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Clause in Contracts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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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开户银行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约束自身依据债券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的对外信息披露由公司指定部门负责,法定代表人为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财务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证券市场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工作;发行人各部门、子公司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部门批准,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公开披露信息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证券法》、《公司债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在发行阶段或存续期内进行信息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渠道的披露时间应当不晚于在境内外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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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南京钟山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为了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设偿债保障金专户,偿债资金来源于发行人稳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提前安排必要的还本付息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监管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偿债专户内的资金除用于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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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牵头主承销商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发行人于发行前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并进行专项管理。偿债资金来源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及其 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途径。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 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 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 投资者的利益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办法》、《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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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保障房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指定财务融资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账户实行专户管理。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国信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发行人承诺当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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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租赁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指定财务中心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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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一般公司债 正常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指定集团财务公司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专项账户资金来源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途径。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 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办法》、《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本期发行完成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发行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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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供应链管理等服务 100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专项账户资金来源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公司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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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南粤 指 南粤(集团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指定集团财务公司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专项账户资金来源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途径。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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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说明书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指定金融事业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发行人设定募集资金账户和偿债保障金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本次债券当期付息日/本金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发行人将还本付息的资金及时划付至偿债偿债保障金账户。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 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管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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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北京大厦 指 北京云南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指定资产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进行专项管理。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 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应当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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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融资租赁业务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指定财务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发行人设定募集资金账户和偿债保障金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 的现金流,本期债券当期付息日/本金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发行人将还本付息的 资金及时划付至偿债保障金账户。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公司的资产负 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 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 益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开源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开源证券订立了《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 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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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马来西亚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指定公司招商引资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 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专项账户资金来源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和西南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和西南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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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指定公司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公司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根据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 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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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说明书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指定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为了保证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偿债保障金专户(为同一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为此,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签订《关于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企业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企业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光大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光大证券订立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企业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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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融资工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要求,聘请东海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东海证券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为了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设偿债保障金专户,偿债保障金来源于发行人稳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提前安排必要的还本付息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监管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约束自身依据债券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的对外信息披露由公司指定部门负责,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部门批准,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公开披露信息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在发行阶段或存续期内进行信息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渠道的披露时间应当不晚于在境内外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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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牵头主承销商

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投融资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将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另外,发行 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户运作情况、本息偿付等情况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发行人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泰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泰证券投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于2020年7月31日获得的诸暨市国资委批复,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经公司 2016 年 9 月 1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 2016 年 9 月 28 日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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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技术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