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关联交易概述 Clause in Contracts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 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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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借款协议, 借款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2015 年底,根据北京市顺义区整体规划调整,顺义区国资委对区内企业进行了合并划转,公司控股股东开发公司作为划入方划入了部分资产及相关业务。划入的资产/股权中,北京空港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基地开发公司”)和北京国门金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置业”)所从事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空港亿兆开发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兆地产”)所从事的业务相同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为了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与开发公司及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门空港经济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国门开发中心”)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开发公司及国门开发中心委托公司对物流基地开发公司及金桥置业实施托管经营,托管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托管费用 200 万元/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 的《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为优化业务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减少缺乏竞争力的资产对公司整体利润的影响,公司已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亿兆地产 80%股权转让给物流基地开发公司,并不再开展土地开发相关业务,为此,公司拟与开发公司及国门开发中心三方签订《解除托管协议》,终止原《委托管理协议》的履行。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个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开发公司进行 的关联交易额为 319 万元,没有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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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近日,公司与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祥源控股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蒲江县红色地标配套设施项目临溪河谷沿线改造及产业提升、蒲江县 Y068-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 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C135-045 号公告、2018Y050-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Y051-055 号X123-C701-C728-X122-C597 甘西路(甘溪 镇至西来镇段)改建工程、慢行交通线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标段投标并中标,项目中标价 21,368.42 万元。该项目联合体中公司作为牵头方负责牵头项目设 计、施工全部工作,预计承接合同额为 20,867.26 万元;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预计承接合同额为 501.15 万元;控股股东祥源控股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策划、运营管理等工作,不参与拟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协议设计建设内容,预计承接合同额为 0(建成后项目运营协议由业主方与祥源控股另行协商签订)。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祥源建设与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祥源控股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遂宁市河东新区灵泉景区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并中标,中标价 25,314.29 万元。该项目联合体中牵头方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施工现场全过程相关技术服务等与设计有关的所有工作;祥源建设作为联合体成员负责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与安装以及所涉及的检验、检测等,至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预计承接合同额为 24,916.13 万元;控股股东祥源控股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策划、运营管理等,不参与拟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协议设计建设内容,预计承接合同额为 0(建成后项目运营协议由业主方与祥源控股另行协商签订)。 公司控股股东祥源控股是一家以文化旅游投资运营为主导的企业集团,先后投资运营了包括湖南凤凰古城、张家界黄龙洞、张家界百龙天梯等一批生态人文观光旅游目的地,在旅游景区投资、开发和运营方面具有深厚的业务积累和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祥源建设与控股股东组成联合体参与浦江项目和遂宁项目等两个文旅景区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招标,可以结合祥源控股在文旅景区投资运营方面良好的行业业绩和品牌,有利于公司参与相关文旅景区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时取得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相关项目的拓展,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2023 年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中标浦江县项目暨拟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中标遂宁市项目暨拟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俞红华、何林海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赞成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两个项目均通过了公开招标方式竞得,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除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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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tatic.sse.com.cn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为充分发挥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能投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品牌、资源、财务等既有优势,控制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潜在投资风险,有 效避免同业竞争,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印发《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 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202 号)要求,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代为培育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能投集团及其子公司签署《代为培育框架协议》,在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于未来双方协商确定通过代为培育方式实施的新增项目,将由公司与具体的项目实施主体另行签署《代为培育协议》。为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以及提高具体实施项目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代为培育框架协议》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具体培育项 目实施主体签署代为培育的相关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事宜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庆华、滕卫恒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 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云南省绿色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集团”)分别签署了《代为培育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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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代为培育框架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天津港中集振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中集振华物流”或“目标公司”)是由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振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物流集团”)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SPEEDIC ENTERPRISE CORP(以下简称“SPEEDIC”),以及第三方天津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国际物流”)合资成立,振华物流集团、XXXXXXX 及天津港国际物流分别持有天津港中集振华物流34%、36%及30%股权。2018年12月18日,振华物流集团与天津港国际物流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振华物流集团以人民币5,198,750.38元将其持有的天津港中集振华物流4%股权转让给天津港国际物流。股权转让完成后,振华物流集团、SPEEDIC及天津港国际物流分别持有天津港中集振华物流30%、36%及34%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尚在进行中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为了进一步通过资产整合,实现企业间、综合物流业务线内资产与业务的有效梳理与集约整合,以及充分利用与合作方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运”)的战略资源协同,提增发展质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与收益率,振华物流集团及SPEEDIC拟分别以人民币32,038,434.54元及人民币48,057,651.81元将其持有的天津港中集振华物流24%及36%股权转让给中远海运集运(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通过旗下子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2.71%,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且中远海运集团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运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远海运集团及中远海运集运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对本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议案》。王宇航副董事长及刘冲董事由于在中远海运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中担任职务而作为关联董事在上述决议案中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本公司网站(xxx.xxxx.xxx)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9 - 031)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xxx.xxxxxxxx.xx)发布的公告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或与同一关联方累计的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4 月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日,振华物流集团及 SPEEDIC 分别与中远海运集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振华物流集团、中远海运集运及天津港国际物流将分别持有天津港中集振华物流 6%、60%及 34%股权,SPEEDIC 将不再持有天津港中集振华物流的股份。天津港中集振华物流将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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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pdf.dfcfw.com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 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与化工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 044)。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过去12 个月内与化工财司发生借款关联交易4 次, 累计关联交易借款金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化工财司累 计关联交易借款余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均未超过协议约定金额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随着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持有下属中国化 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划转工作完成,为进一步满足中 国中化控股集团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化财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中化财司将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在其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总额原 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0 亿元)、结算、信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 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 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待《金融服务协议》订立并生效后,公司将 与化工财司就原协议签署终止协议,原协议将予以终止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化财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中化财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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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科技”)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以及其它金融服务。