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锁定期 样本条款

股份锁定期. 金砖丝路二期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深圳安达畅实业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另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同意按照监管机构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 以执行。 限售期内,因洲际油气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持的洲际油气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限售期届满后,因本次交易及上述除权、除息等事项所获得的洲际油气股份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洲际油气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股份锁定期. 乙方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目标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乙方就本次发行获得的股份由于甲方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最新监管要求不符,则双方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锁定期.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的锁定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资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其锁定期亦参照上述约定。 若该限售期与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相符,可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锁定期.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交易对方所取得的股份锁定期如下: 宁波华盖嘉正、新时代宏图贰号、宁波天恒信安等 3 名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 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延长锁定期的,则以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要求为准。 常德久富贸易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延长锁定期的, 则以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要求为准。另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锁定期适用于相关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股份锁定期. 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交易中,中建信息股东中建材智慧物联、中建材进出口、中建材联合投资、中建材投资就本次交易新取得的宁夏建材股份出具了 36 个 月内不减持的承诺,中国建材股份就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宁夏建材股份出具了 18 个月内不减持的承诺。
股份锁定期.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锁定期. 双林集团、上海华普、宁海金石和宁海吉盛承诺其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在完成《盈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补偿义务(如有)后方可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双林集团进一步承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转让 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双林股份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的,双林集团持有双林股份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斌及其一致行动人邬维静、邬晓静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 12 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全部股票,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照前述的锁定期安排进行锁定,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若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于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交易对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执行。
股份锁定期.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建投嘉孚承诺: 1、 本公司本次认购的全部三诺生物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也不得由三诺生物回购;该等股份由于三诺生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若前述限售期及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前提、股份数与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相符,可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 本公司承诺本次认购的三诺生物股份在履行前述锁定承诺后减持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三诺生物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以外,本公司转让持有的三诺生物股份,将遵守股份转让当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长城国融、建投华文承诺: 1、 截至本次认购的全部三诺生物股份上市之日,如本公司/本企业持有三诺健康股权满 12 个月(自本公司/本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三诺健康股东之日起计 算),则本次认购的全部三诺生物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也不得由三诺生物回购;该等股份由于三诺生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截至本次认购的全部三诺生物股份上市之日,如本公司/本企业持有三诺健康股权不足 12 个月(自本公司/本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三诺健康股东之日起计算), 则本次认购的全部三诺生物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也不得由三诺生物回购;该等股份由于三诺生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若前述限售期及可转让或上市交易前提、股份数与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相符,可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 本公司/本企业承诺本次认购的三诺生物股份在履行前述锁定承诺后减持将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三诺生物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以外,本公司/本企业转让持有的三诺生物股份,将遵守股份转让当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