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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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4 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2.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12.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12.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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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禁止采用现钞方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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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 公开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公对公,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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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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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禁止采用现钞方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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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个工作日内退还。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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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16.1 13.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4 13.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13.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13.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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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办法:
12.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2.2.1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递交的:
12.2.2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形式递交的: 应将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凭证正本单独封装,随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一同密封递交,同时将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纸质正、副本中。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4 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12.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2.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 经查实属于串通投标的等。 13、投标有效期
13.1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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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项目, Procurement Agreement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个工作日内退还。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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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 投标人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的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项的规定提供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并将保函(保单)原件装订在资格标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2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收其投标文件。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 除第一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招标人统一退还。公示结束后,有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异议、投诉处理结果办理。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7.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7.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17.5.2 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的;
17.5.3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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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2 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5.3 在开标时,任何未附可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5.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5.6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或向专业担保机构提出书面索赔: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 30 条规定签订合同;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按投标人须知第 31 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 4.2 条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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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设备采购项目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 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7.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7.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将被拒绝。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7.4 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3.7.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3.7.6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招标文件规定应由中标人缴纳招标服务费而中标人未缴纳的,扣除相同金额以用于缴纳服务费;
(6)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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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 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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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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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7.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7.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将被拒绝。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7.4 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3.7.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3.7.6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招标文件规定应由中标人缴纳招标服务费而中标人未缴纳的,扣除相同金额以用于缴纳服务费;
(6)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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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 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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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 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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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禁止采用现钞方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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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运维服务合同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禁止采用现钞方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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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 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禁止采用现钞方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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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禁止采用现钞方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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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的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的规定提供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并将保函(保单)装订在纸质资格标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收其投标文件。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退还利息时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有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异议、投诉处理结果办理。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6.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16.4.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16.4.3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漏报、瞒报、虚报项目负责人在建施工、监理合同工程情况等行为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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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 投标人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 证金。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提供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并将保函(保单)原件装订在资格标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2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收其 投标文件。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 除第一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招标人统一退还。公示结束后,有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异议、投诉处理结果办理。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7.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7.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17.5.2 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的;
17.5.3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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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根据本投标须知第 16.6 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2 委托代收代退的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统一收退。重新招标的项目,所有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3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6.4 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经区招标办备案后五个工作日,该项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即可退付。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 25 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 投标须知第 26 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将相关资料提交银行后 3 日内予以退还。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6.6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投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文件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
(3) 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4)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5) 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标或业绩作假骗取中标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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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保证金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采用投标电子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如果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2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4.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同步推送至交易中心服务端,银行接到退还指令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到达原交纳的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公开信息推送至交易中心服务端,银行接到退还指令后一个工作日内退付保证金到达原交纳的基本账户
2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4.5 投标保证金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滁公管〔2021〕7 号)规定执行。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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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 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及递交要求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2 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交纳保证金的凭证。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按标段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按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文件指定专用账户。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 投标保证金应按以下方式递交:
1) 应以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汇入保证金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 到账时间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7.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7.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如无质疑或投诉)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7.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7 投标保证金将直接退还至投标人交纳时的账户,不以现金方式退还。
17.8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 串通投标、恶意串通的;
5)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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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 投标人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提供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并将保函(保单)原件装订在资格标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2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收其投标文件。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 除第一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招标人统一退还。公示结束后,有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异议、投诉处理结果办理。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7.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7.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17.5.2 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的;
17.5.3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5.4 投标人无故弃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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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禁止采用现钞方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 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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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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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 投标人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提供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并将保函(保单)原件装订在资格标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必须彩色打印,如不是彩色打印做无效标处理。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2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收其投标文件。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 除第一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招标人统一退还。公示结束后,有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异议、投诉处理结果办理。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7.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7.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17.5.2 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的;
17.5.3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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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当由联合体一方或多方共同递交,且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对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4.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4.3 保证金的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将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个工作日内退还。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个工作日内退还。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行为的;
(5)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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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2.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 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 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4 投标人未按🎧须知第12. 1和 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2.4.1 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12.4.2 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 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6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2.6.1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2.6.2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2.6.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2.7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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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软件开发服务采购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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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2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支票形式提交;
17.2.1 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如下:收款单位名称: 广东淼森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西南支行 账 号: 8002 0000 0153 4462 8 请注明事由:施工现场设备监管项目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无效,建议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转账。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 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7.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7.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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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 投标方应提交“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方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方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投标方须知”第15.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2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方出具。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并在云平台录入保证金递交信息。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递交保 证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5.3 投标截止时,对没有递交并在云平台录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方,系统均将视为无效投标。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5.4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5.5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方支付服务费及按投标方须知第33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5.6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 中标方未根据投标方须知第33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投标方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 中标方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5) 投标方有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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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 2%,但最高不得超过 80 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3.2 招标人可以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3.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3.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 投标人对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投诉的,或者对其他供应商、招标人等采购活动的相关方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
(5)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的相关方有行贿或违法违规提供不正当利益行为的;
(6) 中标人未按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23.5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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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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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项目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规定金额、币种、方式且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一部分,任何未提交或提交无效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收 款 人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97110154740000567 开 户 行 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交方式为银行贷记 凭证、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足额提交。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在用途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保证金到账后,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开具保证金收据。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16.7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6.7.1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6.7.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6.7.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6.8 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6.8.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6.8.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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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规定金额、币种、方式且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一部分,任何未提交或提交无效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收 款 人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97110154740000567 开 户 行 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交方式为银行贷记 凭证、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足额提交。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在用途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保证金到账后,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开具保证金收据。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16.7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6.7.1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6.7.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6.7.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6.8 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6.8.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6.8.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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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当由联合体一方或多方共同递交,且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对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4.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4.3 保证金的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将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个工作日内退还。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个工作日内退还。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行为的;
(5)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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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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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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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 投标人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的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号,并在用途栏中注明“航标”, 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的规定提供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并将保函(保单)原件(电子保单形式的彩印作为原件)装订在资格标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2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收其投标文件。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退还利息时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有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异议、投诉处理结果办理。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提交履约担保后退还。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7.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17.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17.5.2 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的;
17.5.3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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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 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4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形式提交。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2.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2.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7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并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耽搁领取《落标通知书》,造成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 5 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12.8 采购代理机构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耽搁政府采购合同的送达存档,造成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 5 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 22 条规定签订合同;
(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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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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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禁止采用现钞方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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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 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个工作日内退还, 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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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没 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投标人违约,则采购人有权提取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5.2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5.3 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公司的帐户汇到招标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据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5.4 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15.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个工作日内退还(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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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划帐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帐户: 请注明事由“2018 年耕地质量定级项目”号投标保证金”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帐,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应把交纳凭证传真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便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到帐情况进行核查。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上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投 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 2.3)封入“唱标信封”内一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7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8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了中标服务费,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和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了相关的中标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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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禁止采用现钞方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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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文件
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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