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 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048)。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良好,财务公司拟向公司增加综合授信服务额度,并拟签订上述《金融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金融服务协议》中财务公司对公司 2022 年的综合授信服务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后,2022 年度,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由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而中国建材集团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第二条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马振珠、侯涤洋、宋作宝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未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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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 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在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国联财务”)开立账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国联财务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综合授信额度 35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叁年。现已到期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国联财务继续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开展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10 亿元(不包括应计利息及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且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贷款余额。国联财务向本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 叁年。 由于国联财务是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国联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放在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国联财务”、“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 90,789.33 万元,公司在国联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 68,431 万元,2021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国联财务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666.07 万元,向国联财务支付借款利息 3,424.43 万元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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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医疗”、“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承租了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增塑剂”) 一处房屋及所附属停车位 20 个,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20 年,租赁期限从 2013 年 11 月 1 日至 2033 年 10 月 31 日,租赁费用为前 5 年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万元/年,第 6 年再进行调整。该等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关于公司与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 -036)。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租用上述房产,并履行原协议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公司和齐鲁增塑剂同为李振平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且公司的部分董事在齐鲁增塑剂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0.1.3条款第(三)条“由本规则 10.1.5 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齐鲁增塑剂为公司的关联方,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0.2.13 条款“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节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与齐鲁增塑剂签署的租赁协议已近三年,因此,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重新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振平先生、吴强先生、王相武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审批权限,该项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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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租赁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2014 年 12 月,为解决五矿发展与中国五矿下属境外企业的同业竞争问题,中国五矿将旗下与五矿发展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海外贸易企业全部委托至五矿发展管理。同时,中国五矿就解决海外贸易企业同业竞争事项作出如下承诺:“对于涉及同业竞争的境外公司(指中国五矿旗下的南美五金矿产有限公司等 12 家海外公司),在本次资产托管的基础上,中国五矿将在被托管公司符合所在国法律和连续三年盈利的条件下,于 2022 年年底前注入上市公司”。具体情况详见《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管理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临 2014-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 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48)。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截至目前,上述被托管的海外贸易企业中,日本五矿、韩国五矿已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为推进履行中国五矿关于解决海外贸易企业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进一步夯实五矿发展海外营销网络布局,五矿发展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五矿海外贸易持有的日本五矿 100%股权、韩国五矿 100%股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本次收购总价格为 12,872 万元人民币,其中日本五矿收购价格为 10,253 万元人民 币,韩国五矿收购价格为 2,619 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股权收购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个月内,公司曾与中国五矿、五矿海外贸易进行过日常关联交易,曾为全资子公司使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上述关联交易均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曾受托管理中国五矿及五矿海外贸易持有的海外公司股权,受托管理五矿股份持有的中国五矿集团(唐山曹妃甸)矿石控股有限公司 74.36%的股权,委托关联人中国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上述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资产收购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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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主营业务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为提高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瀚威公司开发的瀚瑞中心项目的存量房去化率,本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交控商运公司出售瀚瑞中心项目部分房产的议案》。瀚威公司向交控商运公司出售瀚瑞中心项目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5862.56 平方米,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187,706,300 元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本公司关联董事陈延礼先生、王颖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对本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股东整体利益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本公司 5 名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书,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交控商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交控商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江苏交控的关 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4.56 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 1.88 亿元,累计交易金额人民币 16.44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4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7 条、6.3.15 条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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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现售合同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汇丰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上海华联超市物流有限公司位于上海普陀区华联路 00 号仓储物业, 租赁面积 20,610.16 平方米,年租金 1,053.18 万元,租赁期 3 年,总金额 3,159.54 万元(详见 2017 年 6 月 27 日《关于向关联方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018〉)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关联方转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上述拥有转租权的仓储物业中的 10,508 平方米转租给上海百红商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百红商贸),租赁期 00 个月,租金 652.02 万元(详见 2018 年 3 月 31 日《关 于向关联方转租房产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008〉)。该转租已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到期。 鉴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为降低公司租赁成本,公司拟继续与百红商贸签订《仓库租赁合同》,公司将上述拥有转租权的仓储物业中的 2,542 平方米转租给百红商贸,租赁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租金 1,421,740.60 元(含公共区域物业管理费)。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鉴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百红商贸 51%的股权,是其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又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公司与百红商贸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百红商贸签订的租赁合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日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主要涉及采购及销售商品、经营网点租赁、物业费、信息咨询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累计约为 775 万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 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5%以上。故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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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tatic.sse.com.cn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1、2020 年 12 月 24 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神 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六九公司)与湖南百弘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弘房地产公司)法律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案号:(2020) 湘 13 民终 619 号]。[该诉讼事项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 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一六九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1-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005)]。根据终审判决结果,百弘房地产公司将棚改项目职工认购房以外的的商业开发部分退还给土地使用权人一六九公司。