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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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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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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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8.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8.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8.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8.8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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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响应文件硬件设备 CPU 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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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竞争性谈判文件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1. 供应商竞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其组织所拥有。供应商竞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该组织员工(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定金,而且,未开始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 30%承担违约金,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的,供应商三倍返还采购人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 地址一致的;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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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文件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如果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采购合同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招标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采购单位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单位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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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单位或者采购单位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43)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4)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 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本负责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本负责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本负责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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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地址一致 的;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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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文件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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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3.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评审过程中,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当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竞标无效: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单一产品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提供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不同供应商参加非单一产品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核心产品的名称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
7.5 13.7.2. 供应商竞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其组织所拥有。供应商竞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组织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13.7.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3.7.4.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13.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3.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3.7.7.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竞标。
13.7.8. 低于成本报价 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总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采购预算价,有理由怀疑其总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竞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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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竞争性谈判文件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Competitive Consultation Document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6.1 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 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3 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6.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5) )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 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地址一 致的;或者编制响应文件硬件设备 CPU 编号、 硬盘编号、 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
((4) )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6.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 其响应文件;
((2) )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 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投标;
((6) )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 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 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采购合同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上传;
(7)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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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4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7.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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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竞争性谈判文件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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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提供相同品牌型号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4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7.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7.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竞争性谈判文件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4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7.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采购需求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 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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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文件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供应商在响应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响应;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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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 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 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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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 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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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4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7.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 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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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协议
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本供应商所拥有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响应文件硬件设备 CPU 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 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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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