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层. 督察长 风险控制委员会
经营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3) 拟订、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包括公司薪酬、福利、奖惩制度等;
(7) 根据市国资委的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8)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 按照总经理工作细则,代表公司签署合同法律文件或者其他业务文件;
(10) 制定员工薪酬方案;
(11)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营管理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任职资格,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实际履行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可由公司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任职期满前,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以及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 拟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包括融资租赁投放规模计划、融资计划)和发展方案;
3、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计划;
4、 拟定公司分支机构设置计划;
5、 拟定和组织实施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7、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议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的薪酬;
8、 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人员;
9、 制定员工工资、福利、业绩考核方案;
10、 拟定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和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11、 拟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报告;
12、 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1、 总经理工作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2、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3、 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4、 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讨论研究公司日常重大事务的工作会议,就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向总经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对外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及租赁业务;
2、 外部融资;
3、 租赁资产产值变卖及处理;
4、 审批业绩考核方案;
5、 公司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
6、 公司人员的定编、定岗和定员;
7、 公司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制度的改革、调整和实施事项;
8、 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人选推荐:中层以上人员的任免、考核、奖惩和岗位变动;
9、 年度资金使用预算;
10、 单个项目运用资金不超过 1,000 万元(含)的固定资产购置与处置,银行理财和货币基金等低风险短期资金运作业务除外;
11、 董事会负责事项之外的其他重大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决定,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要时也可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经营管理层. 董事会的职责在于本集团的整体战略方向及管治,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董事会通过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并负责本集团的日常营运管理。经营管理层是公司为贯彻、落实董事会确定的路线和方针而设立的最高经营管理机构,依照公司《章程》,行使下列职权:贯彻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公司经营方针,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拟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拟订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方案及发行债券方案;拟订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拟订公司经营计划及投资、融资、资产处置方案,并按权限报董事会批准;拟订公司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和批准职工薪酬方案和奖惩方案等董事会授权的职权。
经营管理层. 公司经营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由总经理 1 名,副 总经理 5 名,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组成。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 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
(3)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 经董事长授权,可以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和协议,并处理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7)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8) 征得董事长同意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董事和董事长人选、监事和监事会主席人选、经营班子成员人选;
(9) 决定聘任和解聘公司本部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人员并决定其薪酬和奖惩;
(10) 拟订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
(11) 签发公司经营管理业务文件;
(12)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职权。总经理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全面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正确行使职权;
(2) 组织公司经营班子的协调运转,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任务;
(3) 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应由其签署的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以及其他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等。
经营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以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职权主要包括:
经营管理层. 股权转让完成前的核心管理人员全部留任。在本协议约定的最低服务期内,现有核心管理人员将继续担任公司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中核心管理人员席波担任总裁。公司财务负责人员由受让方推荐,由总裁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聘任后任命。除财务负责人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由总裁提名。
经营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出资人同意,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公司设副总经理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
2、 组织和制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融资方案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等,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3、 根据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和协议;
4、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经营计划、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 向董事会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等重要岗位人员;
6、 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其他管理人员;
7、 提出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调整和撤销意见,报董事会批准;
8、 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9、 总经理有权拒绝非经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任何董事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干预。
经营管理层. 2019 年 12 月 6 日至今,发行人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均由 STIC 推荐并由董事会聘任。 综上,STIC 持有发行人 50%以上股权,最近 2 年控股权无变更,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根据合晶科技 2017 年年报、2018 年年报、2019 年年报以及理律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最近三年,合晶科技股权分散,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较低,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合晶科技行为的人。因此,发行人最近两年无实际控制人,认定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充分。 综上,结合最近 2 年内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以及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会议情况、表决权过程、审议结果、董事会提名和任命等)、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提议和表决权过程等)、监事会及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等,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充分。
经营管理层. 2019 年 12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今,发行人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均由 STIC 推荐并由董事会聘任。 基于上述,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后,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 事、总经理等机构和人员组成的内部治理机构,STIC 持有发行人超过 50%的股权,可 以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其提名的董事占发行人非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可以对董事会产生重大影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