因此,一六九公司基于法院终审判决承接了棚改项目相关资产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依据此前法院的前置裁定,一六九公司应接管一六九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但是由于当时棚改项目资产权属的不确定性,为规范对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管控,一 六九公司与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斧投资)签订《项目移交托 管协议书》,一六九棚改项目的受托管理主体移交至神斧投资,神斧投资据此对一 六九棚改项目的建设进行了垫资。前述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 年3 月26 日和2020 年 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全资子公司一六九公司棚 改项目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045 号公告、2018016)及《关于全资子公司一六九公司重大诉 讼的进展公告》(2020-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002)。现依据法院判决,一六九棚改项目所涉资产归属已 明确,一六九公司将成为一六九棚改项目除职工认购房以外的项目资产的归属主体,棚改项目所形成的资产负债将由一六九公司承接,神斧投资对一六九棚改项目的托 管垫资,将构成对一六九公司的财务资助,且该财务资助涉及对关联方的利息支付,构成关联交易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截止本公告日,该项财务资助涉及金额为棚改项目部已收到的神斧投资垫付本金余额合计 28500 万元(其中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付 2000 万元),年利率 6%,根据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个月累计应承担的利息额进行计算,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额约 17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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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项目移交托 管协议书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度完成收购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公司与李家权先生、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蟒集团”)签订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家权、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以及《<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等相关协议,鉴于疫情的严重影响,导致部分交割后事项尚未完成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经友好协商,公司拟就本次交易的交割后事项及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安排签署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家权、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六》(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之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补充协议之六》尚未签署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李家权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龙蟒集团为其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6.3.3 条,李家权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龙蟒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与李家权先生、龙蟒集团、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大地”)签署《补充协议之六》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收购龙蟒大地股权转让尾款并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之六>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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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收购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为了引导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易通”)运网平台上的购货方运输车辆定点至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燃气”)加气站加气,增加公司天然气销量,天源燃气拟与天富易通及其运网平台上的购货方签订三方《天然气代收代付协议》。协议约定天富易通为购货方运输车辆搭建“易卡通 IC 卡”充值管理平台,并将应支付给购货方运输车辆的部分运费充值至易卡通 IC 卡;购货方运输车辆可凭卡在天源燃气所属加气站加气。天富易通按照月结的方式代购货方运输车辆向天源燃气支付加气款项。上述天然气价格由天源燃气零售价确定,天富易通不另外向天源燃气收取任何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天然气代收代付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个月内公司与天富易通的关联交 易未存在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万元,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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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茂业百货深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深南”、“乙方”)与关联方深圳兴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实业”、“甲方”)、崇德文锦生活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德文锦”、“丙方”)签署了《关于茂业百货深南店<水、电收费协议>主体变更的 三方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水电收费协议之补充协议”,《水、电收费协议》简称“原协议”),具体如下: 根据水电收费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原协议甲方由兴华实业变更为崇德文锦,合同其他条款不变,协议的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协议期间,茂业深南将向崇德文锦支付的费用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根据原协议约定,该合作模式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茂业深南资金的情况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2021年9月3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水电收费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宏彪、Xxxx Xxxxx、钟鹏翼、卢小娟、俞光华、赵宇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兴华实业、崇德文锦签署《水电收费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兴华实业、崇德文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 《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兴华实业、崇德文锦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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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兴创”)投资建设并特许经营的天津市文化中心集中能源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17 日对外公布的“关于签署《天津市文化中心集中能源站项目集中供热、供冷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已具备向其服务区域内用户提供供冷服务的条件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城置业”)的文化中心商业体为该能源站服务范围内的用户,根据乐城置业的要求,佳源兴创于 2012 年 7 月 26 日与其签署了《天津市非居民住宅供用冷合同》(以下简称“供冷合同”),并从合同签署日起为乐城置业提供供冷服务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由于该集中能源站目前仍处于试运营阶段,不具备按照《特许经营协议》条款收取供冷费的条件,在文化中心指挥部和天津市相关主管部门协调下,佳源兴创与乐城置业协商,本次佳源兴创提供供冷服务按照供冷单价(65 元/平方米)和供冷建筑的建筑面积(363,042 平方米)核算,供冷费用共计人民币 23,597,730 元,供冷期限由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 122 天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乐城置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按照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12 年 7 月 26 日以传真形式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关联董事陈银杏女士、钟惠芳女士和安品东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供冷合同的议案》,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助于佳源兴创就其集中能源站项目取得服 务收入,交易价格及合同条款的确定,符合市场原则及交易双方的意愿,符合《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佳源兴创与乐城置业签署供冷合同,并按合同提供供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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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天津市文化中心集中能源站项目集中供热、供冷特许经营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7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供热配套合同》的议案、关于签订《2010年新建小区自来水配套工程(名居花园)收费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2010年新建小区再生水配套工程(名居花园)收费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房产)与关联方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保热电)签订供热配套工程合同,由天保热电负责完成天保房产开发的名居花园项目(空港限价商品房项目)的供热配套工程,供热配套工程费总计13673656.48元。同意天保房产与关联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分别签订自来水配套工程和再生水配套工程收费协议,由水务公司负责完成天保房产开发的名居花园项目的自来水配套工程和再生水配套工程。自来水配套工程费总计4129784元,再生水配套工程费总计3329820.17元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名居花园项目为天保房产于2009年8月11日在空港物流加工区通过挂牌竞得的限价商品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65191.36平米,目前工程正在顺利进行中。根据工程进度,准备近期开始供热配套工程和供水配套工程的建设工作。天保房产与天保热电已于2010年7月15日签署《供热配套合同》,天保房产与水务公司的《2010年新建小区自来水配套工程(名居花园)收费协议》、《签订2010年新建小区再生水配套工程(名居花园)收费协议》尚未签署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天保热电、水务公司与本公司为受同一公司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因此天保热电、水务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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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供热配套合同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 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解决单身员工住宿问题,提高员工幸福指数,增强对大学生和专家的招聘吸引力,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高密市豪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置业”)拥有的高密市康城大街北、南曲路西的单身公寓作为公司的员工公寓,总建筑面积 22794.79 平方米,共 324 套可售房地 产(附带地下建筑物),土地面积 11211 平方米,交易金额 13631.2844 万元(此价值为含税价值、包含土地价值、包含附带地下建筑物价值)。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恭运先生持有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9.97%的股权,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豪迈置业 100.00%的股权,张恭运先生为豪迈置业实际控制人。豪迈置业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 年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恭运先生、单既强先生、张伟先生、王晓东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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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tatic.cninfo.com.cn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2013 年 9 月 17 日,建设发展公司通过公开招标中标本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之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第三跑道助航灯光、供电和灯光站工程(一标段)项目,建设发展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第三跑道助航灯光、供电和灯光站工程(一标段)》,协议价格 6356.23 万元, 根据工程进度,截至公告日集团公司已向建设发展公司支付相关工程款 5149.29 万元,协议约定以政府最终审定的结算额作为最终结算款支付依据。 2015 年 1 月 6 日,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变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的函》(粤发改交通函〔2015〕12 号),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的项目法人由集团公司变更为本公司。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总体安排协议》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委托建设管理协议》(详见公告 2015-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 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17、2015-045 号公告、2018018、 2015-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022)。