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方式 样本条款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发行。
发行方式. 配套募集资金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份。
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城发环境拟通过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核准批文后,由城发环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城发环境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城发环境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吸收合并启迪环境交易金额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城发环境股本总额的 30%。 在该范围内,最终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基础上,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12 个月内实施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