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增资 样本条款

第四次增资.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1996 年 2 月 29 日《关于同意授权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批复》【徐国资委(1996)3 号】,同意将上海市徐汇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等 23 家企业的全部国有资产(净值)
第四次增资. 根据巴巴多斯 Chancery Chambers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确认文件,2011 年 12月 15 日,GSCII 以其持有的 Seaco America Inc100%股权和 Seaco America LLC100%股权向 Seaco SRL 进行增资,增资价值按照两公司截至 2011 年 12 月 15 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确定为 428.80 万美元,相应增加 Seaco SRL 的注册资本
第四次增资. 2008 年 4 月 9 日,公司 2008 年第一次特别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 致同意公司发行 7 亿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 2 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增 至 37.00 亿元,发行价超过面值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拟发行的新股由公司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认购。 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第四次修改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和《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第四次修改及重述的合资经营合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以下简称“广西商务厅”)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签发了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增资的批复》(桂商资函[2009]13号),同意公司总股本增至 37 亿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 2009 年 2 月 1日向公司换发了反映上述变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证号为商外资桂合资字[2009]0144 号)。 根据广西立信会计师于 2009 年 6 月 24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所外变 验字(2009)011 号),截至 2009 年 6 月 22 日,公司已收到 CGAML 缴纳的新增货币出资 7,780 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 53,066.6020 万元, 其中, 新增注册资本 26,533.3010 万元,超过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桂林市工商局于 2009 年 7 月 21 日向公司换发了反映上述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完成后,公司实收资本发生了 5 次变更,实收资本变更为 347,310.6618 万元。其中,调整了上述第四次增资的发行价格(该等价格调整经广 西商务厅于 2009 年 9 月 14 日签发的《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调整新增股本认购价格的批复》(桂商资函[2009]145 号)文件批准),由原每股发行价 2 元调整为 1.8 元,并相应调整公司的实收资本。尚有未出资金额 226,893,381.84 元,分别为沈国明的未出资股份 20,870,664 股,龙汉维的未出资 股份 14,481,479 股,朱玉喜的未出资股份 20,088,062.84 股,广西物资集团总公 司的未出资股份137,488,016 股和河南物产有限公司的未出资股份33,965,160 股。 截至 2010 年 12 月 28 日,该等股权应出资部分已由股东全部实际缴纳。
第四次增资. 2005 年 9 月,根据昆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系昆山市国有 (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后于 2010 年 1 月因机构改革更名为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昆国资办〔2005〕8 号”批复,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151,136.05 万元,变更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 173,000 万元。根据昆山 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昆公信验字(2005)第 505 号):发 行人已收到昆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51,136.05 万元。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比例(%)
第四次增资. 2010 年 1 月 5 日,根据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通知》(深投控【2010】6 号),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增加投入 80,000.00 万元,全部用于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2010 年 1 月 5 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 司章程修正案》,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7.5 亿元变更为 35.5 亿元。 2010 年 1 月 8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2010]第 2502218 号《准予登记通知书》,核准了本期变更,并同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期变更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 27.5 亿元变更为 35.5 亿元。 2010 年 1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出具《验资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 实缴金额 (万元) 占注册资本 比例(%) 1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55,000.00 355,000.00 100.00 (信会师深验字【2010】1 号),本期增资资金已由发行人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部认缴。本期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355,000.00 万元。
第四次增资. 2012 年 2 月,海宁市财政局以资本公积 57,000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注册资 本由 143,000 万元增至 200,000 万元。海宁市财政局出具海财国资[2012]90 号《关于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转增资本的通知》。 本次增资完成后,资产经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第四次增资. 2009 年 5 月 11 日,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股东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4,700 万元。本次出资经江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信会字 (2009)第 3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 年 6 月 24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1 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66,700.00 66,700.00 100.00
第四次增资. 2009 年 3 月 6 日,国际实业与张亚东签订了《增资认购协议》,约定国际实业以货币增资 1 亿元,占中油化工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50%。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油化工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3 亿元。2009 年 3 月 12 日,中油化工召开了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国际实业以货币出资 1 亿元对其进行增资。就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宜,2009 年 3 月 12 日,五洲松德出具了“五洲会验字[2009]8-192 号”《验资报告》,对国际实业认缴的注册资本予以验证确认。本次增资完成后,张亚东持有其 50%的股权,国际实业持有其 50%的股权。 经核查,中油化工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第四次增资. 7 2015 年 11 月 6 日,经发行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3,158 万元,并吸收十兄弟为公司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 78 万元由新股东十兄弟认购。
第四次增资. 2013 年 10 月 16 日,节能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000 万元,其中建科院增资 450 万元,建科科投增资 250 万元,锦耀诚成增资 100 万元,唐卫珠增资 100 万元,叶倩增资 40 万元,朱伟峰增资 20 万元,茅伟 雄增资 20 万元,杜佳军增资 10 万元,高健增资 10 万元。均以现金增资。 2013 年 10 月 21 日,上海中创海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创海佳验字(2013)0058 号】,确认本次增资足额到位。 2013 年 10 月 23 日,节能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1 建科院 900 45 2 建科科投 500 25 3 锦耀诚成 20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