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根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总体安排协议》“对于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应取得合同的缔约他方的同意,将集团公司在上述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至公司”。现集团公司拟将上述工程移交本公司,根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委托建设管理协议》,本公司作为新的项目法人主体、建设公司作为工程受托建设管理方与原中标方建设发展公司拟签订《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三跑道助航灯光、供电和灯光站工程(一标段)补充协议》,约定将前述协议的项目业主变更为本公司。本公司应支付的工程余款约为 1207 万元(以政府最终审定的结算额作为最终结算款支付依据)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 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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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建设公司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 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 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 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与轩翔思悅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 9,1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 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 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 (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 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 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 2020 年 12 月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日、2021 年 8 月 30 日与崔佳、肖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 《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061)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四》,双方约 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对方之一的肖诗强为公司时任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肖诗强视同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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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还款延期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为了获得专业技术团队的支持和服务,实现更好营销效果,同时整体控制广告支出成本,公司拟与关联方茂业数智联合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数智”、“乙方”)签署相关《网络推广服务合同》(以下简称“网络 推广合同”),具体如下: 根据协议,公司委托茂业数智在广告媒体和短视频网站等平台上进行网络推广公司指定的信息,协议的有效期为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双方初步估算,协议期间,公司将向茂业数智支付的服务费(含广告费)预估不超过1000万元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2021年7月23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网络推广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宏彪、Xxxx Xxxxx、钟鹏翼、卢小娟、俞光华、赵宇光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茂业数智签署《网络推广服务合同》,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与茂业数智签订相关具体的业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投放媒体、合作区域范围、合作类型及相关费率、费用的确定及调整等事项)。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茂业数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下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茂业数智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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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销售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月28日通过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意向性投资参股苏州双航机电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意向性投资参股苏州双航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双航”),出资额为500万元(现金),占其注册资本的25%,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由于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时,苏州双航改制实施方案尚未获得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公司未与该公司其他投资方签署出资协议。在苏州双航改制实施方案获得其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后,近日,公司与该公司其他股东--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江南航天机电工业公司、浙江瑞虹空调配件有限公司、贵州金磐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河南豫新航空环控设备有限公司、陈浩等10名自然人股东共同签署了《苏州双航机电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书》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因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7.69%的股份,是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本公司董事长曹军先生同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苏州江南航天机电工业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下属全资企业,本公司与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江南航天机电工业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行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在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曹军、谢柏堂、陈光平、魏俊华 4 人回避表决,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其余5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符合本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08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与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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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基于当前眼科医疗服务行业需求空间较大、成长性良好,公司为长远发展的战略性探索,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浙江通策眼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自筹资金 10000 万元受让浙江通策眼科医院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的 20%股权。眼科公司总投资规模初步定为 18 亿元,注册资本为 5 亿 元人民币,其余 13 亿元将由股东按比例提供股东借款或者通过眼科管理公司平 台进行融资筹集。此事项已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刊登的相关公司公告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有基于此,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申请融资 2.5 亿元并与浙江通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童志鸿签署《浙江通策眼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融资方案协议》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吕建明先生、赵玲玲女士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鉴于通策控股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受让眼科公司 20%股权外,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个月内公司与 关联方通策控股集团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人民币,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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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智慧石油2021年1月完成了09/17合同区2020年-2021年钻井总包服务的招标工作,经过评标委员会公平、认真的评审,北方海洋钻井(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海洋”)最低价中标,上述内容上报中国海油并得以确认。智慧石油拟与北方海洋签署《渤海09/17合同区2020年-2021年钻井总包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根据智慧石油钻井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北方海洋将使用自升式钻井平台国裕(原名:N610)号钻井平台或Magellan号钻井平台对09/17合同区进行3口井的钻探作业,合同总金额预计为16,376万元人民币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为支持公司整体战略,为海上区块钻井作业提供平台保障,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周子龙先生控股的青岛锦龙智能钻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锦龙”)自2020年通过多种形式分别与Northern Offshore,Ltd.国内控股子公司青岛北方麦哲伦钻井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哲伦公司”)及北方海洋开展深度合作(详见下文关联关系说明)。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方海洋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拟签署总包合同构成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2021年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渤海09/17合同区钻井总包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周锦明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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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总包合同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基于未来经营发展规划,上市公司于2022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及资产置出的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向公司股东合力亚洲、富杰平潭、北京康闽或其指定主体出售福建浦潭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潭热能”)100%股权。董事会并就此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本次资产出售最终作价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截至本公告日,合力亚洲持有上市公司26.70%的股份,其控股股东为公司董事洪祖星;富杰平潭持有上市公司7.08%的股份,其控股股东为公司董事徐春霖;北京康闽持有上市公司4.95%的股份,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赖建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合力亚洲、富杰平潭、北京康闽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本次拟置出公司浦潭热能系上市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设立的子公司,上市公司拟将现有热电联产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资产组”)以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账面净值向浦潭热能进行划转,该资产组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合计(与最终交易作价孰高)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报告期末相应指标的比例分别为23.97%、41.77%,2021年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合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为0,比例均未达到50%,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各方尚需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协商、签订正式的协议。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后续议案内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及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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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 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 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 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与轩翔思悅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 9,1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 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 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 (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 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 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 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就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进行协议约定。 