2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8.2.1 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18.2.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18.2.3 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20项(含)以上的;
18.2.4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18.2.5 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18.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
4、 (5)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18.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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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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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邀请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投标有效期、服务时间、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
(8)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10项(含)以上的
(4)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 .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报价)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且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错误修正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投标人的投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5) 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将获得成交候选资格的投标人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且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确定该投标无效的;
(6) 投标人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报价)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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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在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评标委员会发出询标函规定的回复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资格、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 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项目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8)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说明: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本采购代理财务室编制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作为评审参考依据)。
(9)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 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4)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5) 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超出允许的范围以上的;
(6)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7)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3、 .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个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关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又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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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公告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投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资格、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项目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 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1)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其他等实质性条件,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发生负偏离达 3 项(含)以上的 (按分标独立统计);
(4)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人案的;
(5)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 2 处以上的。
3、 .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具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有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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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2.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
(2)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7)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8)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
(9) 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 在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需求,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4.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未采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报价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6)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 .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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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在进行下一步评审: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未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未提供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未提供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正常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7) 未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8) 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资格文件》或《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中出现报价的;
(3) 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
(4)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的;
(5)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 投标有效期、服务期(工期)、服务质量保证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的;
(8)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4)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 20 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 2 处以上的。
4.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在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评标委员会发出询标函规定的回复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资格、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项目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8)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说明: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本采购代理财务室编制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作为评审参考依据)。
(9)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 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4)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5) 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超出允许的范围以上的;
(6)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7)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3、 .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个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关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又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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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26、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 “▲”条款的负偏离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评标委员会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项数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7)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报价超过(或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或最低)限价的;
(38)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投标人额外免费、无偿赠送或分项报价为0元情况的;
(29)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招标要求的;
(310)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的;
(411)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12) 投标人已明知招标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及其他应当告知招标人可能影响招标项目实施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13)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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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格文件文件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 在商务性及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声明书的;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信及商务文件的文件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7)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8) 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9)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商务条款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10) 经评委评定,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的项数达 5 项(不含)以上的;
(11)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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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响应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7.1 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1.1 未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投标的;
17.1.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17.1.3 投标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17.1.4 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17.1.5 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7.1.6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或投标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的;
17.1.7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17.1.8 商务条款存在偏离情况的;
17.1.9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响应文件有投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2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7.2.1 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7.2.2 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17.2.3 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 20 项(含)以上的;
17.2.4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7.2.5 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响应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投标工作继续评标。
17.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17.4 符合采购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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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在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评标委员会发出询标函规定的回复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资格、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 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项目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27)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8)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说明: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本采购代理财务室编制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作为评审参考依据)。
(19)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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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或指定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在进行下一步评审: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未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未提供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未提供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企业正常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未提供 2021 年度企业的财务报表;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7) 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8) 未提供国家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年检不合格的;
(9) 未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10) 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1)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资格文件》或《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中出现报价的;
(3) 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
(4)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的;
(5)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 投标有效期、服务期(工期)、服务质量保证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4)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 20 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 2 处以上的。
4.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未采用折扣率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 在符合性审查和资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2)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3)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4) 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7) 未按规定密封、签章的;
(8)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9) 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3.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4.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或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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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带▲的条款不得更正),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在符合性审查和资信商务及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投标人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
(2) 在开评标时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对投标人继续进行评审的。
(3)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拒绝澄清回复或澄清回复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4)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有商务报价出现的;
(25)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6)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地方,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或则授权委托书无效的;
(47)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8)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有“▲”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条款要求的;
(10) 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12) 未提供技术服务方案的;
(13)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 .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拒绝澄清回复或者澄清回复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格式报价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报价超出限价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5) 报价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当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6)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3. 资格审查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可在评标过程中补充后,不作无效标处理。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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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A、 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B、 在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未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
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
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或授权委托书(如有)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6、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 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非标记“★”的指标(要求)发生负偏离达15项(不含)以上的;
9、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0、 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或单价的;
11、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2、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3、 商务技术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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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 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20.1、 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偏离或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 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0)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0.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需提供而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的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
(3) 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投标实施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4)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二十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20.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 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价格不一致的。
20.4、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20.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 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0.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 供应商按照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实施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 供应商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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