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样本条款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核查,本所认为,发行人已在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待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他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该等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为规范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规范性文件中就关联交易回避原则及决策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补充核查期间,该等规定未发生变更。本所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治理文件中已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以及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对关联事项的回避表决义务等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对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及表决程序等事项作了相应规定。 发行人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决策的特别职权。 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该制度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关联交易的披露及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等具体问题作了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核查,金杜认为,发行人在《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未发表不同意见。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根据发行人相关制度文件,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以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现行有效的内部治理文件以及上市后适用的《上市章程》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以及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等事项。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在《上市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在其《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规定了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定价应遵循的原则,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等,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采取了必要措施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对关联交易已经进行了充分披露,没有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公司在相关制度文件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长航油运在《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明确了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审阅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发行人在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了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等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