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就协议展期及本金利息支付达成一致意向,双方签订《还款延期协议》,就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进行协议约定。 2020 年 12 月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二》,双方 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三》,双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本次会议无回避表决的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签订的《还款延期协议之三》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对方之一肖诗强为公司时任副总裁,肖诗强视同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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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还款延期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预计 2022 年度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9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郭健、温迪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郭健、温迪、苏州戎美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2年预计金额(含税)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含税)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承租办公室 郭健、温迪 900,000.00 市场公允价格 900,000.00 不适用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1年预计金额(含税)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含税) 实际发生金额 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 承租办公室 郭健、温迪 900,000.00 900,000.00 不适用 审议该事项 时公司尚未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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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公司正常经营,2021 年公司预计将与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控航空苑商贸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控制系统研究所发生租赁业务。因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控航空苑商贸有限公司、中国航发控制系统研究所均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关联租赁预计情况的议案》,本议案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缪仲明、杨晖、朱静波、刘浩、彭建武、吴贵江、马川利、夏逢春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赵嵩正、蔡永民、由立明、邸雪筠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关联租赁交易总额不超过 10,509 万元,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7%。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行为,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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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 厂房按市场价格确定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郝志刚、Xxxxxx Xxxxx、葛友根和伍京皖回避表决),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中 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来函,中国化工集团股权划入中国中化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经中国中化董事会批准,对于体系内存在的两家财务公司,关闭中国化工集团控股的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保留中化集团控股的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为了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 3 年。合作期间,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待《金融服务协议》订立并生效后,公司将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就原协议签署终止协议,原协议将予以终止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的子公司。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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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英水务”)2018年 10 月 31 日与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潮南城管执法局”)签订了《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 “《PPP 合同》”),合同总投资暂定 44,499.48 万元。2018 年 12 月 25 日,潮英水务与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市政”)正式签订了《潮南区 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EPC合同》”),合同总价暂定 38,309.92 万元。 根据 2020 年 4 月 24 日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领导小组协调 会议议定事项及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第四届 67 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为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暨“源头截污、雨污分流”专项行动方案(2019-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2021)>的通知》精神,需要对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网建设在设计上将末端截污调整为源头截污,管网建设范围和内容需要相应增加。另外,胪岗镇新庆村和雷岭镇麻埔村纳入项目建设范围;要求对项目增加建设范围和内容的投资必须严格控制在项目原总概算 10%以内,同意追加项目总投资和增加运营维护费用(根据实际增加污水处理规模及管网长度进行核算),由潮南城管执法局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潮英水务签订《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进行确认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鉴于此,经潮南城管执法局与潮英水务友好协商,就项目增加建设范围和内容、追加项目总投资和增加运营维护费用等相关事宜,拟签订《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PPP 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一》”);同时,潮英水务需就此与达濠市政签订《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EPC 合同之补充协议一》”)对工程费用等进行调增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达濠市政是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潮英水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潮英水务与达濠市政签订《EPC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构成了关联交易。因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项目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增项目总投资后,合同总金额已超出当时履行必要审议程序时的合同金额上限。鉴于此,需对新增部分金额重新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本次发生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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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tatic.sse.com.cn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悦”)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 27,3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悦 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与轩翔思悦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 9,1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悦 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 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 (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 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 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 2020 年 12 月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日、2021 年 8 月 30 日与崔佳、肖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 《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061)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四》,双方约 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日披露了《关于<还款延期协议之四>到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7)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五》,双方 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具体可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还款延期协议之四>到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双方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 2023 年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月 31 日前支付。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签订的《还款延期协议之六》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对方之一肖诗强为公司时任副总裁,肖诗强视同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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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还款延期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 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为增强上述拟发行债券的偿债保障,节约财务成本,拟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为公司上述 5 亿元债券发行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志软件”)、饶陆华先生、鄢玉珍女士拟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2020 年 2 月 11 日、2020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 年 5 月,鸿志软件将其持有的国联人寿 10%股份质押给高新投融资,作为高新投融资为公司 5 亿元发债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并办理了质押登记。(以下简称“前序质押”)。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鸿志软件将持有的国联人寿 20,000 万股股份(占国联人寿总股本的 1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人民币 21,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或其指定的符合银保监监管规范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鸿志软件将不再持有国联人寿股份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2022 年 6 月 30 日,深圳资本集团向鸿志软件、公司发送《关于指定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股权受让方的函》,指定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鑫投资”)作为国联人寿 20,000 万股股份的受让人,由亿鑫投资享有相关权利、承担相关义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份质押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鸿志软件在前序质押解除后将标的股份质押给亿鑫投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资本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亿鑫投资为深圳资本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亿鑫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孙慧荣先生、李才均先生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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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晟科技”)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认可,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高效运转,增强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坚定投资者信心,进一步提升对公司发展的长期支持力度,向公司进行永续债权投资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硕晟科技签署了《永续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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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续租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大齐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齐牧业”,公司持有大齐牧业 100%的股权)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大齐牧业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粮油集团持有公司 30.95%的股份)续签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大齐牧业继续向粮油集团租赁两宗工业生产用地总计 67,858.10 平方米,年租金 260 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为 3 年,自 2017 年 3 月 16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15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发布在 2017 年 9 月 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 上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续租生产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047)。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齐牧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大齐牧业拟与粮油集团 续签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大齐牧业继续向粮油集团租赁上述两宗工业生产用地总计 67,858.10 平方米,年租金 260 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为 3 年,自 2020 年 3 月 16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止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粮油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0.95%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粮油集团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粮油集团将其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大齐牧业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除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按关联交易程序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 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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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为拓展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建工程)的工程代建类业务市场规模,同时提升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工程基建项目管理效率,本着友好共赢的合作理念,海建工程拟与海航集团下属公司就工程项目管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初步洽谈及预估,2015年度双方预计签订《委托代建服务合同》合计金额为51,100万元。本公司拟授权海建工程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自本次董事会至公司下一年度董事会期间,海建工程与同一关联方及其子公司在框架协议额度内的具体代建项目合同不再进行单独审议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因本公司和海航集团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海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及相关关联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同双先生、董桂国先生、吴恕先生、慕文瑾女士、蒙永涛先生已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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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为完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苏美达集团与国机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进行金融合作,协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促进苏美达集团重点业务的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本着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苏美达集团和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拟重新签署《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金融服务协议”),国机财务承诺为苏美达集团提供 9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苏美达集团在国机财务的存款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 90 亿元,(原协议综合授信额度为 50 亿元人民币,苏美达集团在国机 财务的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融资租赁、票据承兑与贴现等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由于国机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杨永清先生、金永传先生、皮安荣先生、王玉琦先生、陈峰先生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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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的六家子公司拟将持 有的物业资产租赁给六家关联方,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分别是十堰市新合作 尚诚贸易有限公司与十堰市新合作超市有限公司、泰安新合作商贸有限公司与山 东泰山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延边新合作厚普商贸有限公司与延边新合作连 锁超市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百鼎商贸有限公司与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 贸有限公司、滨州市沾化区新合作商贸有限公司与滨州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涿鹿新合作商贸有限公司与张家口新合作元丰商贸连锁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共计八年,前三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租金合计为 2,658 万元/年,后五年按照市场价格重新协商。由于交易对方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 人或其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无关联董事,不涉及回避表决,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资产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前三年租金合计为 7,974 万元,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五年租赁协议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另行审议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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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公司控股股东铁投集团已公开出具了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其投资的水力发电项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将依法注入我公司。为使上述承诺能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在注入前便于公司对相关企业进行管理、辅导和规范,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可能,公司拟受托管理铁投集团所属能源板块公司,即铁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四川铁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能电力公司”)、四川铁投康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康巴公司”)、四川众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水电公司”)、四川小金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金河水电公司”)、四川铁投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售电公司”)5 家公司股权对应的约定范围内的股东权利委托给公司行使。其中,铁投集团所持前述 5 家公司股权的所有权、以及该等股权对应的利润和剩余财产分配权仍归铁投 集团,该等股权涉及前述 5 家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相应权利委托给公司行使,铁投集团就委托权利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决策前,以公司的意见作为铁投集团进行决策的参考依据之一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铁投集团所属能源板块公司的议案》。会议应出席人数 11 人,实际出席人数 11 人。董事长熊国斌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杨如刚、严志明、李琳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 4 位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因铁投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除已经履行相关义务的)达到 3000 万元,但未达到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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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英水务”)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与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潮南城管执法局”)签订了《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 合同》”),合同总投资暂定 44,499.48 万元。2018 年 12 月 25日,潮英水务与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市政”)正式签订了 《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EPC 合同》”),合同总价暂定 38,309.92 万元。 根据 2020 年 4 月 24 日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领导小组协调 会议议定事项及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第四届 67 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为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暨“源头截污、雨污分流”专项行动方案(2019-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2021)>的通知》精神,需要对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网建设在设计上将末端截污调整为源头截污,管网建设范围和内容需要相应增加。另外,胪岗镇新庆村和雷岭镇麻埔村纳入项目建设范围;要求对项目增加建设范围和内容的投资必须严格控制在项目原总概算 10%以内,同意追加项目总投资和增加运营维护费用(根据实际增加污水处理规模及管网长度进行核算),由潮南城管执 法局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潮英水务签订《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进行确认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鉴于此,经潮南城管执法局与潮英水务友好协商,就项目增加建设范围和内容、追加项目总投资和增加运营维护费用等相关事宜,拟签订《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PPP 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一》”);同时,潮英水务需就此与达濠市政签订《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EPC 合同之补充协议一》”)对工程费用等进行调增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达濠市政是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潮英水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潮英水务与达濠市政签订 《EPC 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构成了关联交易。因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增项目总投资后,合同总金额已超出当时履行必要审议程序时的合同金额上限。鉴于此,需对新增部分金额重新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本次发生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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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度公司将与关联企业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关联人”)发生采购货物、销售货物、提供水电风气等动力、接受劳务和土地房屋租赁等 5 类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就该等关联交易与各关联人之间分别签订了框架性书面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或通过招标方式后协议,各协议的签订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2021 年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额为 92,628.53 万元,2020 年实际关联交易额为 73,310.26 万元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共有 5 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另外 4 名关联董事张同波、陈伯施、王力、黄孟魁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投票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21 年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 金额 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 采购 新兴河北冶金资源 有限公司 镁粒、锌丝 等材料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47,847.55 3,882.56 39,691.72 际华三五零二职业 装有限公司 劳保用品 等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21,450.57 4.35 146.45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21 年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 金额 上年发生金额 际华三五三六实业 有限公司 劳保用品 等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104.56 240.43 际华三五一二皮革 服装有限公司 劳保用品 等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0 17.52 西安际华三五一一 家纺有限公司 劳保用品 等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0 9.00 际华三五四二纺织 有限公司 纺织品等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0 3.65 际华三五一五皮革 皮鞋有限公司 劳保皮鞋 等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57.54 179.46 际华三五一七橡胶 制品有限公司 胶圈等材 料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1690.41 11,688.32 南京际华三五二一 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等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0 15.50 际华三五二二装具 饰品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等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27.14 324.00 沈阳际华三五四七 特种装具有限公司 保温水壶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0 0.69 新兴能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材料等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3272.61 1052.71 邯郸赵王宾馆有限 公司 其他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24.47 230.21 新兴发展(北京)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 材料等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1793.40 272.76 新兴瑞银科技有限 公司 耐火材料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69.31 86.23 新兴际华伊犁农牧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防暑降温 用品等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24.31 444.76 新兴际华医药控股 有限公司 劳保用品 等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0 31.17 南京际华三五二一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备品备件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92.52 274.92 伊宁县新兴农林综 合开发专业合作社 福利物资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0 361.37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 公司 劳保用品 等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3.20 41.00 北京凯正生物工程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防暑降温 物品 参照市场价格, 协议定价 53.75 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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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就制剂产品、原料药供应及服务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鲁抗医药”)续签制剂产品、原料药供应及服务协议(“鲁抗协议”),该协议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 鉴于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鲁控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2.94%,为本公司现时的最大股东,华鲁控股持有鲁抗医药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1.12%股权,为鲁抗医药现时的最大股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合称“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鲁抗医药之间的任何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预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政年度的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向鲁抗医药及/或其附属公司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以及从鲁抗医药及/或其附属公司采购产品等的交易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2,800 万元。根据现时生效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4 条和第10.2.11 条规定,基于鲁抗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需要公告并需获得独立董事批准,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同意,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3 名关联董事回避后,参与表决的董事 5 人,以 5 票同意通过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在日常业务中进行的,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有关交易的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并无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 原则 2021 年 1-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 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月实际 2021 年预计金额 从关联人采购产品 鲁抗医药 采购制剂产品及原料药 市场价格 105.37 1,40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及提供服务 鲁抗医药 销售中间体、原料药及 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市场价格 225.38 1,400 总合计 330.75 2,800 从关联人采购产品 鲁抗医药 采购制剂产品及原料药 市场价格 86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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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役天然气管道掺氢输送可行性研究、天然气能量计量实验室能力建设和管理体系搭建、中型燃气轮机国产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有人值守、远程操作”站场可行性研究及试点应用、离心式压缩机组远程诊断5个项目属公司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被选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燃气集团”)2021年度重大研发引导基金项目。公司就上述5个项目拟与陕西燃气集团签订引导基金合同,共计获得陕西燃气集团资助经费405万元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陕西燃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重大研发引导基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签订2021年度重大研发引导基金项目合同事宜。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刘宏波、陈东生、毕卫、袁军旗、李宁、李冬学、闫禹衡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董事会通过;监事会审议时,关联监事张珺、邢智勇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监事会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项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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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焰煤层气”)向晋城凤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实业”)采购石油套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对其应付账款为 28,287,774.30 元;蓝焰煤层气向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秀煤业”)提供煤层气井施工服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对其应收账款为 62,676,900.94 元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为妥善解决三方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经沁秀煤业、蓝焰煤层气、凤凰实业三方友好协商,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沁秀煤业欠付蓝焰煤层气工程款 62,676,900.94 元,以抵消蓝焰煤层气欠付凤凰实业货 款 28,287,774.30 元(该笔款项含 2019 年货款的质保金)。抵消后,蓝焰煤层气与凤凰实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蓝焰煤层气对沁秀煤业的债权总额变更为 34,389,126.64 元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由于沁秀煤业、凤凰实业均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集团”,现更名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家治先生、田永东先生、赵向东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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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 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随着配方颗粒业务发展及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本公司”或“公司”)应收账款账期有所加长,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与华润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商业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降低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盘活公司应收账款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提升公司运营质量。本次业务为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保理 业务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具体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 期限为准(期限不超过 1 年)。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华润商业保理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本议案已于 2022 年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月 5 日经公司董事会 2022 年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白晓松先生、崔兴品先生、于舒天先生、杨旭东先生回避了表决,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其余 7 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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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保理合同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租赁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燃气”)租赁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所属燃气二管线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租金以燃气二管线资产组原值为基础,按照三十年计算折旧,外加 11%的租赁税率计算租金,每月实际租金为 95 万元,全年租金合计为 1,140 万 元,租赁期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具体详见公司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临 127 号《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租赁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公司第六届董、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燃气二管线资产组租赁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燃气”)与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续签《燃气二管线资产组租赁协议》,租金按照原协议价格不变,每年为 1,140 万元,租赁期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共计三年,租金合计为 3,420 万元。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看护、维护、保养、检修等费用由天源燃气承担。具体详见公司 2019-055 号)临 124 号《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燃气二管线资产组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上述事项现已到期,为保证石河子全市的正常、有序供气,天源燃气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续签《燃气二管线资产组租赁协议》 (以下简称“租赁协议”),续租天富集团所属的燃气二管线资产组。租金以燃气二管线资产组原值为基础,按照三十年计算折旧,外加 11%的租赁税率及资金成本计算,每月实际租金为 130 万元,全年租 金合计为 1,560 万元,租赁期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共计三年,租金合计为 4,680 万元。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看护、维护、保养、检修等费用由天源燃气承担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2 年4 月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 票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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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为实施复星医药 200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组人胰岛素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江苏万邦的注册资本(总股本)拟由人民币 5,4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1,592 万元。根据下属控股公司产业 发展与李显林、吴以芳、吴世斌、彭洪全、宗秀松等 5 人于 2009 年 6 月 26 日签 订《增资协议书》,产业发展拟出资人民币 37,152 万元认购江苏万邦本次新增发 行股份,本次新增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参照江苏万邦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确认的净资产值的 2.07 倍(按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权益)确定为每股人 民币 6.00 元;李显林、吴以芳、吴世斌、彭洪全、宗秀松均自愿放弃认购本次新增发行股份的权利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由于复星医药副总经理李显林先生现持有占江苏万邦(注册资本)总股本 1.30%的股份,本次增资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由于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 200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经由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集团提议,本次关联交易将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韩炯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须于复星医药 200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募集资金到位且完成对产业发展增资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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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2019 年 9 月 18 日,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子新材”、 “公司”)分别与江苏漫江碧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漫江碧透”)、广州铭雷军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雷军信”)签署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王子新材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14,270,123 股,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22,000 万元人民币。漫江碧透、铭雷军信同意分别认购王子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人民币 7,000 万元,认购数量根据最终认购价格确定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由于本次发行对象之一漫江碧透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进军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漫江碧透拟受让王进军持有公司 9,989,08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0%,截至目前正在办理股份交割手续,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漫江碧透将成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漫江碧透为公司的关联方,漫江碧透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 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已经 2019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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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2022 年电动执行机构、调压器、流量计配件物资代储代销采购项目招标工作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发布招标文件公告,投标截止日共收到 5 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司在履行相应评审程序后,确认陕西派思燃气产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派思”)为 2020-2022 年电动执行机构、调压器、流量计配件物资代储代销采购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预中标价为电动执行机构、调压器、流量计配件三类 236 项产品采购单价,根据生产需求 量预计,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730.00 万元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陕西派思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陕西派思燃气产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刘宏波先生、毕卫先生、袁军旗先生、李宁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董事会通过;监事会审议时,关联监事张珺女士、邢智勇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该项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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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签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协商,拟根据实际情况修改部分条款后续签《生产辅助服务协议》,合同期限为三年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由于公司 2016 年完成对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集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龙集公司由公司的参股公司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龙集公司与南京通海集装箱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海集运”)、上港集团长江港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物流”) 、江苏航华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航华” )日常业务往来频繁,通海集运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港物流、江苏航华为公司持股 5%以上第二大股东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控股子公司,经协商,建议龙集公司与通海集运、上港物流、江苏航华签署《生产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鉴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南京港江盛汽车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盛码头”)拟与龙集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南京港龙潭港区龙潭四期工程部分码头、堆场,仅限于开展商品车装卸、中转、仓储及相关业务。有效期三年。江盛码头为南京港集团持股 50%的控股子公司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建设需要,南京港龙潭天宇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码头”)拟与龙集公司签订《用电协议》,有效期三年。天宇码头为南京港集团持股 55%的控股子公司。 因董事熊俊、杨联宏、徐跃宗三位同志在南京港集团任职,董事金存樑同志在上港集团任职,属关联董事,故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南京港集团、上港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未来三年预计数据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 2017、2018、2019 年 (每年预计不超过) 南京港集团 消防监护费 2,389,735 3,000,000 南京港集团 使用锚地维护费 340,002 950,000 南京港集团 船舶指泊服务费 198,893 300,000 南京港集团 水上交通服务费 561,992 800,000 通海集运 提供中转服务 1,172,062 17,630,000 上港物流 提供中转服务 667,109 10,820,000 江苏航华 提供中转服务 104,272 1,260,000 江盛码头 码头、堆场等租赁 777,027 12,000,000 天宇码头 提供水电、消防等服务 240,073 2,740,000 合计 6,451,165 49,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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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生产服务协议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8 月 24 日与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网络”)、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视讯”)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详见公告 2020-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 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1 和 2020-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056)。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鉴于目前公司内外部客观环境发生变化和公司战略适时调整,公司经审慎分析论证并与相关方充分沟通,拟终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撤回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 请文件。2023 年 1 月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公司分别与楚天网络、楚天视讯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本次《解除协议》签订后,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签署的相关承诺函一并解除。承诺函包括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关于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义务及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 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关于公司非公发行 A 股股票股份锁定期承诺函》、楚天襄阳有线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襄阳”)、湖北楚天金纬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金纬”)、湖北广播电视台、楚天视讯、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以下简称 “楚天数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楚天襄阳、楚天数字、楚天金纬《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湖北广播电视台、楚天数字、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不存在财务资助的承诺函》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建红、刘涛、曾文、曾柏林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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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关联交易概述.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 经营权(详见 2017-061 号公告)。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鸿投资”)、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县中医院。截止目前累计合计借款的总金额为 1.16 亿元(详见 2018-045 号公告、2018-077 号公告以 及 2019-055 号)因公司于同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终止收购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达孜赛勒康终止收购宜鸿投资持有的玉山博爱医院有限公司 70%股权,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本次终止收购事项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则宜鸿投资需归还达孜赛勒康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共计 104,527,360 元。鉴于目前宜鸿投资的实际经营情况,遂公司与达孜赛勒康、宜鸿投资、宜华集团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本次拟与旌德县中医院重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 亿元(涵盖原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总金额1.16 亿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年利率 7%。三年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 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前期投入且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合同重新按照新签署总的《借款协议》执行宜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持有宜鸿投资 6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奕民先生、刘壮青先生、王少侬女士回避表决公司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重新签订总《借款协议》行为,产生了旌德宏琳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债权,实质形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与关联方签署《债权债务处置协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事项及上述借款协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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